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渡口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研究,决定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行政编制公务员8名,具体选调名额及职位信息等详见《大渡口区2016年下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二、选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重庆市范围内(不含大渡口区)在编在岗的行政编制公务员,选调的职务层次为主任科员及其以下,无科级非领导职数的单位选调职位为科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5.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6.年龄40周岁及其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前一日,即1976年9月18日(含9月18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