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精神,安徽省蚌埠市纪委监委决定开展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委机关及派驻(出)机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0名(详见附件1)。
本次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分组进行,但不分具体岗位,请考生实时关注各组报名情况。岗位分配由蚌埠市纪委监委根据最终录用人员情况具体安排。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国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2.全国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三类情形之一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之后出生)(详见附件1)。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或公告发布前已被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3月。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