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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

2022-07-18| 来源:北辰遴选·相宜老师

一、热点链接

2022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复杂多变,客观上对困难群众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前不久,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明确要求“精准做好需要救助保障的困难群体帮扶工作”。为帮助因疫遇困群众渡过生活难关,近期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指导各地综合考虑困难群众需求、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疫情影响,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各项工作。


二、深度解读

★我国困难群众帮扶基本情况

全面小康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兜住兜牢各类困难群众民生底线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习**总书记强调,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我国社会救助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习**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兜住民生底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救助体制机制逐步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覆盖城乡、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完善。各级民政部门把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作为社会救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主动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2014年,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确立了以行政法规规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8项社会救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应救尽救的“8+1”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作出总体设计和系统规划,强化了分类救助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困难家庭和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的救助帮扶,形成梯度救助体系,实现了社会救助重点从低保群体向低收入群体的扩展,实现了社会救助体系的调整和升级;不断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更好发挥民政部门牵头统筹作用,建立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建立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提升社会救助整体效益。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和主动发现机制,开通部省市县3700多个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源库,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建立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机制,将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纳入相关应急预案。创新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工作机制,动员引导社会组织、慈善力量、专业社工、志愿者为困难群众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促进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高效联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不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社会救助资金投入持续增加。据统计,与2012年相比,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从1063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1476亿元,全国城市和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330元、每人每月172元,增长到2021年的每人每月711元、每人每月530元。2012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财政累计支出基本生活救助(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资金2038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3118亿元。

★《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主要内容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兜住兜好民生底线,近期,民政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完善相关兜底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是扎实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包括加大低保制度的落实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部署各地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同时要求各地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二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帮助因疫遇困群众渡过生活难关。部署各地为未参保的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提供临时救助,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的失业人员,如果没有纳入低保的话,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生活来源暂时没有保障、生活遇到困难的,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于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群众,可以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帮扶。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部署各地加强摸底排查、主动发现等工作,及时发现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跟进实施救助帮扶。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对发现的困难群众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在临时救助方面,群众遇到紧急的困难,可以先行或立即给予少量救助,不要让审批手续等影响到群众生活。对于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简化优化救助程序,完善救助服务方式,统筹运用发放实物、现金和提供服务等方式,提供精准救助帮扶,缺什么,帮什么。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力度。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意识,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强化资金监管,严禁以任何方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助资金,不能在困难群众的救助资金上打主意。加强资金保障,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在下拨资金的时候,对疫情严重的地方适当予以倾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下达。通过这些方式,把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住、保好。

★困难群众帮扶中社保方面的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帮扶工作。习**总书记强调,对各类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时刻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他们的疾苦,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在四川考察调研时,习**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做好就业、社会保障、贫困群众帮扶等方面的工作。

近年来,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立足职能职责,不断改革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基金收支总体平衡,制度运行平稳。同时,按照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不断强化兜底帮扶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更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通过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将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2021年底,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3亿人、2.3亿人、2.8亿人。共有5427万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人员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应保尽保。2021年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8205亿元,基金支出62687亿元,收支总体平衡,基金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保障人数不断增加,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数超过2.9亿人;失业保险向1724万人发放各项待遇993亿元;工伤保险待遇支出超过900亿元,为200多万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提供及时、持续的医疗救治、伤亡补偿和生活保障。此外,通过就业援助等措施,2021年有183万就业困难人员和545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2022年以来,积极做好稳增长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各项工作,积极发挥社会保障职能作用,强化就业援助等措施,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帮扶。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多措并举做好对困难群众相关帮扶和兜底保障工作。

★困难群众帮扶中医疗保障方面的情况

国家医保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全力做好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

一是坚决落实“两个确保”,做好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费用保障。疫情发生以来,累计拨付200亿元专项资金,确保新冠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及时将诊疗方案确定的新的诊疗治疗项目和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因为费用问题影响新冠肺炎患者治疗和就医的情况。

二是围绕落实“动态清零”总方针,多轮磋商降低疫苗和核酸检测价格。灭活疫苗价格经过几轮磋商以后,已经降到每剂20元以下,其他技术路径疫苗的价格也同步下降。核酸检测每人次价格已经降至单检不超过16元,混检不超过5元,大规模核酸检测不超过3.5元。同时,为了总体降低药品费用,多轮常态化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定期调整医保药品目录,更好保障参保群众用药需求并降低用药负担。

三是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强化制度保障功能,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2022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次提高,达到每人不低于610元。继续分类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截至一季度,已经资助参保6933万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的参保率达到99%以上。换句话说,如果实现了全民参保,就意味着我们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实际上有两张“网”,一张是基本医疗保险公平普惠的全民“网”,这是全球最大的“网”,覆盖近14亿人,参保率在95%以上。另一张是针对低收入人群、农村困难人群,实现三重保障应保尽保的安全“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覆盖率达到99%以上。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稳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确保应享尽享。指导各地探索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长效机制,实现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精准帮扶。到目前为止,各地推送预警信息达170万人次,实施救助34万人。

四是创新服务方式,做好特殊困难群众医保经办服务。引导医保经办机构“不见面”办理,推进高频次服务项目“跨省通办”,对一些慢病患者用药实行“长处方”报销,按规定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支付。同时,对因疫情影响到参保人员报销的,按照规定事后补报,不增加群众负担。同时,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5月底已经惠及3479万人次。

五是助企纾困稳岗,实现阶段性缓缴中小微企业单位缴费。有条件的地区对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实施时间是三个月,预计缓缴资金规模大概在1500亿左右。缓缴措施免审即享,不需要每个企业再到医保经办部门去提供申请材料。只要符合条件的,即可享受缓缴三个月的措施。在缓缴的同时,要求各地确保参保人员待遇支付。缓缴期间报销水平不降低,确保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应报尽报、应结尽结。

下一步,将按照6月1日和6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落实落细医保有关政策措施,保持待遇总体稳定,保障好疫情防控相关的医保费用支付,加快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重点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医疗待遇保障。扎实落实阶段性缓缴中小微企业单位缴费措施,细化优化服务管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医保领域急难愁盼问题。

★困难群众帮扶中资金补贴发放情况

民政部门认真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不断健全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切实加强规范管理,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全力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共救助了城乡低保对象4128万人,城市低保的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22元,农村低保的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42元。1-3月份,全国累计支出了低保资金462.1亿元。全国共有特困人员467.3万人,特困人员也就是过去的“三无”或“五保”。1-3月份,累计支出特困供养资金122.4亿元。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频发,一些地方还发生了较大规模的疫情,客观上对困难群众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近期,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指导各地综合考虑困难群众的需求、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以及疫情的影响,因地制宜,对困难群众分类发放一次性补贴,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各项工作。

一是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原来的生活补助基础上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不降低。考虑到各地具体情况有所不同,补贴的标准由地方确定。比如宁夏,确定为全区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增发了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他省份也陆续在开展这项工作。

二是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可以在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申请获得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今年一季度,全国共对因疫临时生活遇困群众实施救助137.9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3.9亿元,这是全国的情况。比如吉林省,因疫实施临时救助27.6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6100余万元;上海为1.3万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提供了临时救助。

三是跟踪物价变动,当物价上涨达到启动条件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比如上海市,按照每人118元的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这是总体情况。

为了支持各地落实好各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已经下拨了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46.8亿元,比去年增加了70.6亿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高度关心。下一步,要强化资金监管,指导各地用足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如何做好困难群众相关保障和帮扶工作

一是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今年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比例是4%。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原则;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

二是为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今年1-5月,已经为1305万困难群众代缴了保费。

三是阶段性缓缴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通过扩大政策的实施范围,延长实施期限,加大稳岗政策支持力度,可以缓解企业当期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暂时难关,同时也有利于稳定就业岗位。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余缺,加大对基金困难省份资金支持力度。

四是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针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抗风险能力较弱、当前参保缴费压力较大的情况,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果今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可以自愿暂缓缴费,未缴费月度可于明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不影响今后退休待遇。

五是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在对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保生活待遇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保障范围,基本实现城乡参保失业人员政策保障全覆盖。今年1-5月,已经向560多万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各类失业保险待遇334亿元。

六是优化经办服务推动政策落实。畅通多元服务渠道,大力推进“不见面”服务、“跨省通办”、社保“适老化”服务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全面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建设,推动社保卡加载老年人、残疾人服务,探索电子社保卡无障碍化使用模式,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如何做好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在困难群众自主求助的同时,采取“大数据+铁脚板”等多种方式,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力求由“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

二是丰富完善求助渠道。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困难群众自主求助渠道。现在全国开通了3700多条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加强热线值守,提高办理效率,做到及时受理,快速响应。

三是简化优化救助程序。运用“互联网+”、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办理效率。疫情期间,适应疫情防控的需要,线上办理得到很大的发展,简化、优化了救助的程序。

四是积极推进异地救助。落实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对于在非户籍地因疫情影响陷入临时困境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切实为群众救急解难。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共实施了临时救助245.9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28.2亿元。

★如何做好困难群众求职就业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最大的民生。做好困难群众就业工作是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基础。

一是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畅通线上线下失业登记渠道,及时将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援助范围。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二是强化困难毕业生重点帮扶。坚持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专项服务,优先推荐岗位,优先组织见习,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是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大力培育劳务品牌,积极拓宽脱贫人口务工渠道,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作用,为脱贫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健全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四是强化其他困难群体统筹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加强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和权益维护,扎实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等,确保困难群众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三、实战应用

例题1:结合给定材料,请你概述博山区人大帮扶薄弱村和困难群众的主要做法,撰写一份工作简报。要求:准确全面,格式规范,逻辑清晰,1200字左右。

【参考作答】

做好帮扶薄弱村和困难群众工作 助力品质民生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民生是民心,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改善民生是最大的政绩。五级人大代表“征民意连民心解民忧助力品质民生”三年行动以来,博山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博山区五级人大代表帮扶薄弱村和困难群众工作,以村居选区为区域,以组合挂包为方式,全区五级人大代表686人共帮扶3430名困难群众,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共帮扶44个薄弱村。

一、精心组织,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为推进人大代表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人大代表“征民意连民心解民忧助力品质民生”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部署安排、宣传发动、组织协调、调度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人员为成员,人大代表所在镇(街)人大主席(主任)为具体统筹人,负责做好组织落实、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困难群众所在村居的党委书记为直接负责人,对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筛选、公示。

二、主动对接,确定帮扶对象标准。区人大常委会积极与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对接,了解我区薄弱村、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根据村集体收入、五通十有等情况,筛选出经济实力薄弱、发展缓慢的薄弱村名单。综合考虑困难群众的家庭情况、收入支出、残疾等级等,对在册的特困户、低保户、鳏寡孤独贫困户等进行筛选,优先筛选出生活十分困难、急需帮扶的3430名困难群众名单。

三、凝聚共识,准确把握帮扶内容。联系帮扶工作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常态化等紧密结合起来,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党政干部中的人大代表着力帮助谋思路、找路子、培产业、选项目;农业战线的人大代表积极带动身边贫困农户;企业界的人大代表积极开发、扶持、运营产业扶贫项目;教科文卫战线的人大代表着力帮助基层发展教科文卫事业;法律专业方面的人大代表积极实施法律服务和协调政策救助。通过准确把握帮扶内容,听取群众心声,确保帮到点子上、扶到关键处,着力提高薄弱村造血功能,加快薄弱村和困难群众致富步伐。

四、聚焦精准,明确结对帮扶方式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动员全区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市人大常委会号召,主动融入精准帮扶主战场,把“利于困难户、便于走访、便于组团”作为分配参考原则,可以代表个人为主进行联系帮扶;也可采取代表小组、专业小组或自愿联合等形式,进行组团式联系帮扶。在分配帮扶困难群众名单时,博山区人大常委会注重以村居选区为区域,将一个村居或者相邻村居为结对范围,人大代表帮扶困难群众可以几人一组,共同挂包一个区域内的困难群众。既考虑到代表行业特色、自身帮扶能力,又有平衡困难群众覆盖面,最大程度减少因不平衡产生的后续问题。(1116字)


例题2:为巩固拓展H街道城市困难群众帮扶成果,提高城市困难群众家庭收入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H街道拟制定《2022年城市困难群众帮扶工作方案》。结合给定材料,请你补充方案中“保障措施”部分的内容。要求:准确全面,逻辑清晰,措施合理,800字左右。

【参考作答】

(一)压实工作责任。据人员变动调整充实街道困难群众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街道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街道重点部门及各社区要把实施帮扶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结合实际制定帮扶方案,认真抓好落实。街道民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各类帮扶资源,加强各项制度衔接,形成兜底帮扶合力。建立人社、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压实各职能部门帮扶责任,确保困难群众各项帮扶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落实。注重开发式和保障式两种方式相结合。针对不同类型的城市困难群众,综合运用好开发和保障两种方式,确保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城市困难群众,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主动提升就业能力,通过实施就业创业等帮扶措施,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对既无资源又无发展能力的特殊困难群众,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提高转移性收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三)制定帮扶政策。加强困难群众定期走访和常态化监测,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帮扶责任,加强动态监测,确保各项帮扶政策规范便捷惠及帮扶对象。按照每户城市困难群众均要有帮扶联系人的原则从街道、社区确立干部职工作为帮扶责任人,原则上一人联系一户,帮扶责任人根据困难群众的家庭状况,资源条件,发展能力和实际需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针对性的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和帮扶措施,形成“一户一案,一人一策”,真正帮到点上扶到根子上,确保城市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确保帮扶精准长效。街道为困难群众建立一户一档。

(四)强化考核督查。将城市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纳入街道重点工作督查内容之一,街道纪工委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开展常态化督查调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帮扶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对帮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行考核,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和帮扶责任人严肃问责。(808字)


四、高分框架

★讲话稿框架

在困难群众送温暖动员会上的讲话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是实现“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目标的必然要求。

(二)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是真心实意关注民生、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具体体现。

(三)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是促进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

二、明确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好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

(一)要坚持党员干部带头。

(二)要明确具体责任分工。

(三)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

三、加强领导,确保送温暖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要加强领导。

二要精心组织。

三要营造氛围。

四要强化监督。


★简报框架

某市驻村帮扶队伍建设简报

一、严格标准“选”,确保驻村帮扶尽锐出战。

二、精准施策“育”,确保驻村帮扶尽力而为。

三、健全机制“管”,确保驻村帮扶作风更优。

四、大胆选拔“用”,确保驻村帮扶干劲十足。


★经验材料框架

开远市三举措帮扶困难群众

一、“一线工作法”使帮扶对象更精准。

二、“每日联系”让独者不再“独”。

三、“一户一策”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品质。


做好帮扶薄弱村和困难群众工作 助力品质民生

一、精心组织,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主动对接,确定帮扶对象标准。

三、凝聚共识,准确把握帮扶内容。

四、聚焦精准,明确结对帮扶方式。


★实施方案框架

山东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

一、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二、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三、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四、全力推动保障措施落地


★工作总结框架

以“五星支部”创建为抓手

构建党建为统领的立体帮扶格局

一、把夯实农村党建作为乡村振兴的保证

二、把狠抓经济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根本

三、把弘扬乡风文明作为乡村振兴的灵魂

四、把维护社会治理作为乡村振兴的条件

五、把守牢生态文明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


★汇报框架

全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一)抓机制建设,推动工作标准化。

(二)抓走访排查,推动监测网格化。

(三)抓部门协同,推动预警联动化。

(四)抓政策落实,推动帮扶精准化。

(五)抓系统建设,推动管理智能化。


五、必背金句

1. 习**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一步步向前推进,全心全力把老百姓的事一件一件办好,让老百姓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2. 习**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兜住民生底线。

3. 全面小康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兜住兜牢各类困难群众民生底线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

4. 民生保障关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必须用心用情做好。

5. 习**总书记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

6.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各项帮扶政策扎实落地、取得实效,定能助力更多群众解决现实难题、增添前行动力,迈向更加幸福的生活。


六、范文赏析

★讲话稿:

在困难群众送温暖动员会上的讲话

XX

(XX年X月X日)

同志们:

为认真做好我县的送温暖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两节”,根据省市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省、市相继下发的关于“两节”期间送温暖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的送温暖工作,全力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努力维护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下面,就这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给广大群众就业和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以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进一步认清开展好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是实现“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目标的必然要求。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就是不断深化对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就是以实际行动践行新发展理念,就是让广大群众得实惠。因此,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社会力量,集中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关爱,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果。

(二)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是真心实意关注民生、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一方面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通过抓产业、上项目、大招商等措施集中精力抓发展;另一方面坚持改善民生不动摇,千方百计为广大群众办好事、解难事。但是目前,仍有一些困难职工和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和保障。在全县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就是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帮助企业特困职工、下岗失业人员、低保人员、残疾人、农村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带着感情、带着责任、认认真真解决好困难群众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是促进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在每年“两节”期间都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数以千计的困难群众度过生活难关,从而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但应当看到,目前还有不少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各类社会矛盾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面对这些情况和问题,我们必须想千方、设百计,出实招、求实效,维护好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只有我们时刻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尽心竭力、真心实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最大范围地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明确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好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

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涉及到全县上上下下、方方面面,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因此,我们一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在具体工作落实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要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是广大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党性原则的具体检验。因此,每名党员干部都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开展捐款,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走访,带头研究为困难群众办实事。特别是县直机关要在送温暖活动中做表率。前期,“两办”已经下发文件,明确了县直各单位的具体捐款数,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共同配合,确保不折不扣按时完成捐款任务,切实搞好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

(二)要明确具体责任分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县工会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普遍开展对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每一个困难职工心坎上;县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落实好保障资金,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到位并按时发放;各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积极号召广大企业开展捐款活动,同时要督促企业做好节前工资发放工作;县民政部门要把符合最低保障线救助条件的下岗职工、失业职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在职职工和困难职工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这部分人员在春节期间及时得到救济。县财政部门要搞好资金调度,保证送温暖活动资金的落实和监督管理。县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送温暖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困难群众的氛围,让广大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温暖。

(三)要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按照方案的要求,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要多深入实际,多深入困难群众家中,弄清困难群众最需要什么,最企盼什么,最想解决哪些困难。要开展实地对接工作,确定党员干部联系点、联系户、联系人,只有这样,送温暖活动才有针对性,才能真正把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家中。要做好分类帮扶,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既要分出轻重缓急,也要拿出不同的帮扶办法,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强领导,确保送温暖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做好送温暖工作,责任重大。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全局意识,扎扎实实开展好“两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领导。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各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投入精力亲自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重点负责具体抓,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要精心组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同时也要面向社会进行宣传,发动每一个有捐助能力的人,都加入到活动中来。要集全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之力,帮助困难群众和困难职工,真正使这项活动深入人心,尽全力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三要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具体部署,动员全社会积极支持、主动参与。要注重树立和宣传典型,既要注意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先进典型,弘扬扶危济困、互帮互助的社会正气,也要宣传帮扶对象中自强自立的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要强化监督。县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对整个活动的开展实行全过程、动态式的跟踪监督,确保捐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出任何问题。各部门和各单位对捐款的人员、数额要逐人登记,张榜公布,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切实做到阳光透明。


★通知: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频发,一些地方发生较大规模疫情,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影响。为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加大低保制度落实力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积极促进有劳动条件的救助对象务工就业,对因家庭成员就业导致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一定的渐退期。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二、加大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

加强对未参加失业保险的无生活来源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69号)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加大对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的救助帮扶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等相应帮扶措施。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帮扶。

三、加强摸底排查、主动发现

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主动发现机制建设,组织动员基层干部、村级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通过走访摸排、电话沟通、微信联系等方式,全面了解辖区内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活状况,重点关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低保边缘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暂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群众以及经救助后自身发展能力仍不足的困难群众,及时发现救助需求,跟进实施救助帮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分析,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对发现的困难群众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困难群众咨询求助渠道,加强热线值守,提高办理效率,做到及时受理、快速响应。

四、进一步提高救助可及性、时效性

各地要加强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工作的衔接,统筹使用各项救助政策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综合考虑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实际情况,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合理设定乡镇(街道)审批额度,适当提高中高风险区域乡镇(街道)备用金下拨额度和审批额度,疫情严重地区可由社区(村)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结合实际,明确临时遇困外来人员申请临时救助的具体情形、救助标准和救助时限,对在非户籍地因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整合救助资源,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一案一策”方式提高救助水平,解决急难个案。简化优化救助程序,积极应用“互联网+”、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逐步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线上办理,减少人群聚集,降低感染风险,提高办理效率。

五、优化完善救助服务方式

各地要针对困难群众实际需要实施分类化、差异化救助,统筹运用发放实物、现金和提供服务等方式,提供精准救助帮扶。疫情防控期间,要积极帮助遇困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妥善解决外来滞留人员用餐、住宿等问题。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走访探视和照料服务,督促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志愿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资捐赠、生活照料、心理疏导、送医护理等多样化服务。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引导慈善组织设立社会救助项目,探索建立政府引导支持、行业组织运作、慈善组织参与的“救急难”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

六、强化监督管理

各地要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用途,规范使用范围和发放方式,强化资金监管,严禁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整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救助资金以及“关系保”、“人情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并堵塞资金监管漏洞,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七、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底线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要加强资金保障,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资金,对疫情严重地区给予适当倾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下达。强化部门协调配合、政策衔接和资源统筹,形成救助合力。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的知晓度。各地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将纳入2022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



民政部

财政部

2022年6月2日


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

海民发〔2022〕24号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安全网,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足额拨付及时发放救助资金。按照应保尽保、保障到位的要求,对各类政策保障对象要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和其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以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因疫情影响导致失业或家庭收入降低的救助对象,及时调整救助水平。同时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疫情而影响生活。

二是切实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急性、过渡性作用,对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可通过提供基本生活用品、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先行实施救助,事后补办手续;对于疫情管控区(含封控区)内的低保、特困、重残、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对象,要有针对性地提供帮扶关爱、照顾监管,要积极协调储备米、面、油等基本生活物资,采取发放临时生活保障物资、口罩等多种手段,切实保障管控区(含封控区)社会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对因感染患病、居家隔离、停产停业、因疫滞留而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外来流动人口,要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由急难发生地镇(街道)直接实施救助;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

三是强化困难人群摸排走访。对因疫情影响居家隔离的单独居住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高龄和失能空巢独居老年人、孤儿和困境儿童等重点对象,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分散供养对象照料服务协议等要求,安排专人每天通过电话询问、入户探视等方式,跟踪了解身体状况和生活所需,切实做好关爱帮扶工作。组织动员镇级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排查摸底本辖区内因疫情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对监护缺失儿童依法进行妥善安置和照护,加强走访探视,做到照护、服务到位。同时,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做到早发现、早介入,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及时实施救助,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四是优化审核审批流程。要公布并畅通求助热线,简化工作流程,优化救助服务。对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事项的,可适当优化简化审核确认程序。初步判断符合救助条件的,可实行个人信用承诺后快速予以审核确认,事后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对已经纳入保障范围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暂不办理退出工作。要充分利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多采用非接触、远距离等灵活方式开展入户调查,并按规定及时公布有关社会救助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广泛动员凝聚全社会抗疫力量。要聚焦重点人群,有序动员和引导慈善力量捐款捐物,关心关爱管控区(含封控区)的老年人、困境儿童、重病患者、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有效整合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资源,积极动员专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心理疏导、健康关爱和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等服务工作。通过发布倡议书、公告等方式,引导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在地方党委、政府统筹部署下,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发掘宣传社会组织、志愿者在疫情防控、捐款捐物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凝聚提升正能量,形成共同抗疫的强大合力。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

2022年4月8日


★简报:

某市驻村帮扶队伍建设简报

近年来,我市把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选、育、管、用”抓好驻村工作队伍建设,切实提升驻村帮扶工作效能,着力打造一支乡村振兴坚不可摧的队伍。

一、严格标准“选”,确保驻村帮扶尽锐出战。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选派标准和“因村选人组队”原则,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组织部门审核备案等层层筛选,严把驻村干部入口关,精准选派1796支工作队、4604名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实干本领强的县级以上优秀干部到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真正把最能打仗的人选派到乡村振兴一线。同时,持续优化驻村干部队伍结构,着力涵盖懂农业、爱农村、亲农民等各类人才,增强农村发展“输血+造血”功能,将乡村振兴一线作为培养年轻干部的“主战场”,注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驻村锻炼,促力年轻干部在基层一线成长成才,实现驻村工作队伍年龄、学历结构稳中有优。

二、精准施策“育”,确保驻村帮扶尽力而为。建立县、乡、村三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分层分级召开由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工作队员以及村“两委”、乡镇联村干部参加的工作例会,围绕建强村组织、推进强村民富、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乡村振兴的自觉与担当。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市、县两级大力开展驻村工作队培训工程,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和培训内容,通过专题辅导、现场观摩、实景演练等多形式,进行“集中面训”或“线上直训”全覆盖,全面提升驻村工作队队员实战能力,着力推进省委“八个推动”工作。强化业务指导,帮助驻村工作队成员熟悉工作业务,学懂弄通党的各项惠民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编印《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应知应会手册》6000余册,为驻村工作队队员开展工作提供指导,确保在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上始终做到方向不偏、焦点不散、力度不减。

三、健全机制“管”,确保驻村帮扶作风更优。制定出台《驻村工作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县乡党委日常管理、派出单位跟踪管理“三位一体”管理机制。组织部门对后盾单位与驻点村、工作队队员选派等进行备案管理。县乡党委加强日常管理,经常性到村指导,确保驻村干部岗位到村、食宿到村,驰而不息强化作风建设。后盾单位认真落实“三联”工作机制,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驻村领导按季度到村走访,听取驻村汇报,了解工作队员思想动态,全过程跟踪管理。实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的考核机制,根据驻村干部履职表现、日常考勤等情况进行定量、定性考评,督促驻村干部到岗履职。市县两级采取“四不两直”、电话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对驻村干部到岗到位和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驻村干部用心驻村、认真干事。强化关怀激励,积极落实健康体检、人身意外险购买等保障措施,让驻村干部真正能够沉下去、待得住、干得好。

四、大胆选拔“用”,确保驻村帮扶干劲十足。树立正向激励导向,坚持把乡村振兴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对驻村期间表现优秀、作出突出贡献、群众公认的驻村干部予以重点培养、大胆提拔使用。在县乡换届中注重配强乡村振兴“骨干力量”,注重选拔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的干部,新提拔进县级班子的扶贫干部占比84.8%,乡镇班子中有2年以上扶贫经历的占比96.3%,一大批优秀“85后”“90后”进入县乡班子。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对在工作中非主观故意导致的失误偏差和负面影响,依法依规从轻处理或免予处理,对不胜任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时调整处理,倒逼驻村干部在乡村振兴生动实践中建功立业,勇当“闯将”“干将”。


★情况汇报:

全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近年来,XX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乡村振兴局关于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部署要求,认真总结20XX年以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做法、经验,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进一步完善“五抓五化”举措,着力提升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效,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抓机制建设,推动工作标准化。一是建立监测范围年度调整机制。每年初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物价指数变化、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确定监测范围,目前正在研究确定2022年监测范围。健全月初提示、月末研判、每季调度工作机制,每月初根据国家和省乡村振兴局工作部署要求,明确当月工作重点,制定下发工作提示单;每月底对当月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找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每季度视情开展现场调度、专题调度、约谈调度、会议调度等不同形式的工作调度,3月18日召开第一季度视频调度会议。二是完善暗访调研机制。组建暗访调研人员库,实行常态化暗访和定期调研,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强化督促指导、压实工作责任,X月底组织开展了“解剖麻雀式”专题调研,分别从原国家级贫困县、省级贫困县、原非贫困县、无脱贫人口的县(区)四种类型各选择一个县(区),由市乡村振兴局X名班子成员带队驻村开展为期X天的实地调研。三是建立联系服务县区制度。市乡村振兴局X位局领导分别负责联系1个县(区),加强政策解读、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有力推动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抓走访排查,推动监测网格化。XX市于2021年推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网格化管理,按照地缘相近、居住相邻、适宜管理的原则,组建基层网格X万个,遴选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乡贤人士、创业致富带头人等网格员X万人。今年继续采取统筹整合基层网格、建立网格员轮训制度、因地制宜落实网格员报酬、编写网格化监测工作手册等措施,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测,大力提升基层网格员能力。坚持常态化走访与定期排查相结合,组织和动员基层干部、帮扶联系人和网格员,以农户收支变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为重点,加强日常跟踪走访与定期联络联系,实现对所有农村人口的常态化监测,拟于X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摸底。

三、抓部门协同,推动预警联动化。一是建立部门联络员制度。市直相关部门分别确定一个分管领导、业务科室专门负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并明确X名分管领导、联络员,加强日常工作对接,重大事项及时会商,发现问题集体研判。二是完善关键信息实时推进和部门数据定期比对机制。市县三级教育、医保、水利、住建、民政、人社、残联、公安交警等部门发现关键信息及时推送给乡村振兴部门,各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数据比对,并将关键信息和数据比对结果分类分级反馈基层核实。三是完善“五防”机制。针对自然灾害、市场波动、带动断链、失业、家庭变故五类风险,加强部门会商(一般问题由各部门联络员会商、重大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会商),坚持提前预警、提前介入、提前干预,落实帮扶措施,有效防范各类返贫致贫风险。

四、抓政策落实,推动帮扶精准化。明确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可用于监测对象帮扶,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针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发展能力和实际需求,落实“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统一印制使用“帮扶手册”,用足用好用准现行政策,提高帮扶措施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2021年对监测对象制定和落实帮扶措施X万余条,户均X条,其中新增监测对象落实措施X条、户均X条。对不稳定脱贫户以外的脱贫人口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好各类民生普惠性政策,并根据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2021年共对脱贫户落实各类帮扶措施X万条。目前,正在组织各地制定2022年帮扶措施。

五、抓系统建设,推动管理智能化。一是强化数据支撑。充分利用安徽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推动智能化管理,实现发现、预警、帮扶、退出全过程监测管理。二是加强智能化研判。对预警信息分级处置,畅通线上线下申报方式,认真落实农户书面申请、手机APP、12317平台等多渠道申请模式,创新推行“一码申报”,在接到农户申请后第一时间安排核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对象管理。三是加强智能化调度。对申报农户的核实情况、处理进度进行实时跟踪调度,并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和农户家庭情况,对帮扶措施的精准性、落实进度进行智能化提醒。四是加强智能化监管。按照从干部用向干部群众一起用转变的思路,开发脱贫户和监测户“一户一码”,通过帮扶对象二维码,展现该户基本情况和帮扶措施,实现双向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此次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一是强化动态监测帮扶。加强县镇村组四级网格管理,紧盯返贫高风险区域和人群,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二是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以全产业链思维,推进乡村特色产业提升行动、“万企兴万村”行动,加强衔接项目管理,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达X%以上。三是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健全“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推广“三业一岗”就业帮扶模式,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经验材料:

开远市三举措帮扶困难群众

今年以来,开远市针对独居特困分散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独居困难重度残疾人和18岁以下独居的未成年人三类困难群众中最困难、最迫切、最需要关心帮扶的群体,采取“一线工作法”“每日联系”“一户一策”三项举措进行帮扶,将保障民生从面上深入到点上,从解决饱暖问题提升到提高生活质量上,从发钱送物变为问安纾困解难上,用心用情用力扎实帮扶困难群众。

一、“一线工作法”使帮扶对象更精准。市委主要领导在走访中了解到,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杨彪、王正权反映的未能同步享受报销医保待遇问题后,迅速责成相关部门共同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给予报销。2月11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市民政、残联、医保、红十字会等部门及两个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专题研究部署独居困难群众保障工作。2月18日,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一线工作法”,深入各乡镇(街道)对独居困难群众进行专项实地走访,对全市独居特困分散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独居困难重度残疾人、18岁以下独居未成年人进行再次排查、复核,确保保障到位。

二、“每日联系”让独者不再“独”。建立了责任人关爱联系制度。每户保障对象,由乡镇(街道)从村(社区)党员干部、民政协理员、选派进驻社区干部、驻村队员等人员中指定一名直接责任人。责任人每天通过电话、视频、入户等方式与保障对象沟通、见面并做好记录,第一时间将保障对象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反馈到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其中,60岁至74岁的保障对象每周至少实地入户2次;18岁以下独居未成年人和75岁及以上保障对象,每周至少实地入户3次。

三、“一户一策”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品质。开远市以“一户一策”作为解决和落实困难群众问题的最有效办法,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动态清零”。2021年,市民政局投入18万元完成60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联合乡镇走访了13户独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详细掌握其家庭收支、个性化需求和适老化改造项目意愿;回访了18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了解其学习和生活状况;对4户新增的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审核;对6户贫困动态监测对象入户核查,制定了帮扶措施。动员2名独居分散供养特困残疾人员进入托养机构进行全日制托养。


★事迹材料:

驻村帮扶工作队疫情防控先进事迹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疫情防控期间,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驻村帮扶工作队员主动放弃休假,第一时间下沉**,积极带领和发动党员干部及群团组织,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冲在防疫攻坚战的最前沿,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具体工作落实。

积极响应,下沉一线抓防控。为充分发挥帮扶单位在非常时期的中坚力量,**局主要负责人每天电话督促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宣传好各项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充当起**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员”、“组织员”、“战斗员”和“情绪疏导员” 。**指导所联系的**村,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帮扶单位牵头、包村领导、村“两委”班子、帮扶工作队及群团组织负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村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了防控职责、强化了联防措施,采取强有力的办法,层层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所联系帮扶的**村疫情防控工作得到扎实有序的推进。**联系的**村及时组建党员先锋队1个、志愿服务队1支,积极报名参与疫情防控检测工作的志愿者多达80多人。**村在乡级交界**社、县级交界**社**段,开展了疫情防控检测工作,担负起了守护乡门和县门的重任。战“疫”打响以来, **先后为**村两个检测点捐赠所需的方便面、矿泉水、煤等急需的后勤保障物资,很好地推动了**村疫情防控工作的扎实有序推进。目前,**局为**政府筹措资金1.5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细致排摸,勇于担当战“疫”情。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局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和**村有关工作人员,重点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进行了“地毯式”的层层排摸,进行了劝导和体温检测,对重点人群采取重点对待的方式;在联系村通过移动喇叭、**局专用宣传车、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广角度的进行防控知识宣传宣讲,不断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运用科学手段,进行科学防范。驻村帮扶工作作为派出单位的代表,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全体驻村帮扶干部以最严的作风、最严的纪律坚守岗位,树立党员先锋形象,对重点人员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人盯人检测,实行日监控“零”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推动驻村干部、村社干部和帮扶干部多人下沉村社,全覆盖走访,拉网式排摸,包社盯户防控,设卡检测劝导。**先后在**路段及**公路段悬挂横幅25多条,张贴标语180多条,印发疫情防控期间**宣传资料2500多份; **还出动普法宣传车,在对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对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也进行了宣传,并积极向群众发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通过单位推动,**村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了**等一批先进典型。

奉献爱心,化解矛盾保稳定。为了疏导因居家隔离产生的一些阴影及部分群众的激动情绪,**局派专门的**调解干部配合**所工作人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督促外出返乡人员居家隔离,签订居家隔离告知书、张贴隔离温馨提示,每天如实上报防疫信息,坚决做到不瞒报、不虚报、不迟报。针对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口罩、防护服、消杀毒等疫情防控物资短缺的实际困难,驻村帮扶工作队着力发挥上下衔接、左右协调的作用,先后为所驻村衔接争取疫情防控相关物资。按照县委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要求, **助力**村在继续精密防控疫情的同时,着力抓好复工生产,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帮扶**村抓好**育苗、栽植管理计划的落实,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


★方案: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268号)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不断完善低保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做到低保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实施内容

(一)保障范围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确认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1.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

2.低保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4.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保障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原则上,低保标准可按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5-35%确定。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A类、B类人员,分别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20%增发低保金。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对象按照就高原则核定低保金,不重复获得。

(三)申请认定

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实施网上申请受理的地方,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具体申请、确认程序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1〕7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20〕25号)规定执行。

(四)动态管理

县级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低保家庭开展定期核查。A、B类家庭,每年核查一次;C类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核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县级民政部门应当根据低保家庭的人口、收支、财产等变化情况,及时作出增发、减发、停发低保金决定。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会商交流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民政部门牵头统筹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财政部门做好相关资金保障工作,按规定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统筹纳入财政预算。

(二)加强资金统筹。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推进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三)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健全低保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加大对低保制度的督促检查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约束力和工作透明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低保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就做好我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下简称流浪乞讨人员)等流动遇困群众救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领导责任,完善救助管理工作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区域和部门救助联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积极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加强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预防和减少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不断加强和改进我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实现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好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二、实施内容

(一)救助范围。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

(二)救助内容。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

(三)经费筹措。市、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救助管理工作情况,科学合理测算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总额,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市、县统筹解决。同时,各市、县(市、区)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资金确保救助管理机构正常运转。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领导协调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工作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领导协调机制,有效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明确部门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救助管理工作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和决策向地方党委报告。民政部门承担协调部门职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纵到底、横到边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救助网络和责任体系。

(二)强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机制。要充分发挥领导协调机制作用,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护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得其同意。对突发急病人员,应立即通知急救机构,必要时可直接护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及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对不愿接受救助的,应告知其救助管理机构联系方式和求助方式,并视情记录劝导情况。对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行为,要依规依法处理。

(三)优化救助服务供给。救助管理机构应按要求在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发布寻亲公告,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比对、采用人像识别等,切实做好无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员身份查询和寻亲服务工作。对于在站长期滞留人员,应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开展照料服务,站内条件不足的,民政部门应优先选择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养老、精神康复等机构承担托养服务。要区分对象身体状况、年龄等情况实施分类托养。各地要根据托养人员自理能力,参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综合考虑特殊人群的床位费、康复费等各类成本和托养机构合理收益,科学核算托养费用。医疗救治费用由救助管理机构据实结算。

(四)强化源头治理机制。依托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智力残疾人员、受助返乡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完善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分类施策。对特殊困难人员,要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定期回访,报请受助人员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乡级、县级人民政府帮助返回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乞讨。辖区人员外出流浪乞讨现象突出的地区要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治理。对法定义务人遗弃、虐待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构成违法犯罪的,促请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

(五)强化落户安置机制。对无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留超过3个月的,由救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请同级政府安置。对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由救助管理机构转移至当地政府设立的具备相应供养条件和能力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属于未成年人的,必须转到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并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作为困难群众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合力,因地制宜做好本地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具体研究,积极解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流浪乞讨人员弱有所扶。

(二)强化部门监管。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对所辖的救助管理机构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完善负责人定点联系制度,定期深入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合作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对于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部门职责,依法对其治安、消防工作进行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对其疾病防控和内设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医疗康复及护理进行监管,根据需要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对其内设食堂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管。财政、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责任。

(三)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宣传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民生工程政策,注重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展现救助管理工作兜底线、救急难的惠民实效。要密切关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动态和发展趋势,积极组织实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并把开放活动范围覆盖到托养机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多方评价,吸取意见建议,探索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救助管理机构要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救助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流浪乞讨人员未能及时得到救助服务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负有强制报告义务而未履行报告义务,造成遭受家庭暴力人员和受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死伤等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对救助管理机构滞留人员站外托养和医疗救治工作疏于监督管理,造成被委托照料人员或医疗救治人员非正常死伤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责任;对因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不力、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后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严重的地区,要追究该地区相关领导责任。


★工作总结:

以“五星支部”创建为抓手

构建党建为统领的立体帮扶格局

今年以来,X县按照市委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工作部署,坚持“党建带帮扶,帮扶促党建”的工作思路,探索“党建+帮扶”新路子,每年投入X万元开展“五星支部”创建活动,以“五星支部”创建助推乡村振兴,通过锻造钢筋铁骨的农村党组织,凝聚党建合力,推动形成了农村党建、经济发展、乡风文明、社会治理、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立体帮扶格局,收到了良好成效。X“党建+帮扶”特色经验做法先后被《X日报》《X日报》《党的生活》及省市组工信息平台等媒体宣传报道。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把夯实农村党建作为乡村振兴的保证

将夯实农村党建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抓班子建设,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按照“三有三带”标准,选优配齐X个村支部书记,对X个引带能力不强的党支部班子进行了调整,集中整顿了X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增强村级党组织对农村发展的引带作用。二是抓队伍建设,汇聚帮扶磅礴力量。在前期派驻X名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的基础上,又出台专门政策,选派X名优秀干部成立“五星支部”创建及乡村振兴工作队,奔赴乡村振兴一线开展帮扶工作;并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驻村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县级领导联系一个村,负责该村的“五星支部”创建和乡村振兴工作,做到帮扶对象不乡村振兴,帮扶工作不脱钩。三是抓制度建设,筑牢稳固党建基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村内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推进“三务”公开,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保障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推进公平、公开、公正。四是抓阵地建设,开启发展红色引擎。提升组织活动阵地,规范建设标准,列支专项资金,对X个陈旧狭小、设施简陋的收入低村党建阵地提升改造,为党员活动、党群议事、文化娱乐提供了极大方便;坚守思想宣传阵地,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开辟了“一报二网三平台”立体宣传新阵地,为“党建+帮扶”提供了强大正能量。

二、把狠抓经济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根本

将农村经济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突破口。一是培育壮大集体经济。统一规划了“新大牧业有机生态猪、光伏发电和帮扶车间加工厂”三个大型集体经济项目,覆盖X余村;全县每年整合X万涉农资金,支持农村谋划集体经济项目;要求凡涉及村内开发的土地、水、林地等项目,要与村集体收入挂钩,增加集体收入。目前,已有X个村的集体经济实现零的突破。二是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目标,通过龙头企业帮带等办法,调整种养结构,规划产业园区,发展矮化苹果、草莓等经济作物种植和白玉蜗牛、肉兔等特色规模养殖。三是发展劳动密集产业。采取“企业+农户”帮扶模式,引进制鞋、首饰加工等产业,建成X个帮扶车间,为低收入家庭富余劳动力提供在家门口实现就业的机会。四是强化群众技能培训。制定了多项技能培训奖励政策,将培训班办到基层、办到企业,累计培训X人,拿到资格证书X人,全部实现就业。

三、把弘扬乡风文明作为乡村振兴的灵魂

通过弘扬乡风文明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一是拔除收入低群众心中穷根。治穷先治愚,乡村振兴靠内因,在驻村工作中,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激发收入低群众通过自身劳动实现摆乡村振兴困的愿望,除去低收入家庭心中不敢发展、不愿发展、不能发展的“穷根”。二是转变不良村风民风。完善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着力解决“因赌致贫、因婚致贫”等问题;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模范评选活动,倡树勤劳致富、文明健康、扶危济困的村风民风。三是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加大农村文化服务投入力度,去年以来,全县升级改造村文化大院、文化广场X个,开办农家书屋X个,购置、捐赠图书X余册,举办各类帮扶汇演X场次,农村社会风气明显改善。

四、把维护社会治理作为乡村振兴的条件

把补齐社会治理短板为乡村振兴创造稳定的乡村环境。一是特殊群体得到救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决落实“一个兜底、三个保障”,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实现乡村振兴的收入低群众,实行政策保障兜底,着力解决收入低人口在教育、医疗、住房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帮扶路上“不掉一户、不漏一人”。二是基础设施得到完善。紧盯农村的水、电、路、网等问题,村级党组织按照群众要求,每年至少办一件安全饮水、电网改造、道路整修等民生项目,破解农村发展的基础性障碍。三是矛盾纠纷得到化解。发挥村级党组织处理信访稳定的中坚力量作用,推行“一编三定”工作法,把无职党员编入村矛调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让“平安”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保障农村发展稳定。

五、把守牢生态文明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

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观念,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范畴。一是坚决守住生态底线。要求村级党组织在引进帮扶产业项目时,做到杜绝污染产业进入,严防未富先污的情况发生;守牢耕地红线,不随意更改土地性质;因地制宜发展林业生产,扩大绿色植被覆盖,为收入低群众留下绿水青山。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生产方式绿色化,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工艺流程,改变过去养殖污染、污水横流、焚烧秸秆的状况,实现节约资源与治理污染双赢。三是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建立了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建立党员环境卫生示范岗,并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保洁员就业机会,改变农村垃圾围村、污水横流的“脏、乱、差”状况,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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