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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第53期】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头雁引航 雏鹰振飞”行动

2023-03-22| 来源:北辰遴选

一、背景链接

2023年3月3日,我省召开农业产业化“头雁引航 雏鹰振飞”行动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部署农业产业化“外引内培”工作。


二、深度解读

★理论原点

理论原点之一:江西省委农村工作会议

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着力做深做实“土特产”文章,依托乡村特色资源,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在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上狠下功夫,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做强做大农业龙头企业,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不断提升江西农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理论原点之二:江西省一号文件

坚持“外引内培”双轮驱动,加大招大引强力度,加强与国内知名大型线上线下平台企业深度合作,引进一批行业头部、单项冠军和龙头企业等优势企业来赣投资或合作,带动更多农民增收致富。引导各县(市、区)立足本地主导产业、优势品种、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等特色资源,加大食品加工龙头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快补齐食品加工短板。启动粮食加工类、中药材和预制菜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力争超10亿元的粮食类加工龙头企业达到4家、中药材龙头企业达到5家,超亿元预制菜龙头企业达到15家。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等方式,组建一批食品加工“领军型”龙头企业,扶强一批食品加工“骨干型”龙头企业。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标准化生产模式,引导企业组建联农带农富农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力争新增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家,超亿元龙头企业850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数量稳定在1000家以上,全年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实际进资总额达到435亿元以上。

★会议部署

2023年3月3日,我省召开农业产业化“头雁引航 雏鹰振飞”行动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部署农业产业化“外引内培”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龙头企业这个“牛鼻子”,坚持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头雁引航 雏鹰振飞”行动。要“引育并举”,向外招大引强、向内培优育强,全面提升农业组织化、机械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要“借船出海”,主动出击、精准对接,尽快促成一批大企业、大项目签约落户。要“育苗造林”,着力打造新兴业态企业孵化平台,加快筛选培育一批雏鹰型、成长型、领军型龙头企业。要精心组织,细化工作举措,完善协调机制,以“外引内培”的实际成效助推农业强省建设。

卢小青指出,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外引内培”工作,是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抓紧建立工作机制,梳理招商引资企业清单和培育壮大企业清单,制定优惠政策,研究细化招商方案,推动项目落地,力争实现农业招商引资开门红。

★领导要求

2023年3月10日至14日,江西省委常委梁桂、副省长卢小青率队赴河南、江苏学习考察农业产业化工作。

梁桂指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前景广阔、时不我待。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一号文件要求,充分学习借鉴河南、江苏等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经验,增强坐不住的责任感、等不起的紧迫感,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发展思路、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确保农业产业化“头雁引航 雏鹰振飞”行动取得扎实成效。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树立全产业链的观念,推动由卖原料转向卖产品。要抓紧梳理重点产业,在企业引入、人才培养、品牌建设等方面精准开展对接合作。要着力提高农产品复购指数,创新粮经轮作模式,推动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卢小青指出,要聚焦行动再深化,把好的模式用起来,实的举措学过来。要聚焦“引航”再落实,全方位做好招商引资“后半篇文章”,全程化做好安商工作。聚焦“振飞”再培育,搭建各类农业创业平台,建立农业风险投资机构联盟,打造“雏鹰”龙头企业创业园,成立创业投资基金,加快培养农业产业化未来之星。

考察期间,我省在南京市举办了江西省农业产业化“头雁引航 雏鹰振飞”行动春季招商项目签约仪式,签约项目29个,签约金额121.79亿元。

★主要措施

1.推进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开发乡土资源,体现各地风土人情,做实“土”的文章,做响“特”的文章,做强“产”的文章,建成符合当地资源禀赋、发展环境的产业集群。大力推行“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引导各县围绕有机稻米、多功能油菜、特色水果、设施蔬菜、有机茶叶、中药材、草地畜牧业、特色水产等优势特色产业,因地制宜选准1-2个作为主导产业,长期扶持培育、重点突破,健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大力培育稻米、油料、果蔬、畜牧、水产5个千亿级主导产业链和茶叶、中药材2个百亿级特色产业链,做大做强5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0个省级农业产业强镇、1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60个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实施“硒+X”发展战略,支持启动建设12个富硒功能农业重点县,力争富硒功能农业综合总产值突破800亿元。推进现代林业产业示范省建设,实施林下经济发展“三千亿工程”,力争林下经济综合产值达到1900亿元。推进竹产业“千亿工程”,持续支持一批县级竹产业园区建设,培育3家以上竹产业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力争竹产业综合产值达到650亿元。健全油茶产业链条,确保油茶产业综合产值突破600亿元。支持开展高新区、经开区托管联办县域产业园区试点。发挥农垦特色优势,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国有农场建设。

2.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坚持“外引内培”双轮驱动,加大招大引强力度,加强与国内知名大型线上线下平台企业深度合作,引进一批行业头部、单项冠军和龙头企业等优势企业来赣投资或合作,带动更多农民增收致富。引导各县(市、区)立足本地主导产业、优势品种、标准化种植养殖基地等特色资源,加大食品加工龙头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快补齐食品加工短板。启动粮食加工类、中药材和预制菜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力争超10亿元的粮食类加工龙头企业达到4家、中药材龙头企业达到5家,超亿元预制菜龙头企业达到15家。通过兼并重组、上市融资等方式,组建一批食品加工“领军型”龙头企业,扶强一批食品加工“骨干型”龙头企业。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标准化生产模式,引导企业组建联农带农富农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力争新增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家,超亿元龙头企业850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数量稳定在1000家以上,全年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实际进资总额达到435亿元以上。

3.做精做深农产品加工。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鼓励引导依托县域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尽可能把产业链留在县域,改变农村卖原料、城市搞加工的格局,建设一批农产品专业村镇和强县。支持发展适合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经营的农产品初加工,鼓励企业带动农户建设一批清洗分拣、初制炮制、烘干储藏、预冷保鲜、仓储冷链等初加工设施,创新发展提取、分离、纯化精深加工,鼓励开发烘焙产品、休闲食品、功能性食品、生物制品、发酵制品,支持30家以上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新(扩)建农产品加工项目,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鼓励企业与全国食品专业靠前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接合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全面发展。

4.唱响农产品品牌。推进“赣鄱正品”全域品牌创建,唱响“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出赣南脐橙等一批“中国第一、世界有名”的农业品牌,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在央视等主流媒体和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农产品品牌宣传,在北京、上海、广州、井冈山市等地打造一批高品质江西优质农产品品牌运营(体验)中心。做大做强赣南脐橙、南丰蜜橘、奉新猕猴桃、广昌白莲、新余蜜橘、广丰马家柚、赣南蔬菜、江西山茶油、“四绿一红”茶叶、乐安竹笋、崇仁麻鸡、铅山红芽芋等区域特色品牌,以及鄱阳湖渔业、军山湖水产、湘赣红等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0个,推动5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入选2023年全国区域品牌(地理标志)百强榜,认证“赣鄱正品”品牌100个。

5.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深化“数商兴农”行动,在农村发展直播电商、短视频营销、社交电商、即时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发展预制菜等产业,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商业设施,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建设,培育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推广“农产品+大同城”寄递服务,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实施文体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探索省级休闲乡村民宿集群度假区建设,推进休闲乡村民宿星级建设、专业民宿人才培养和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关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一、意义作用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下简称“龙头企业”)是引领带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生力军,是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中坚力量,是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主体,在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方向,实现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

1.提高龙头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等为抓手,打造“政产学研用”优势资源集聚融合的平台载体,为龙头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支持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体系化、组织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支持科技领军型龙头企业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参与跨领域、大协作、高强度的创新基地与平台建设。支持龙头企业会同科研机构、装备制造企业,开展共性技术和工艺设备联合攻关,提高乡村产业发展技术水平和物质装备条件。引导种业龙头企业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强化重点种源关键核心技术和农业生物育种技术研发能力,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培育新品种、新品系。

2.提高龙头企业数字化发展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应用数字技术,整合产业链上中下游的信息资源,打造产业互联网等生产性服务共享平台,带动上中下游各类主体协同发展,实现产业链整体转型提升。引导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建设乡村产业数字中心,加强对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全链条的数字化改造,提高乡村产业全链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鼓励龙头企业应用区块链技术,加强产品溯源体系建设;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发展智慧农业,建立健全智能化、网络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为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服务乡村产业提供信用支撑。

3.提高龙头企业绿色发展能力。引导龙头企业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研究应用减排减损技术和节能装备,开展减排、减损、固碳、能源替代等示范,打造一批零碳示范样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农村沼气工程、生态循环农业等项目,要将龙头企业作为重要实施主体,实现大型养殖龙头企业畜禽粪污处理支持全覆盖。引导龙头企业强化生物、信息等技术集成应用,发展精细加工,推进深度开发,提升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农业自愿减排减损。

4.提高龙头企业品牌发展能力。引导龙头企业立足地方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将特色产业与生态涵养、文化传承相结合,发扬“工匠精神”,打造企业知名品牌。支持龙头企业按照高标准高质量要求,加强顶层设计,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综合效益,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产品品牌。发挥产业联盟、相关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开展行业规范、技术服务、市场推广、品牌培训等服务。

5.提高龙头企业融合发展能力。鼓励龙头企业发挥自身优势,推动各类资源要素跨界融合、集成集约,形成特色鲜明、丰富多样、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农业全产业链。引导龙头企业立足资源特色,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乡村制造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等,贯通产加销服,融合农食文旅教,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提高产业增值增效空间。鼓励龙头企业完善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在大中城市郊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园艺化农业,推广“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模式,提高鲜活农产品供应保障能力。

(二)探索模式,提升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水平

1.打造农民紧密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联合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以及从事农业技术研发、储运销售、品牌流通、综合服务等全产业链各类主体,共同开发优势特色资源、优化配置创新要素,建设一批国家、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联合体。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间紧密合作,开展技术共享、信息共享、品牌共享、渠道共享、利益共享等,提高资源要素的利用和产出效率,提升产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全章程,完善契约合同,规范理事会等议事决策制度,建立更加稳定、更加有效、更加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2.探索农民共享收益的生产要素入股模式。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劳动力、资金、设施等要素,直接或间接入股龙头企业,在保障农户基本权益基础上,建立精准评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探索“拨改投”“拨改股”,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到小农户,作为小农户入股龙头企业的股份。支持龙头企业出资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参股龙头企业,形成融合发展、共建共享的产业发展共同体。

3.推广农民广泛受益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制定农业生产规程和操作规范,采取“公司+农户”、“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组织形式,为农户提供农资供应、技术集成、培训指导、农机作业、冷链物流、市场营销等全方位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发挥好龙头企业在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

4.拓宽农民多元发展的创业就业渠道。引导龙头企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把产业链实体留在县域,将更多就业岗位留在乡村,吸纳农民就地就近就业,进一步拓宽农民收入来源。支持龙头企业依托乡村优势特色资源,延伸产业链,开发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在乡村创造更多就业空间,进一步提高农户的工资性收入。鼓励龙头企业通过提供技术指导、创业孵化、信息服务,带动小农户围绕产业链发展初加工、库房租赁、物流运输、门店加盟、直播销售等,以创业带就业,加快农民致富步伐。

(三)精准定位,构建龙头企业发展梯队

1.做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头部龙头企业。围绕“国之大者”,在粮棉油糖、肉蛋奶、种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引导一批经济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转让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培育一批头部企业,在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方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中发挥关键作用。引导头部龙头企业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全球农业重要领域布局育种研发、加工转化、仓储物流、港口码头等设施,融入全球农产品供应链,提高对关键行业的产能、技术掌控能力。引导头部龙头企业发挥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和创新优势,引领行业发展方向,解决关键共性问题,培育全产业链优势。

2.做优一批引领行业发展的“链主”龙头企业。在肉蛋奶、果蔬茶以及满足消费者多样需求的特色农产品领域,引导一批产业链条长、行业影响力大的龙头企业,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发挥“链主”型龙头企业引领行业集聚发展、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立足当地特色,整合行业资源,制定行业标准,打造具有区域特色、适应新型消费的乡村产业集群。支持“链主”龙头企业整合创新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畅通资金链,提高行业全产业链组织化水平、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3.做强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科技领军型龙头企业。围绕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制约国家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卡脖子”技术或短板领域,引导一批集成创新实力强、行业带动能力强、市场开拓力强的农业科技领军型龙头企业,发挥在满足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方面的优势,开展农业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等,增强龙头企业创新动力。发挥企业在联合攻关中的出题者作用,加大龙头企业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加大自有资金投资研发力度,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提升龙头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4.做大一批联农带农紧密的区域型龙头企业。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脱贫地区,引导一批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结紧密、带动辐射效果好的龙头企业,根据行业特性和产品特点,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带动农户发展的不同联结模式,形成机制灵活、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联农带农典型。发挥区域型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成为“万企兴万村”的标兵和表率。支持区域型龙头企业与脱贫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藏和新疆地区广泛开展对接合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强化保障,优化龙头企业发展环境

1.加大政策支持。支持龙头企业参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相关项目资金向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创新实力较强的龙头企业支持力度。推动地方按规定对吸纳脱贫人口、农村残疾人等就业的龙头企业给予补贴。强化进出口及投资政策引导,支持龙头企业熟悉国际商贸和投资规则,推动产品、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制定,培育一批农业企业标准“领跑者”。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龙头企业发展乡村产业的用地保障。

2.创新金融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相关金融机构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多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对联农带农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金融支持力度,确保优质金融服务全覆盖,形成金融支持龙头企业的合力。要引导和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供应链信贷产品,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加大对龙头企业及全产业链主体的金融支持。创新抵押担保物范围和产权流转机制。

3.强化人才培养。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机构的科研人员到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创业,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支持龙头企业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与涉农高校和职业院校合作共建实践实训基地、耕读教育基地,依托生产基地、产业园区等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加大对高素质农民、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养力度。通过专题培训、实践锻炼、学习交流等方式,完善乡村企业家培养机制,加强对乡村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为企业家谋事创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完善指导服务。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切实为企业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企业家智库,坚持问题导向、畅通沟通渠道,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引导各类互联网企业、平台型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为龙头企业提供资金技术、高素质人才、营销渠道、运营管理等服务,促进观念更新、理念革新,加快补齐乡村产业发展短板,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5.加强典型宣传推介。围绕龙头企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联农带农机制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带动脱贫地区发展等方面,充分挖掘典型模式和成功做法,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乡村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利用线上渠道和新媒体资源,创新宣传推介手段,开展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重点龙头企业推介。

★江西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的管理工作,江西省新修订的《江西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将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所称,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包括预制菜)、流通以及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以公司名义申报)或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认定的农业企业。

新《办法》分为五大部分二十二条,进一步完善了申报企业的标准、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的认定程序和办法。比如,明确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规模,即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4200万元以上;将认定程序细化完善为7个认定程序,即申报企业名单公示、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审核申报材料及实地核查、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提交会议审议、发文公布名单;增加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的申报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纳入”的条款,进一步向科技型企业倾斜。


三、实战应用

实战一:结合材料,请简要概括江西乡村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语言凝练。不超过300字,15分。

参考作答:

1.产业链条不完整。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产业发展的“链主”龙头企业不多,农产品以鲜活农产品和初级加工产品为主,产品附加值不高,冷链物流体系不健全,产品品牌存在“散、小、弱”现象,导致好产品卖不出好价钱。

2.要素保障不匹配。农业本身周期长、投资大、见效慢、风险高,在实际操作上仍有不到位现象,资金、用地、技术、人才等要素向乡村流动存在障碍,制约乡村产业发展。

3.创新能力不够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不顺畅,模仿多于自主研发,产学研合作不够,农产品加工缺乏高新技术支撑。


四、高分框架

★大作文

“雁阵丰翼”引领乡村振兴奋发齐飞

“头雁”领航,后进村嬗变后劲村

“强雁”跟飞,风雨中提升远航力

“墩苗”培养,为雏雁振翅飞蓄力


以特色产业为强引擎 推动乡村振兴快速跑

因地制宜选准产业,种上致富“常青树”。

全力推动产业升级,做强做优“特色牌”。

持续延伸产业链条,推动经济“集群化”。


守好“三农”基本盘 绘就乡村振兴“锦绣画卷”

发展特色产业,跑出乡村振兴“加速度”。

建强人才队伍,下好乡村人才“先手棋”。

坚持共建共治,推动农业现代化“新境界”。


加快培育和壮大农业全产业链

聚焦主导产业引导。

聚集农业多重功能。

聚合全链完整环节。

聚拢各类经营主体。


打造能“产”会“卖”的农业全产业链

产业融合实现农业多元价值。

擦亮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

共享区域产业链增值收益。


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助力乡村振兴

加强统筹谋划,高质推进农业顶层规划。

调整发展思路,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扶植龙头企业,带动特色产业集聚发展。


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强化基地建设,完善联结机制。

强化政策引导,扶持龙头企业。

强化品牌意识,实施精品战略。

强化招商引资,推进项目建设。

优化发展环境,多措齐抓共举。


“接二连三”打造农业全产业链

大力发展农产加工,延伸农业全产业链条。

加快特色产业集聚,深度拓展农业产业链条。

培育融合发展主体,发挥龙头企业引领示范作用。


打造农业企业“新雁阵”

政策“加码”,构建“新雁阵”体系。

科技赋能,为“新雁阵”插上智慧“翅膀”。

产业加持,增强“新雁阵”发展后劲。

★工作简报

江西布局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十大产业明方向。

二、对标万亿目标育龙头。

三、围绕产业链条通堵点。

四、紧盯企业诉求解难题。

★政务信息

广西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五年行动计划

一、围绕产业需求,分类分级“选雏雁”。

二、加强系统培育,多元模式“育强雁”。

三、强化服务保障,善用政策“扶头雁”。

四、纳入实绩考核,创新机制“促群雁”。

★实施方案

江西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三、目标任务

四、人员遴选

五、培育机构

六、组织培育

七、扶持措施

八、组织管理


★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

一、监测对象

二、监测程序

(一)企业填报。

(二)省级审核。

(三)评审审议。

三、材料报送

(一)监测结果建议。

(二)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五、必背金句

1.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核心,产业振兴,龙头企业是关键。

2.江西作为一个农业大省,“三农”工作占有基础性地位,极其重要。

3.竞争力强、影响力大、联农带农紧密的“农字号”龙头企业,已然成为乡村振兴的生力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重要载体,为端稳中国饭碗作出了贡献。

4.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前景广阔、时不我待。

5.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外引内培”工作,是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6.深入推进“雁阵工程”,推动形成“头雁领航、强雁跟飞、群雁齐追”的“雁阵效应”。


六、范文赏析

★大作文

以特色产业为强引擎 推动乡村振兴快速跑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关键,发展产业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立足当地自然禀赋,挖掘地方特色资源,走出一条具有特色的产业发展之路,为乡村振兴提供硬支撑。

因地制宜选准产业,种上致富“常青树”。我国农村幅员广阔,十里八村各不同,要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交通条件、人力资源等优势,坚持从实际出发,能养则养,能种则种,能游则游,如在江西,赣州市于都县潭头村利用丰富的富硒资源,生产富硒蔬菜、水稻等;被称为“中国清水龙虾之乡”的吉安市吉水县盘古镇,利用丰富水资源养小龙虾;新余市下保村,利用森林茂密、风景优美、“天然氧吧”等优势发展乡村游,年接待游客30余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5300余万元。事实证明,只有产业选对头,致富才有奔头,为农民致富提供源源不断的致富“活水”。

全力推动产业升级,做强做优“特色牌”。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现代化。为此,农业产业化必须走好现代化之路。一方面要实行现代化的经营管理,加快土地流转,发挥龙头企业、“田秀才”、能工巧匠的引领作用,推广普及家庭农场、“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让新技术、新产品落地生根,创造新效益。另一方面要加快推广机械化、数字化。种植,做到机械化,施肥、灌溉智能化;养殖业实现自动通风、精准控温、远程监控等,减成本、降负担,为农民配上“好帮手”。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升产业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农业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

持续延伸产业链条,推动经济“集群化”。特色产业效益不仅仅体现在产品上,还体现在产品外。如,利用农业生产场地、农业产品、农业经营活动、自然生态、农村人文资源等,发展观光游、生态游、休闲游;拓展特色产品外延,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运输等服务业发展,将产业链条拉长延伸,让特色更加突出、价值不断提升。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大有可为,处处都有商机,不能满足于田间地头,格局要大,视野要广,起点要高,为特色产业插上翅膀,飞得更高更远。

发展特色产业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江西要选准产业定位夯实产业基础,做大产业文章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打造特色品牌提升竞争力,积极开辟特色产业致富路,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日子越过越红火。


守好“三农”基本盘 绘就乡村振兴“锦绣画卷”

日前,江西省农业产业化“头雁引航 雏鹰振飞”行动工作座谈会召开,要求坚持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头雁引航 雏鹰振飞”行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开展“头雁引航 雏鹰振飞”行动,对守好“三农”基本盘具有中央推动作用,也必将推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更大步伐,绘就乡村振兴的“锦绣画卷”。

发展特色产业,跑出乡村振兴“加速度”。乡村振兴,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产业是“牛鼻子”。一方面,要在产业发展政策、产业链拓展以及产品深度加工等方面加码加力,不断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延长产业链条,抓好产销衔接,做强做优支柱产业,持续让农民增收致富,从而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注入强劲动力;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电商”“微商”等新型经营方式,转变农民生产经营理念,变“输血”为“造血”,不断提高农民干事创业、增收致富能力,实现集体经济与个人致富共赢的新局面,让“希望的田野”唱响嘹亮的产业“进行曲”。

建强人才队伍,下好乡村人才“先手棋”。乡村振兴,关键是人才振兴。如今,机械化农业、绿色农业、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掌握这些技术的人才是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新引擎”。对此,要大力吸引大批懂农业、熟农村、知农民的实用人才,以更真诚的姿态、更开放的胸襟、更优惠的政策“筑巢引凤”。一方面,要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库,形成乡村善治人才为主导、农业科技人才为支撑、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田秀才”“土专家”和能工巧匠相结合的人才梯度队伍;另一方面,还要通过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创新合作机制,建立专家工作站、人才实践平台,推进农业科技研发、课题攻坚、成果转化,将“人才外流”变为“人才回流”,促使人才回归。

坚持共建共治,推动农业现代化“新境界”。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新起点上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就要以当地资源为基础,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文化旅游、养老服务等产业,通过整合资源优势,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与此同时,要依托信息化、数字化技术,促进农村现代化转型。既要以5G、VR、物联网等技术的发展,在选种育苗、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方面打造智慧农业,又要把数字技术融入乡村治理的全过程、全链条,打造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新样本。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乡村振兴前景广阔、使命光荣。江西要深入开展好“头雁引航 雏鹰振飞”行动,不遗余力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奋力谱写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华美乐章。


★会议纪要

上饶市农业产业化“头雁引航 雏鹰振飞”行动部署会召开

2023年3月17日,上饶市农业产业化“头雁引航 雏鹰振飞”行动部署会在德兴市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主持,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作工作布置。横峰县、铅山县分别作交流发言,其他县(市、区)作书面发言。

会议指出,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外引内培”工作,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以此次会议召开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龙头企业这个“牛鼻子”,坚持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头雁引航 雏鹰振飞”行动。 要“引育并举”,向外招大引强、向内培优育强,全面提升农业组织化、机械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 要“借船出海”,主动出击、精准对接,尽快促成一批大企业、大项目签约落户。 要“育苗造林”,着力打造新兴业态企业孵化平台,加快筛选培育一批雏鹰型、成长型、领军型龙头企业。要精心组织,细化工作举措,完善协调机制,以“外引内培”的实际成效助推农业强市建设。

会议强调,要正确认识我市农业产业经营的现状。近年来,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创建、宣传引导,着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农业龙头队伍不断壮大、销售收入不断攀升、加工能力不断提升、带农能力不断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呈现出比较好的发展态势。但是依旧存在企业实力不强、加工水平不高、品牌价值不大、基础设施不牢的痛点、堵点、断点。 要扎实推进“头雁引航、雏鹰振飞”行动。坚持久久为功,锻造首位产业;坚持招大引强,培育行业龙头;坚持绿色发展,做活有机文章;坚持政策激励,强化要素支撑;坚持能力先行,强化队伍建设。 要确保“头雁引航、雏鹰振飞”行动取得实效。完善行动方案,认真起草我市贯彻落实行动方案,进一步扩充产业目录,使其涵盖乡村产业振兴的各方面、各领域。建立工作机制,形成一个完善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调度,定期汇总领头雁招引数量、雏鹰培养情况,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强化改革创新,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激发农村要素活力,充分调动农民在发展农业产业化中的积极性主动性。

***在主持中强调,要“夺回失去的时间”,总结经验找不足,补齐短板、锻造长板,从政策管用、方案实用、工作方法可长期使用的方面找准前进方向,加倍努力工作,弥补之前工作错失的先机; 要“争取未来的时间”,主动聚焦工作目标和既定部署,务实创新、扎实工作,抢先抓早把工作做在前面,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化“头雁引航 雏鹰振飞”行动任务; 要“谋划全年的时间”,提前谋划全年工作安排,找准各县主导产业定位,做好全年“外引内培”工作计划,咬定目标,迎难而上,攻坚突破,做好做实农业产业化各项工作。

***在工作布置中强调,要紧盯工作总体目标,按照工业化的理念,坚持“外引内培”双轮驱动,以“招大引强、龙头带动”为方向,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集中打造一批“头雁”“雏鹰”型龙头企业,做好“土特产”文章。 要聚焦工作重点任务,围绕优势主导产业,着力招引优势企业;围绕加工链条延伸,着力招引链主企业;围绕冷链物流配套,着力招引流通企业;围绕技术研发短板,着力招引科研团队;围绕标准化原料基地,着力培强龙头企业;围绕精深化加工增值,着力培壮龙头企业;围绕优势品牌打造,着力培响龙头企业;围绕冷链物流建设,着力培畅龙头企业;围绕数字化升级,着力培优龙头企业;围绕科技创新赋能,着力培活龙头企业。 要尽快谋划以长三角地区为重点的其他城市考察学习活动。按照《上饶市全方位对接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3年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农产品融入长三角工作。各县(市、区)要迅速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围绕当地选准的主导产业,尽快“动起来”,主动上门招商对接,对一些已有眉目的项目,尽快促成签约合作。

出席:***、***、***、***、***、***

请假:***

列席:***、***、***


★工作简报

江西布局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推动农业产业化实现质量跨越式发展,江西聚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针对农业产业化布局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要求、新举措。

一、聚焦十大产业明方向。江西先后出台“农业七大产业”“富硒功能农业”三年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了十大产业布局、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要结合当地实际,切实选准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布局,明确思路和举措。在稻米上,稳住面积和产量,提高亩均单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在油料上,完成油菜生产任务的同时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提高油菜籽转化为菜籽油的效能;在富硒上,围绕稻米、油菜、水果、蔬菜、茶叶、禽蛋“六大产业”制定标准、推进产品认证,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富硒品牌。

二、对标万亿目标育龙头。江西集中力量、集中政策、集中资源,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在优势特色产业上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单项冠军”,力争到2025年,全省培育100家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对销售收入超10亿元且增幅20%的龙头企业,将奖励500万元。

三、围绕产业链条通堵点。在生产端,咬住种业这个关键“要害”,强化种业科技创新,打好种业翻身仗;在加工端,建设一批适合加工的原料基地,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在市场端,构建冷链物流体系和品牌营销体系,打通江西农产品“最初和最后一公里”。在服务端,优化农业服务,加快建好育秧中心和农事服务中心。

四、紧盯企业诉求解难题。在融资上,农业农村部门与金融机构一道想办法,梳理企业融资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加大融资信贷力度。在用地上,农业农村部门定期调度了解企业具体的用地问题,主动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对接,共同落实好优先保障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用地的政策措施。在转型上,通过不同渠道让企业知晓政策、掌握政策,引导企业发展与国家和省级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相一致,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引导。


★政务信息

广西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五年行动计划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从2022年开始,广西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千雁万群”“头雁”培育五年行动计划,创新采取“四项举措”,每年培育700名国家级“头雁”和2000名自治区级“头雁”,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3000名以上国家级“头雁”和10000名以上自治区级“头雁”,打造一支与广西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 “头雁”队伍,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雁阵”效应。

一、围绕产业需求,分类分级“选雏雁”。围绕广西“10+3”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和打造千亿元产业人才需求,重点面向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6类人群,瞄准好学习、干得好、有潜力、能带动的带头人,将其选入培育范围,并根据学员能力素质、发展基础和联农带农等情况,分别细化制定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头雁”人选条件和学员遴选程序。通过多类别多层级选育,加快推动全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梯队的培育。

二、加强系统培育,多元模式“育强雁”。坚持系统培育、分层施教、差异化施策,对于国家级“头雁”培育,遴选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和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等3所优质高校,将行动学习、MBA课程等特色内容融入“头雁”培育过程,结合学员学历、技能水平、从事产业类型等,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四个一”培育模式,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通过“战训一体”全面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对于自治区级“头雁”培育,则利用区内外涉农院校进行不少于7天的集中强化培训和不少于1年的专人跟踪指导培养,帮助学员扬长避短快速成长。

三、强化服务保障,善用政策“扶头雁”。积极推动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集成政策、资源、要素和平台,为带头人成长为“头雁”提供立体式、全方位保障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配套和个人承担部分的方式,支持各地开展“头雁”培育。加大产业扶持,落实“头雁”申报项目优先、创业扶持优先、品牌推广优先,帮扶“头雁”发展壮大产业。加强金融支持,实行增信扶持、贴息贷款、保险扶持等举措,增强“头雁”发展后劲。加强结对帮扶,推行院所结对帮扶、专家联系帮扶、产业人才融合帮扶,想方设法帮助“头雁”成长成才。强化激励保障,落实“五个一批”措施,各类评先评优向“头雁”倾斜,让“头雁”有成就感、荣誉感。

四、纳入实绩考核,创新机制“促群雁”。将“头雁”培育工作已分别纳入乡村人才振兴专项考核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形成“一年培育、终身服务”的“头雁”培养长效机制,引导“头雁”联农带农,兴农富农,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建立部门、学员、第三方机构三维立体式评价机制,每年对项目实施青年可进行综合评价,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对培育机构、优势师资、学员进行动态管理,不断优化调整培育工作,发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助力广西乡村人才振兴全面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

江西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现就我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以下简称“头雁”项目)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的部署,全面推进“六个江西”建设,紧紧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落实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要求,对带头人进行系统性培养和综合性支持,着力打造一支与江西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推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雁阵”效应,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产业发展。紧紧围绕促进我省农业高质高效的人才需求,着力增强引领力、支撑力、带动力强的乡村产业振兴骨干力量,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立足实际创新。坚持从江西农业发展实际出发,结合我省各地不同产业类型对人才的需求,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农村人才发展实际的培育机制、模式、方法,提升培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多方协同推进。坚持统筹谋划、综合施策,构建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培育工作机制。积极搭建平台,吸引社会力量,集聚各方资源,形成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

(四)注重质量效能。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多措并举激发“头雁”潜力,将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将教育培训与人才使用相衔接,将项目实施与宣传推介同步推进,充分发挥服务乡村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目标任务

从2022年起,原则上每年为每个县(市、区)培育10名左右“头雁”(具体人数根据各地实际并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确定),按照带头人的类别和需求,分类确定培育目标,量身定制模块内容和培育方式,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扎根乡村、服务基层,干得好、有潜力、能带动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形成“雁阵”,夯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基础。

四、人员遴选

根据实施“头雁”项目的目标要求,严格准入条件,规范遴选程序,着力在乡村能人中挖潜培育一批、在现有经营主体中引导提升一批、在内外人才引进中落地孵化一批,将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确定为“头雁”项目培育对象。

(一)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长期从事乡村产业发展的意愿。

(4)从事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热衷联农带农。

2.具体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优先。

(2)学员所在经营主体制度健全、运行规范,3年内未发生过农产品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在当地群众中有较好口碑。

(3)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及种养大户等带头人。原则上不遴选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负责人。其中,负责人指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管理人员。

(4)从事当地农业主导、优势或特色产业3年以上,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和一定规模,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善于接受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和新理念,主动向农户分享经验、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实现增收致富。

列入失信名单的人员、涉黑人员不得作为培育对象。

(二)遴选程序

采取层层筛选、逐级审核的方式,遴选培育对象。

1.发布通知。公开发布“头雁”项目培育工作通知,明确培育对象条件、申报材料、遴选程序等具体内容。

2.个人申请。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每年培育工作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3.县级推荐。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分配指标名额和培育工作要求,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初审,了解申报人员情况,确定推荐人选。通过中国农业农村人才网“头雁”培育项目管理系统,录入申报人员信息库。

4.市级甄选。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我省乡村产业发展要求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对县级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分析,商财政部门遴选出有潜力成长为“头雁”的人选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同意后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五、培育机构

根据培育对象需求和培育工作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面向全国遴选1-3所优质高校承担定制化培育、体验式培育、孵化型培育任务。培育高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从事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工作能力的优质高等院校,能够制定符合农民实际、构建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培育模式,培训经验丰富。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培训资质、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管理规定。

(三)具有集中教学场所及现代化教学设备,有体验式的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可以提供较好的学员食宿条件,可以实现线上和线下教学。

(四)有雄厚的教学师资,能够构建由知名专家、创业导师、政策讲师和实践指导教师等组成的一流师资队伍,能够邀请全国“三农”领域专家、行业典型到班授课。

(五)具有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能够结合江西农业产业发展特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需要,精准定制培育方案,设置培育课程;能够组建一支专业的工作队伍,专门负责学员日常管理,建全学员档案。

(六)具有较强的组织保障能力,能够有效应对疫情等各类突发事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定期优化提升培育工作;接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督和跟踪管理,保证培训质量。

六、组织培育

立足产业发展需求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系统性培育。

(一)合理设置培育班次。根据遴选确定的培育对象类别或从事的主导产业类型等,设置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市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能力提升班,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专题班等不同主题班次,分类确定培育重点内容、方向和目标。

(二)科学培育提升能力。采取累计一个月集中授课、一学期线上学习、一系列考察互访、一名导师帮扶指导的“四个一”培育模式,对带头人开展为期1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和孵化型培育。原则上每年11月底前完成培育任务,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适当调整。

(三)开展系统培育。

1.定制化培育。针对带头人从事的产业类型和实际需求,由培育机构聘请校内校外“三农”专家学者等组建优质师资库,量身定制培育内容和方式。

(1)培育内容。围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专业技能、调研实践等四大模块,结合江西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和人才成长规律,根据培育对象类别,分类设置培育课程。

(2)培育学时。集中授课不少于120学时,可一次性集中完成,也可结合农忙时节分两段完成。集中授课中各课程模块分别不少于10学时,各课程模块学时根据培育对象需求和培育机构实际确定。搭建网络学习平台,线上学习不少于80学时,在培育机构的指导监督下,由学员自主安排时间完成,网络课程由培育机构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开发。

(3)培育方式。定制化培育采取大小班相结合的方式,灵活选择课堂讲授、线上学习、分组讨论、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进行。鼓励培育机构建立学习小组,充分利用课余时间,采取组建学习沙龙等方式,搭建学员交流平台,分享培育经验与收获体会。

2.体验式培育。将培育工作与农业生产经营结合起来,在开展知识教授的同时,培育机构重点围绕种养殖技术、农产品开发、现代农业企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等内容,组织学员实地考察省内外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省级及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研所等,开展深度体验学习。体验式培育以学员所属类别为主体设置实地考察基地,同时兼顾其他类型基地。各班次体验式培育时间原则上不少于集中培育时间的四分之一,可与集中授课相结合进行,其中参观考察所属类别基地数量不少于体验式考察基地总数的二分之一。

3.孵化型培育。实行双导师制度,一是由培育机构为每名学员配备一名专业指导老师,持续开展帮扶指导,了解政策落实、产业发展情况,为其提供扩大视野、更新知识的平台机会,增强创业创新创造能力,支持协助学员领办或联合创办企业,指导其做大做强产业,引领和带动当地产业提质增效、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培育机构要组建一流的帮扶团队,建立帮扶平台,每位指导老师帮扶指导同一主题班次学员不超过10人;培育期内指导老师主动对接帮扶学员每月不少于1次,为学员提供在线学习和信息推送服务,鼓励培育机构为学员建立长期的跟踪对接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12316专家资源平台,为学员开展日常技术指导服务。二是由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省内省市县三级农业领域专家,对学员开展一对一指导帮扶,帮扶成效作为专家项目申报、职称评聘、奖励表彰的前置条件。

七、扶持措施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为培育对象成长为“头雁”提供政策支持,鼓励各地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扶持政策,给予立体式、全方位保障。

(一)资金支持。“头雁”培育经费由财政和培育对象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每人不超过2万元,培育对象个人承担5000元。中央财政补助分两期给付,培育启动时,由各设区市按照培育任务确定总额一次性给付培育机构对应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70%,保障培育工作正常开展,培育结束后,经评估合格再拨付剩余30%部分。培育对象个人承担费用由培育机构自行收取,鼓励培育机构对培育合格学员全额奖励个人承担的费用。培育经费的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产业扶持。经系统性培育并考核合格的培育对象,由省农业农村厅和培育机构联合颁发“江西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培育合格证书。对符合条件的,支持其参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示范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重大项目建设;“头雁”所在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支持其申报金融信贷、农业项目及补贴,鼓励支持其参与品牌创建、技术和设备更新、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等。

(三)保障服务。鼓励培育机构通过发放奖学金、以奖代补等形式奖励培育合格学员,具体办法由各培育机构制定。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对表现突出、联农带农成效明显的“头雁”,在职称评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人才评价工作中予以优先推荐、重点考虑,先进典型按程序纳入各级各类农业农村人才评优表彰范围。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培育机构定期开展回访,了解政策落实、作用发挥等情况,收集汇总“头雁”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培育机制。

(四)带动引领。支持引导“头雁”通过土地流转、吸纳就业、入社合作、入股经营、购买服务、组织实施集体经济项目等方式,带动周边农民共同参与农业生产经营,学技术、学管理,闯市场。支持引导“头雁”为小农户提供生产托管、及时指导、防灾减灾、产品营销、融资增信等服务,带动乡村产业发展。支持引导“头雁”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社联社、行业协会,创办农业企业,创建国家级或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家庭示范农场等,搭建数据信息、社会化服务等综合平台,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和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抱团发展。

八、组织管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头雁”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江西省“头雁”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将“头雁”项目实施作为本地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在选准用好“头雁”上下功夫,确保其发挥作用。培育机构要组建工作队伍,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制度建设,做好项目实施和学员管理等各环节工作,不得转包培育工作。

(二)强化考核评价。建立部门、学员、第三方机构三维立体式评价机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省农业农村厅每期派员深入培育机构进行督导,每年组织人员对培育机构和学员培育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学员对培育机构满意度进行评价。学员对培育机构和授课老师的满意度测评均不低于85%。将“头雁”项目组织实施和扶持纳入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考核,压实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责任,确保“头雁”项目取得实效。

(三)强化典型宣传。及时掌握“头雁”创新创业、政策落实和示范带动等情况,总结提炼“头雁”培育工作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头雁”典型代表和先进事迹,在省内外主流媒体进行宣传,讲好“头雁”故事,提升品牌效应,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氛围。


★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1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2〕1号)部署,按照《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8〕1号,以下简称《办法》),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第十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

2019—2020年认定和监测合格、递补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二、监测程序

(一)企业填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办法》规定,组织本辖区监测范围内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填写监测材料。

(二)省级审核。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办法》要求,对监测企业所填报材料进行审核,会同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提出监测结果建议。如有递补企业,需报省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定。监测结果建议和相关材料,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名义报农业农村部。

(三)评审审议。农业农村部对监测材料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提出监测意见。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对监测意见进行审议,确定第十次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合格企业、淘汰企业和递补企业名单,并公示递补企业名单。

三、材料报送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于2022年7月22日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1份。

(一)监测结果建议。包括监测过程和做法,监测合格企业的经营发展、联农带农、更名情况,不合格企业的淘汰原因,递补企业的基本情况,附合格、不合格和递补企业建议名单,并提供征求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同意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有递补企业,同时提供省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定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书(见附件)。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初步监测合格和递补的企业需在信息系统中填报,并通过系统打印带有“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材料”水印字样的纸质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淘汰不合格企业,递补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企业。对脱贫地区推荐的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对从事粮油、种业的企业,以及注册地在县域的企业优先递补,并在递补企业建议名单中予以注明。按照等额递补原则,不得超报,凡超报的一律退回重新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二)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和规定,不得泄露监测企业的有关信息,严禁通过不正当手段或私下交易行为区别对待企业,影响监测的公正性,切实做到公平、廉洁监测。

(三)龙头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企业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致性进行复核、把关。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企业申报资格。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电  话:010–59192712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  编:100125

附件:第十次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书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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