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依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精神,根据县编委会研究意见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山县纪检监察宣教中心工作人员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家普通高校计划内普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