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转任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四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共7名。选调职位参见选调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现任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以下职级或副科级以下职务人员(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三、选调资格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等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协作精神较好。
(二)已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的在编在职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以下职级或副科级以下职务人员。
(三)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其中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是指全日制学历、学位及专业。
(五)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