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海南省公务员调动暂行规定》和《澄迈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澄迈县决定面向全省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职数及要求
(一)职位、职数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的公务员26名。具体为:
1.中共澄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澄迈县监察委员会)4名;
2.中共澄迈县委办公室4名;
3.中共澄迈县委组织部3名;
4.中共澄迈县委宣传部1名;
5.中共澄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
6.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3名;
7.澄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名;
8.澄迈县公安局5名;
9.澄迈县仁兴镇人民政府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