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衢州市市级机关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转任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上半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含参公单位,以下称遴选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上半年衢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衢州市辖县( 市、区)机关、乡镇(街道)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部分职位同时面向市本级机关单位 )。
(二)遴选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5)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