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地处广东省中部偏北,是韶关市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的“桥头堡”。区位优越、交通便捷,是大广、武深和韶新等高速公路的交汇点,距广州150公里、深圳180公里,从化至新丰轨道快线、赣广高铁项目正积极争取,经大广高速1.5小时可直达广州,是“大广州黄金郊区”。全县森林覆盖率81.15%,全省排名第3,获评广东省唯一“岭南避暑胜地”称号。产业集聚,前景广阔,2019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在韶关排名首位,是一片与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产业共建的热土。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选调相关规定,新丰县部分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现将选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人数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公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选调人数
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4名,其中中共新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一级科员1名、中共新丰县委组织部一级科员2名、共青团新丰县委员会一级科员1名(职位信息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有一定综合文稿起草撰写经验;
2.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 年龄在32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在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独立完成或主笔发表过文章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