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海南省党政机关急需紧缺人才招录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的对象,是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范围内的人员。招考名额与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按以下办法计算:招考名额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考名额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
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交审查材料不齐全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审查方式
1.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限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如本人因故未能到场的,可委托资格审查代理人,代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审查材料、接收审查结果、传达招录机关通知等事项。委托代理人须向招录单位递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委托人签名盖章或签名手印,且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携带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资格审查。
2.网上资格审查。选择网上资格审查方式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期间,将所有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制作成压缩文件包(压缩文件包命名格式:考生姓名+手机号码.rar),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hnjqrc@vip.163.com,切勿重复发送。招录单位将下载进行审查。
(二)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