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我区现有人力资源,补充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不足,经研究,决定在区内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镇和街道差额、自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注重基层、注重实绩、注重品行原则。
二、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按照报名总人数90%的比例确定,最多不超过35名。
三、选调单位
海滨镇、戴河镇、东山街道、西山街道的下属差额、自筹事业单位。
四、选调对象
北戴河区直属及部门所属差额、自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期限要求的,须符合相关规定)。
五、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