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源汇区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
一、原则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人岗相适、以事择人,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公开选聘一批优秀干部充实到相关工作职位。
二、选聘职位和名额
根据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共计6名。其中,区纪委监委信访受理中心2名,区纪委监委技术保障中心4名。(具体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
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干部)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干部。
四、选聘资格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4.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定格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