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县群团改革相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团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含县级部门延伸到乡镇街道的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开县群团活动中心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岗位所需原则。
二、遴选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开县群团活动中心工作人员10名,具体遴选职位详见《2016年公开遴选开县群团活动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全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含县级部门延伸到乡镇街道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具有满2年及以上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经历(含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
3.近2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因在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