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山古城遗址保护开发,加快推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博物馆和文化产业园等规划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选调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到我中心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市选调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公道正派、担当作为的优秀干部。
二、选调人数
根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本次选调石家庄市中山国文化保护发展中心工作人员8名。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石家庄市市直部门(单位)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级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参公人员)。
四、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强,热爱工作,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以后出生);
5.具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或自愿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身份的公务员,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