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5名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选调方案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共选调15名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工作人员。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沁阳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3、中共正式党员;
4、年龄在40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格次;
6、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审计、财经、刑侦等相关专业的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