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1年度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详见附件1《2021年度邢台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邢台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中央和省、市设在各县(市、区)的垂直管理单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信念坚定,品行端正,勤政务实,清正廉洁;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时须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3、1985年9月(含9月)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历年招录的有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需满服务期,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的干警需满服务期。
6、具有拟报考职位必备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