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唐山市路南区公开招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调数量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调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6名。详见附件1《唐山市路南区公开招调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河北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最高学历为本科学历的,需为本科一批次院校毕业生;最高学历为研究生学历的,本科阶段需为本科一批次院校毕业生;
3.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获得者,或市级以上荣誉表彰获得者,年龄要求可以放宽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均含试用期),符合工作调动年限要求且达到最低工作服务年限;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11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内不定等次除外);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7.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及法律、法规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