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区委办等5个单位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和数量
此次遴选部分区直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其中,区委办公室3名,区政府办公室3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名,区政协办公室2名,区委组织部2名。遴选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方式,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考察。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乡镇办机关事业单位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的一般工作人员。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不在报名范围。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