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市统计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工作人员4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重庆市统计局2022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全市区县(自治县)及以下机关(含下属参公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我市市级机关和中央在渝机关设在区县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以及市级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遴选后需在市统计局最低服务5年。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及之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报名人员应符合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选调生的基层锻炼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取得学历学位等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
6.历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