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机关事务保障能力,按照《中共安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安编核发〔2023〕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安组发〔2019〕42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安阳市机关后勤保障中心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5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选调范围
全市(全供)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入编事业编制的方式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热爱机关事务事业;
3.具体学历及年龄见《2023年安阳市机关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