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铜梁区决定开展2023年度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16名,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遴选(选聘)名额及职位(岗位)信息等详见《重庆市铜梁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表》(附件1,以下统称《职位(岗位)表》)。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公务员职位面向全市区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市级机关和中央在渝机关设在区县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事业人员岗位面向四川、重庆范围内已完成转正手续的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四川省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规定。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和相关工作经历。
6.除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即1987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7.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组织人事部门规定和公开遴选(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