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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第6期】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树立邢台对外新形象

2022-04-28| 来源:北辰遴选·永辉老师

一、热点链接

近期,市委书记钱三雄在调研时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市“两会”精神,就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力以赴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树立邢台对外新形象。


二、深度解读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生态文明建设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都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习**总书记指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许多重要特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我国14亿多人口要整体迈入现代化社会,高消耗、高污染的模式是行不通的,资源环境的压力不可承受。必须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的迫切需要。习**总书记强调,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生态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尤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鸟语花香、田园风光等优美生态环境有了更高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人民群众追求高品质生活的共识和呼声。必须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习**总书记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仅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而且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必须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秉持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保护地球家园的自觉行动。习**总书记强调,要积极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人类只有一个地球,人类也只有一个共同的未来。近年来,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荒漠化加剧、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给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面对生态环境挑战,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必须充分发挥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作用,与国际社会携手同行,努力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生态文明建设,全党全国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在实现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的同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绿色发展奇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添了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生态文明战略地位显著提升。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是其中一位;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其中一条;在新发展理念中,绿色是其中一项;在三大攻坚战中,污染防治是其中一战;在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中,美丽中国是其中一个。

绿色发展成效不断显现。2020年,我国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56.8%,清洁能源占比达24.3%,光伏、风能装机容量、发电量均居世界首位。新能源汽车销售量约占全球42%,是世界上保有量最多的国家,也是全球能耗强度降低最快的国家之一,基本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正在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了5.8个百分点、达到87%,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提高了17.4个百分点、达到83.4%,全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提高了9个百分点、达到77.4%。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连续30年保持“双增长”。2004年以来,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连续3个监测期实现“双缩减”。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生态补偿制度、河湖长制、林长制、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等制度,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制定修订30多部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和行政法规,覆盖各类环境要素的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成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

全球环境治理贡献日益凸显。推动《巴黎协定》达成、签署、生效和实施,作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严承诺。成功举办《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阶段会议,通过《昆明宣言》。我国已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习**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性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习**生态文明思想是党领导人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的标志性、创新性、战略性重大理论成果,是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不断丰富,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制度创新的不断拓展,习**生态文明思想的内涵在不断深化。

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心怀“国之大者”,坚持正确政绩观,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兴则文明兴。大自然孕育抚养了人类,人类应该以自然为根。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必须处理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坚定不移保护绿水青山,努力把绿水青山蕴含的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为金山银山,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

坚持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人民群众追求高品质生活的共识和呼声。必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人民过上高品质生活。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要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思路,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制度供给和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坚持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美丽中国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要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

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趋势,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必须同舟共济、共同努力,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清洁美丽世界,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是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地方、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碳达峰行动,实施碳强度和碳排放总量“双控”制度,更加突出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二氧化碳达峰倒逼总量减排、源头减排、结构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从严从紧从实控制地方盲目上马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加快推进“三线一单”落实落地,统筹推进区域绿色发展,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二是坚定不移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有效保护居民饮用水安全,坚决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是坚定不移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快编制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导意见,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强化外来物种管控,举办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

四是坚定不移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坚持多边主义,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国际合作,进一步提升履行国际公约的能力、水平和实效。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主动承担同国情、发展阶段和能力相适应的环境治理义务,推动构建绿色“一带一路”,推进绿色投资、绿色贸易发展,加强南南合作以及同周边国家的合作,展现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

五是坚定不移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继续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严惩重罚。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邢台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退出全国倒30,山水林田湖泽系统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更加优美。

★邢台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效

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精准科学依法治理污染,蓝天白云和绿水青山越来越多。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标志性成果。在最大限度降低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的前提下,实施系列精准管控措施,严格排污总量控制,50家重点企业同比减排13.1%,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机动车污染、扬尘等专项整治,清洁取暖实现市域全覆盖并发挥重要作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73,同比下降18.4%,在全国168重点城市排名倒23;PM2.5平均浓度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9%,下降率全省第一;优良天数245天,同比增加39天,增加幅度全省第一。水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严格落实“河长制”,实施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加强河流水质监管,强化区域联防联治,5个国考断面和30个主要入河排污口水质均达到Ⅳ类及以上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全国排名提升5个位次。统筹引江、引黄、水库等水资源,实施生态补水5.37亿立方米,关停自备井17024眼、数量全省第二,浅层、深层超采区地下水位同比回升3.01米、5.67米,回升幅度分别居全省第一、第二,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取得实质性进展。坚决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质高效完成临城县贾村矿山修复治理工程,依法打击盗采矿山资源行为,关闭取缔矿山24个,省下达43处矿山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信都区、平乡县获评“河北省森林城市”称号。严格工业危废和工业污水管理,始终保持土壤污染零容忍态度,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和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整治“四乱”问题349个,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5起。碳达峰碳中和有序推进。加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研究制定,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二氧化碳排放下降3.96%,压减煤炭消费量69万吨,荣获全省“节能削煤工作先进市”称号。

★邢台“十四五”规划相关表述

构筑“绿满邢襄、水润古城”生态底色。依托“山水林田湖泽”生态本底,围绕打造“一环双区九走廊”生态格局。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建设太行山绿色生态林带,加强太行山前生态湿地群建设,构建平原多元化生态网络,深入推进“三旁”“三沿”绿化。

塑造“天蓝地绿、山清水秀”优美环境。强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攻坚,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按照“一企一策”,宜气(汽)则气(汽),宜电则电,实施工业“三代”,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攻坚,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巩固全市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Ⅴ类水体的治理成果,深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快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和稳固回升。实施白马河、大沙河等重点河道治理开发,努力实现“堤固、水清、岸绿、景美”。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大重点,抓好源头防控,注重风险管控,强化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推进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倡导绿色生活,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引导绿色生活实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绿色发展考评监督制度,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强化资源高效利用,推进资源总量管理、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稳妥推进水价改革,完善阶梯水价等调控政策,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构建废旧物资和可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发展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加强园区循环化改造和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

★邢台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表述

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守好高质量发展红线。用系统观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治理和保护,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持之以恒打好蓝天保卫战。巩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成果,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强化结构性减排,加快推进重点企业退城搬迁治本工程。全力抓好能源减排,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强“双代”运营管护,压减煤炭消费量完成省下达目标。积极构建绿色运输体系,加快德龙专用铁路、沙河鑫通物流专线和邢钢铁路专线建设。聚焦工业企业差异化管控、扬尘综合治理,把管理减排做到极致,优良天数力争比2021年有新提升。持之以恒打好碧水保卫战。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建立健全全流域预警指挥平台,确保全域水质持续改善。加快推进河流水系坑塘连通,打造新河县水美乡村全国试点示范样板。完善引江、引黄、水库等用水工程体系,完成75万农村居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压采地下水1.52亿立方米,力争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目标。持之以恒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开展用地调查,强化土壤污染全方位修复与保护,保持受污染耕地100%安全利用。持续实施矿山减量化管理,关闭矿山25个。以太行山浅山丘陵地区为重点,科学推进全市国土绿化,完成营造林21.68万亩。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认真贯彻执行绿色低碳政策,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钢铁、焦化、玻璃等行业绿色低碳改造,完成省下达二氧化碳排放指标和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指标。鼓励发展二氧化碳捕集项目,促进降碳产品实现生态价值。

★领导要求

1.2月14日,邢台市委书记钱三雄主持召开市区及周边大气治理作调度会议,强调要坚持治理第一,突出科学治理、精准治理、有效治理,真正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着力抓好企业达标排放、散煤复燃管控、烟花爆竹禁放、扬尘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更加富有成效。要加强监管,真正及时整改,下大气力解决好各类环保突出问题,使“立即整改、及时整改、现场整改”成为一条严格的纪律规矩。要明确责任,真正兑现奖惩,注重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切实发挥奖惩制度的威慑作用,倒逼工作落实。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对大气污染防治上发生造假行为的一律从严处罚、严肃处理。要强化对环保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打造廉洁正派的执法队伍,为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以干部作风的大转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提升。

2.4月13日,邢台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华英主持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调要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全面查找短板弱项,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高标准推动重点问题整改,逐项查找问题根源,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坚决不留后患。要坚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覆盖,构筑部门之间、部门与属地之间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生态治理人人有责的工作格局。要坚持标本兼治、常治长效,把降低能耗、减少排放、实现绿色发展作为治本之策,以问题整改倒逼传统产业转型,推动资源能源消耗强度降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要坚持举一反三,系统开展各环节全流程“回头看”,高标准推进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以“钉钉子”精神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持续巩固拓展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4月30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华英主持召开全市生态治理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分析当前形势,查找问题短板,采取有效举措,推动生态治理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副市长郑传记出席会议并讲意见。省第十督查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生态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久久为功、狠抓落实,确保全市生态治理取得扎实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站位提起来、认识跟上来、态度拿出来,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要巩固空气质量“退后十”成果,坚持结果导向,用数据说话,敢于自加压力、直面问题、固强补弱,提升大气治理成效。要确保水环境质量达标,加强河流污染隐患巡查,开展上下游联动治理,高质量完成水生态治理目标任务。要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政治责任底线。要扎实推进打击盗采河砂、矿山治理工作,抓住重点区域、关键时段,织密巡查网格,加密检查频次,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形成长效震慑。要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依法整改,确保隐患不留尾、问题不反弹。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将党中央的明确要求落到实处。要防住疫情,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要稳住经济,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不动摇,全力以赴抓投资、上项目,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要保住安全,坚持系统观念不动摇,加强全过程风险管理,稳控安全生产形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实战应用

例题1:为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引导绿色生活实践,结合给定材料和邢台实际,请你提出不少于6条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要求:内容充实、可操作性强,800字以内,25分。

【参考作答】

深入开展绿色生活系列创建行动,丰富行动载体,打造行动亮点,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

绿色机关创建行动。以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为创建对象,积极开展绿色出行、绿色办公、绿色食堂、绿色消费等创建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环保意识,优先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带头采购绿色产品,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绿色家庭创建行动。以城乡家庭为创建对象,结合邢台实际,将“绿色家庭”创建行动与寻找“美丽河北·十佳百优美丽庭院”评选活动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相结合,选树和宣传“绿色家庭”典型,引导更多家庭学习身边典型、争创“绿色家庭”。

绿色学校创建行动。以大中小学为创建对象,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到课堂教育内容,连接课内课外,打造全方位的生态文明教育环境,提高青少年的绿色环保意识,引导青少年更多关注、参与和开展绿色环保实践。

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城镇社区为创建对象,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提升和保护公约制度,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展开绿色生活主题宣传,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促进社区环卫保洁、绿化美化、生活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等工作有序推进。

绿色出行创建行动。以邢台市区和具备条件的县城为创建对象,树立“公共交通引领城镇发展”理念,调整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网结构,增强公交线路辐射能力,提供多品种、多层次的特色公共交通服务,满足公众多样化绿色出行需求。

绿色商场创建行动。以大型商业综合体为创建对象,建立绿色商场管理制度,完善商场各类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创建一批提供绿色服务、引导绿色消费、实施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商场。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建筑为创建对象,引导新建建筑和改扩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要求,因地制宜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开展绿色改造。


例题2:结合给定材料和邢台实际,请就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对策建议。要求:条理清晰,做法明确,500字左右,20分。

【参考作答】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大重点,抓好源头防控,注重风险管控,强化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推进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实施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健全污染预警预防和风险管控体系,强化重点领域土壤环境监管,加快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建立全市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二是全面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建设管理,落实安全利用类耕地风险防范措施,推进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实施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工程。三是强化建设用地用途管控。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措施。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提效行动,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制度,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四是加强污染综合整治。实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控涉重金属行业新增产能,建设重点涉危企业环保智能监控体系,严格固体废物再生利用管理,持续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行动,完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体系,完成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四、高分框架

★策论框架:

建设生态文明  打造美丽中国

以绿色规划为引领,打造“绿色格局”。

以绿色转型为动力,提升“绿色实力”。

以绿色生态为基础,构建“绿色屏障”。

以绿色生活为导向,增进“绿色福祉”。


生态建设“绿色谱系”

用好执法“杀手锏”,构筑监管“防火墙”。

打好治理“组合拳”,构筑制度“防波堤”。

开展保护“攻坚战”,构筑绿色“防护林”。


垃圾分类处置需全流程发力

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

提高垃圾前端分类水平。

提高垃圾中端运输效率。

提高垃圾后端处理能力


掀起生态文明建设新浪潮

创新生态机制,激发生态文明新活力。

壮大生态经济,培育特色发展新动能。

突出生态抓手,打造河长制度新升级。


下好生态文明建设“先手棋”

加强山林保护,让山林更绿。

加强水源保护,让水质更优。

加强大气保护,让空气更净。

加强环境治理,让城乡更美。

★议论框架:

垃圾分类在“指间”提升文明在“心间”

垃圾分类不是小事,它不仅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

垃圾分类不是易事,需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

垃圾分类不是分外事,需要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


点“绿”成“金”

思路决定出路,逆袭源于生态。

生态决定通路,绿水源于治理。

发展决定活路,金山源于转化。

★讲话稿框架:

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誓师大会上的讲话

一、要明确目标、全力以赴,以最坚决的态度锁定目标不动摇

二、要靶向施策、集中攻坚,以最果断的措施扭住重点求突破

三、要责任到人、任务到岗,以最有效的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处

四、要重拳出击、铁腕治污,以最严明的执法从严惩处强震慑

五、要严督实考、严惩重罚,以最严格的问责倒逼工作见成效


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晰发展大势,切实增强打好“生态立市”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看,打好“生态立市”牌是大势所趋。

(二)从谋长远的广度看,打好“生态立市”牌是发展所需。

(三)从重现实的维度看,打好“生态立市”牌是问题所迫。

(四)从强担当的角度看,打好“生态立市”牌是民生所向。

二、强化战略思维,明确思路目标,坚定不移走好“生态立市”之路

三、聚焦突出问题,强力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生态立市”各项任务

四、加强党的领导,凝聚发展合力,同心共建“生态立市”美丽家园

一要压实环保责任。

二要严格督查问责。

三要打造环保铁军。

四要凝聚社会合力。


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细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

二、要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任务。

三、要加强协调配合,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战。


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会上的讲话

一、政治站位要再提高,切实担当美丽邢台建设的历史重任

二、建设重点要再聚焦,走准走实美丽邢台建设的发展新路

三、工作保障要再强化,广泛凝聚美丽邢台建设的强大合力


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会上的讲话

一、认识务必再提升

二、重点务必再聚焦

三、工作务必再抓实

★经验交流材料框架

坚持统筹协调,构建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

坚持科学治污,构建绿色发展的治理体系。

坚持科技引领,构建平台管控的智慧体系。

坚持铁腕治污,构建督查执法的监管体系。


保护与发展并举 打造绿色发展新名片

绿色引领,着力创新生态机制。

点绿成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铁腕护绿,加强生态环境整治。

要坚持集中攻坚与持久建设相结合。

要坚持点上示范与面上推开相结合。

要坚持经济生态与生态经济相结合。

要坚持正面激励和反面约束相结合。

要坚持完善制度与提升技术相结合。


五、必背金句

1.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 。

2.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3.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4.倡导推广绿色消费。生态文明建设同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个人都应该做践行者、推动者。

5.绿水青山不仅是金山银山,也是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保障。

6.纵观世界发展史,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六、范文赏析

★策论文:

要让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断,这一论断形象地阐明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让邢台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向绿水青山要生态红利,让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创造经济财富,需要广大邢台干部在发展理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绿色生活方式上久久为功。

要厚植绿色发展理念,使绿水青山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金山银山。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让绿水青山转变成金山银山,必须筑牢绿色发展理念,十九大报告强调“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对领导干部而言,一方面要树立绿色思维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另一方面要摒弃以往那种经济和环境非此即彼的陈旧观念,以和谐共存的思维方式调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对企业经营者而言,要牢固树立绿色价值观,把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生产的各个环节,以建设生态文明的实际行动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只有充分形成发展绿色经济的观念氛围,才能推动形成经济与环境协调共治的局面,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凝聚思想共识。

要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使绿水青山成为经济高质量增长中的金山银山。生态环境问题,追根溯源往往都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让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需要将发展立足点定位于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充分利用绿水青山的生态资源和环境优势,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培育绿色产业、打造美丽经济。要大力发展绿色工业,依托水资源、矿产资源等,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低碳、循环产业,促进传统工业转型升级。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开发绿色种养殖、有机农产品,推进果蔬、花卉、林木等经济作物生产,不断提升农业和农产品附加值,促进乡村振兴。要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及独特的自然优势,挖掘生态资源,开发旅游休闲产业,将生态转化为经济。创新经济发展方式,找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最佳结合点,促进生态文明与经济建设深度融合,绿水青山必然创造出实实在在的金山银山。

要培育绿色生活方式,使绿水青山成为人民幸福生活中的金山银山。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才能使绿水青山成为人民幸福生活中的金山银山。所谓绿色生活方式,就是在生活中将环保放在重要位置,过对环保有利、不对环境造成伤害的生活,至少是将生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进入新时代,培育绿色生活方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更是使绿水青山成为人民生活中的金山银山的重要环节。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要开展创建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餐馆等行动;要推行绿色消费,出台快递业、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的规范标准,推广环境标志产品、有机产品等绿色产品;要提倡绿色居住,节约用水用电,合理控制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鼓励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绿色生活方式就在我们生活的细节中,只要我们心中有环境并且将之付诸于行动,就能展现我们对环境、对社会和和后代的爱。如果绿色生活方式成为了每个人生活的“标配”,那么绿水青山就一定能成为人民幸福生活中的金山银山。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邢台绿色发展的蓝图已经绘就,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抓手,以培育绿色生活方式为主线,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把山水文章做深、做足、做透,我们必然能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坚决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 打赢邢台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美丽中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根本大计”的关键一步。对邢台而言,钢铁、化工、建材、水泥、焦化等高碳排放行业是重中之重,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

处理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污染防治攻坚战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生态文明建设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方向指引和最终目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要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为实现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要全面推动绿色发展,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还老百姓蓝天白云、鱼翔浅底的景象;要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要提高环境治理水平,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处理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就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从根本上将过去高消耗和高排放的发展方式,转变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发展方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在本质一致,保护好绿水青山、修复好绿水青山,才能使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处理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与其他两个攻坚战的关系。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要协调好与其他两大攻坚战的关系。污染防治攻坚战需系统开展,要避免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关停企业,导致企业系列违约引发地区金融风险;也要防止因规避风险清理PPP项目导致污染防治缺乏资金来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更需因地制宜,对生态脆弱的连片贫困地区采取特殊政策,避免污染防治攻坚战导致地方返贫。污染防治攻坚战需统筹考虑,避免污染防治攻坚战导致三大攻坚战间的压力传递。

处理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水、气、土三大领域之间的关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需统筹落实大气、水和土壤三大领域的行动计划。三大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任务难度差异大,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难度依次增大,三大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成效也进展不一。在协同推进三大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需要进一步总结大气污染防治的经验,适当运用于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持之以恒,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处理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政府推动和社会参与的关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要建立健全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持续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加快培育环境治理市场主体,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推进生产方式绿色化;要充分发挥政协的作用,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发展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把公民环境保护意识转化为保护环境的行动,让人人成为保护环境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和受益者,形成全民共治的环境治理新格局。

优美生态环境为全社会共同享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每个人息息相关,需要全社会共同出力。让我们每个人都行动起来,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从日常生活点滴开始,从力所能及的身边小事做起,共同绘制那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中国新画卷。


推行垃圾分类 践行绿色发展

垃圾分类是变“废”为“宝”,治理城市“垃圾病”,让资源更循环、生活更舒适、环境更美丽的“良药”。然而,邢台部分地区尽管垃圾分类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却依然轻飘飘,不愿分类、不会分类、不能分类的问题屡见不鲜,让我们的生活蒙上了一层灰蒙蒙的阴霾,迫切需要靶向垃圾分类难题,厚植生活绿色“土壤”迫在眉睫。

健全制度,让机制“活起来”。“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制度上 的漏洞往往成为垃圾分类的“拦路虎”。织牢制度之网,需做好“同” 和“异”两篇文章。一方面,坚持同一性,完善垃圾处理制度。统一 垃圾分类标准,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 杜绝垃圾收运混杂、后期处理不科学等问题。同时,加快垃圾分类及再生资源的“两网”融合,提升分类处理的效率和资源化水平。另一 方面,坚持差异性,落实垃圾分类制度。深入调研城区与乡村、居民 区与商业区等垃圾分类问题的不同特征,因地制宜制定措施及机制, 并分类推进,避免“一张图”,力求下好垃圾分类的“绣花儿”功, 提升垃圾分类实效。

创新模式,让管理“新起来”。“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自律不能代替他律。”推行垃圾分类,科学管理是关键。一方面,实行积分制管理。以户为单位,在社区或行政村实行垃圾分类积分制, 对正确扔垃圾者增加积分,按季度结算,给积分高的家庭一定的日用品等奖励,对积分较低的家庭增加水电费收取额度等,力求奖罚分明,倒逼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另一方面,探索智能+方式。利用智能系统控制分类垃圾桶,发出当地方言版的提示语,提醒市民正确实行垃圾 分类,同时,赋予人脸识别功能,对于经常垃圾不分类的市民,进行 “红灯”警示,以此约束人民群众,促进其实行垃圾正确分类。

社会号召,让市民“动起来”。“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 团结出生产力。”推进垃圾分类不是政府一方的“独家演奏”,而应政府和市民等来一场“大合唱”。一方面,加大宣传“造声势”。通过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介和电视、报纸、广播、漫画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垃圾分类的方法和相关奖罚措施,力求让市民想分类、会分类。另一方面,树立典型“强氛围”。定期评选“最美家庭”“最美单位”及“最脏家庭”“最脏单位”等,并进行公示,促进市民向优秀者看齐,以落后者为戒,营造 垃圾科学分类的氛围。

“让子孙后代能遥望星空,看见青山,闻到花香。”这一美好愿景离广大邢台市民并不遥远,需要以垃圾分类为支点,以绿色发展为重点,才 能促进绿色生活“款款来”、美丽中国“入画来”。


★工作简报:

邢台市扎实开展绿色生产示范工程

邢台以传统产业为重点,以低碳化、清洁化、循环化、高效化为方向,开展绿色制造示范工程,鼓励企业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推行“互联网+绿色制造”模式,创建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打造一批绿色设计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开展绿色工厂示范工程。支持钢铁、化工、建材、装备制造、健康食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行业企业,以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为重点,创建一批绿色工厂。

开展绿色园区示范工程。支持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工业园区,以企业集聚发展、产业生态链接、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创建一批绿色园区。

开展绿色产品示范工程。支持新能源、汽车装备、电子信息、家具等行业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设计示范,以轻量化、无害化、节能降噪、资源节约、易制造、易回收、高可靠性和长寿命等为重点,打造一批绿色设计产品。

开展绿色供应链示范工程。支持新能源、绿色食品、生物医药及装备制造等行业核心制造企业,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以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为重点,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开展工业节能节水示范工程。支持钢铁、化工、绿色食品等耗能耗水行业企业,推广应用节能、节水技术和装备,推进能源集约梯级利用和水资源循环利用,创建一批节能型和节水型标杆企业。

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支持各类农业优势产区、现代特色农业园区、生态高效农业生产基地、家庭农场等,实施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集成推广生态循环技术和节水技术,打造一批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


★讲话稿:

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梳理分析问题与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细化实化落实举措,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各项任务。

十八大以来,邢台市委、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实施了一大批工程项目,推动邢台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历史性成绩。

但全市生态环境依然脆弱,面临治理问题还很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紧盯目标要求,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对标国家、全省、市定下的目标要求,强化目标意识,明确努力方向,把握工作要求,只争朝夕,务实苦干,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二是推动绿色发展,从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要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持保护优先,形成绿色思维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三是落实重点任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向更广的领域、更深的层次,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化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狠抓环保督察整改,积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保证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四是加强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生态治理体系。要推进智慧环保建设、提高环境监测能力、提升执法保障水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为精准治污和环境管理转型提供“新引擎”。


★工作通知: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邢环办字函〔2022〕X号

各县(市、区)分局:

六五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环境日期间相关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2022年六五环境日统一使用宣传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结合当地实际,紧扣这一主题,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预热宣传。各县(市、区)分局要结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创作富有内涵的主题宣传品、宣传片等,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环保知识,展示我市环保治理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做好环境日集中宣传。环境日当天,各县(市、区)分局(信都区、襄都区、开发区、邢东新区分局参加市活动除外)统一启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活动,突出公众参与,形成全市联动、步调一致而又丰富多彩的宣传声势。

(三)开展环保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各县(市、区)分局从5月起,利用一周时间,各选择1所绿色学校,1个社区、村(居)宣传生态文明理念,解读政策法规,普及环保知识,展示环保成效。

(四)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要充分发挥好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省市环境教育基地作用,六五期间分别组织1-2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做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宣传。加强与省、市新闻媒体的联系,进一步加大对上报道力度,宣传环保工作亮点,提高工作美誉度,发挥新媒体优势,充分利用“双微”,扩大宣传影响力。

(六)强化户外宣传。要以高速高铁沿线、交通干线两侧、人口密集区、村庄、企业、工地等为重点,通过悬挂条幅、设置户外广告牌、墙体广告、电子大屏等形式,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标语,营造浓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分局要充分认识六五环境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策划,制定方案,周密组织环境日宣传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注重参与性、体验性、互动性,围绕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展开,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拒绝铺张浪费,务求取得实在效果。

(三)认真总结。各分局要及时对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将六五环境日期间宣传工作总结及现场照片报至市局宣教科(XXXX@163.com)。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X月X日


★实施方案:

邢台市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发〔2020〕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省改革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市、区)财政关系,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市与县(市、区)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实现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范,权责相当。准确把握生态环境领域特点,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合理确定政府提供生态环境领域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方式,对应由政府承担支出责任的生态环境领域事务,切实承担责任,实现权责匹配。

分类施策,稳妥有序。对我市现行相关政策规定划分较为科学合理且行之有效的事项,进行规范;对现行划分有遗漏的事项,补充完善;对现行划分不清晰的事项,予以明确;对属于改革范畴的事项,根据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进展情况及时调整。

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在中央与地方、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框架下,通过明确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落实市与县(市、区)政府生态环境领域支出责任,充分发挥县(市、区)保障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领域公共服务的主体作用,形成全市生态环境事务财政保障强大合力。

二、主要内容

(一)生态环境规划制度制定。

将全市性生态环境规划、全市范围内跨县域生态环境规划、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影响较大的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规划、市级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制定,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其他生态环境规划、方案编制等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市、区)承担支出责任。

(二)生态环境监测执法。

将市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的建设与运行维护,市级开展的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重大环境问题专项调查性监测,相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全市性政策、重大规划等执行情况评价、评估,京津冀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涉及我市监测任务的,市域间联防联控机制环境监测,全市性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以下(含县级,下同)生态环境监测网的建设与运行维护,县以下开展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相关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县级政策、规划等执行情况评价、评估,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市、区)承担支出责任。

(三)生态环境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

将市级有关部门负责的重大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和重点区域、重要产业、市级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及事中事后监管,全市重点污染物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等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全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市级权限内排污许可制度、危险废物的许可制度、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性的生态环境普查、统计、专项调查评估和观测,全市性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环境信息发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等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以下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及事中事后监管,县以下重点污染物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等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县以下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县以下生态环境普查、统计、专项调查评估和观测,县以下生态保护修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环境信息发布等事项,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市、区)承担支出责任。

(四)环境污染防治。

将放射性污染防治,跨县域和影响较大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滏阳河等重点流域、跨县域水体以及影响较大的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等事项,确认为市与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县(市、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将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化学品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市、区)承担支出责任,市级视财力通过转移支付给予支持。将噪声、光、恶臭、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等事项,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市、区)承担支出责任。

(五)生态环境领域其他事项。

将研究制定全市性生态环境领域法规、规章、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研究制定县级生态环境领域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市、区)承担支出责任。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落实支出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支出责任,坚持将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预算,切实履行支出责任。要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生态环境公共服务质量。

(三)强化统筹协调。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既是财税体制改革的有机组成,也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改革的协同和衔接,适时修订完善生态环境相关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应急预案:

邢台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邢台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或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外但可能对我市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应对,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响应。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人民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事前预防,完善体系建设,强化环境隐患排查和预报预警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组织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做好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响应级别,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政府职能部门相互配合、联动应对。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发挥指导督促作用,相邻行政区域政府及有关部门相互支援。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充分发挥各部门人才、技术、设备物资优势,加强应急演练,积极强化生态环境应急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体系,科学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避免在应对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资源共享,保障有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做好维护和更新,共享应急物资信息库,保障各类应急救援物资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及时、高效发挥支援作用。

(五)事件分级。按照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分级标准见附件1)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市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当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在上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调查处理等工作。

对需要国家或省层面协调处置的跨省级、跨市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请求,或由市生态环境局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请求。

1.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是处置本市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指挥机构。指挥长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负责协助指挥长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按照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有关协调联络和工作信息报告;负责日常环境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市有关部门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并组成相应工作组开展有关工作。

2.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邢台日报社、邢台广播电视台、邢台军分区、武警邢台支队等部门和单位。具体组成和职责分工如下:

(1)污染处置组。

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邢台军分区、武警邢台支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的地点及影响范围,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确定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疏散受威胁人员转移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协调军队、武警等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2)应急监测组。

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邢台军分区、武警邢台支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及事发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协调军队、武警及消防等力量参与应急监测。

(3)医学救援组。

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禁止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用于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4)应急保障组。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开展应急测绘,及时获取突发环境事件的地点、影响范围和周边地理、地形情况。

(5)新闻宣传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委网信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邢台日报社、邢台广播电视台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市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6)社会稳定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邢台军分区、武警邢台支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区域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各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

(二)县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市内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由有关行政区域政府共同负责,必要时报请市政府协调处置。

发生超出事发地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时,相关政府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先期处置,同时,根据事发地政府的申请或实际工作需要,由上一级政府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指挥机构派出工作组,参与事发地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三)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指挥长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确定。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监测和风险分析。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二)预警。

1.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2.预警信息发布。

各级生态环境、水务、林业等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及时向本级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本级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微博、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区域。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可能受影响地区的下级生态环境部门。

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健康防护措施。

(3)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应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三)信息报告与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及时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

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有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应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接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时,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通报相关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对以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市政府接到市生态环境局或相关县(市、区)政府报告后,应当立即向省政府报告:

1.初判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2.可能或已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环境事件;

3.可能造成国际影响的市域突发环境事件;

4.境外因素导致或可能导致的市域突发环境事件;

5.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四、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I级、II级、III级、IV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启动相应级别(I级、II级)的应急响应并做好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区域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二)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废物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事发地政府应组织制定综合处置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落实“南阳实践”经验,借助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通过挡水、排水、引水、防渗漏等方式控制污染,防止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采取以上措施时,应当依法审慎,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并宣讲好有关征用政策、配合义务、补偿标准和程序等规定,避免引起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次生或衍生危害。

2.转移安置人员。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地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区域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条件。

3.医学救援。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况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应急监测。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5.市场监管和调控。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区域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用于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

7.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区域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三)市级层面应对工作。

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或事件情况特殊时,市生态环境局立即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督促当地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原因调查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方面提供应急队伍、物资、技术等支持。

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或事件情况特殊时,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2.了解事件情况、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等;

3.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指导地方制定应急处置方案,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4.根据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请求,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5.对跨县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6.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7.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及损害评估工作;

8.研究决定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

初判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事件情况特殊时,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响应终止。当事件条件已经排除、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工作

(一)损害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政府要及时根据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办法,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二)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

(三)善后处置。事发地政府要及时组织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生态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县级以上政府强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能力,构建“专常兼备、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专业化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各级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应急消防队伍、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有关方面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要积极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处理等工作。发挥环境应急专家组作用,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定、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市、县政府要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安全知识培训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二)物资与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给。发展改革、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商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财政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预警建设、物资准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现场处置、系统平台建设等资金保障。

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应急监测装备体系建设,基层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分析、总结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类型以及污染因子种类,有针对性地购置应急监测设备、防护设备、应急通信设备等,重点加强便携式应急监测仪器配备,快速确定污染范围和浓度分布,第一时间提供数据支持,并做好对当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县级以上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先期资金保障。

(三)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各级政府及其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公路、铁路等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

(四)技术保障。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依托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实现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损害评估的数字化和智能化。加强应急专家信息库的建设,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工程保障。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水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加强配合,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调查,按照“以空间换时间”原则预设“临时应急池”或筑坝位置,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赢得主动。

(六)应急资源管理。建立环境应急通信网络及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市应急物资储备库和信息库,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各地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在突发环境应急物资生产和储备方面的作用,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储备制度,在对现有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普查和有效整合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物料、装备、通讯器材等物资,以及运输能力、通信能力、生产能力和有关技术等信息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对有关技术资料、历史资料等的收集管理,实现资源共享。

(七)机制保障。根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需要,加强与相近、相邻区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互动,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协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本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与修订。各县(市、区)政府要在做好区域内环境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本区域实际制定或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各县(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制定或修订完成后15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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