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昌吉州政府办公室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干部选调有关规定及《昌吉州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选调及引才管理规定(试行)》,新疆昌吉州政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新疆昌吉州政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4名(事业编)其中:文秘岗3名、党务岗1名,具体岗位、人数、专业等详见《新疆昌吉州政府办公室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范围
昌吉州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或者专业技术岗人员。
昌吉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或者专业技术岗人员。
(以上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工勤技能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敬业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