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本次选调单位均为卧龙区全供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选调人数及岗位
此次公开选调副科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具体选调计划及要求见《2023年南阳市卧龙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三、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全市事业单位财政全供在编在职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不含各类学校在编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高。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含试用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工作3年的,试用期当年不定等次,其余两年合格以上等次)。
(三)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所有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