为满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根据晋市组通字〔2018〕48号《关于下发〈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规定,经市发改委党组研究同意,决定为市社会信用体系管理中心、市发改委信息中心引进一批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
二、引进计划
本次共引进全额事业编制人员12名,其中:市社会信用体系管理中心10名,发改委信息中心2名。各岗位要求及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因专业报名人数不达比例时,空缺的岗位将调整使用。
三、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双一流”、“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专业对口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毕业证书上专业需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