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加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相关业务,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选调方式,面向检察机关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民主集中、公开、择优;加强监督,公平公正。按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干部队伍要求,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优秀干部加强雄安新区检察工作,为雄安新区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新区规划建设提供强有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选调职位
业务部门检察官助理2名。
三、抽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市级、县级检察机关,使用检察政法专项编制、已登记公务员的检察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