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通许县纪委监察委干部队伍建设,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5名。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遴选范围
通许县事业全供在编在职人员。
二、遴选职位及人数
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拟遴选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名。
三、资格条件
(一)一般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2018年11月1日)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在职人员。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如具备下列规定条件,可放宽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