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工作履职水平,根据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实际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行政编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在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选调原则
根据选调计划,按照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标准要求,通过公开考试,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调。
三、招录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县范围内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不含科级)。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章,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严谨务实,工作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身体健康,能够满足岗位需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