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双一流”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育选拔力度,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担当作为的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经县委研究,在全县范围内竞争性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本次选拔优秀年轻干部50名,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事业编人员20名。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或《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规定》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