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市纪委、海棠区纪委、天涯区纪委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名,为做好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现将公开选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市纪委、海棠区纪委、天涯区纪委共计划选调15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三亚市纪检监察系统2023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一)市纪委12名,选调的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二)海棠区纪委2名,选调的职位为一级科员职位。
(三)天涯区纪委1名,选调的职位为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二、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报考人员须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职位表》所列各职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注:年龄38周岁以下指1984年5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7年5月6日以后出生)。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23年5月6日(含当日);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