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矛盾、促进事业单位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规定,平江县人社局决定在全县医卫系统事业人员中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范围、单位及岗位
(一)选调计划
平江县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全额预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平江县医卫系统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岗位
见《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具有与拟调入岗位要求相应的工作经历(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需开具证明)和专业技术任职资历;
3.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