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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第37期】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2022-07-11| 来源:北辰遴选・逸鹤老师

★热点导学

“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稳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初步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五个坚持、四个彻底转变”: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高原湖泊治理策略,即,坚持规划引导、坚持生态优先、坚持科学治理、坚持绿色发展、坚持铁肩担当,彻底转变“环湖造城、环湖布局”的发展模式,彻底转变“就湖抓湖”的治理格局,彻底转变“救火式治理”的工作方式,彻底转变“不给钱就不治理”的被动状态。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以“四个彻底转变”的革命性举措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

八个标志性战役:云南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包括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以长江为重点的六大水系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美丽县城建设:提升腾冲、安宁、巍山、香格里拉、德钦、维西等美丽县城建设水平。继续打造一批干净、宜居、特色、智慧的美丽县城。

城市绿化提升工程:从“见缝插绿、建设每一块绿地”做起,实施城市绿化提升工程,积极推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拓展城市绿化节点和公共开敞空间,留白增绿。

工业绿色发展“862”战略:实施八大主要任务:优化调整工业结构、提升工业能效水平、推动工业低碳发展、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提升工业用水效率、稳步推进清洁生产、深化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强绿色发展交流合作;六大重点工程:产业结构绿色升级工程、工业能效提升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工业用水效率提升工程、清洁生产推进工程、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程;两大重点行动:新一轮绿色技术改造行动、工业低碳行动。

“环保管家”行动:在各类开发区全面推行基于严格合同约束的“环保管家”模式,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统一运维的一体化服务,推动各类开发区第三方治理。

城镇“两污”收集处理能力提升工程:完善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城市、城镇建成区雨污管网收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开展流域内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垃圾收集清运系统建设。

“无废城市”建设:推动3个地级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实施一批“无废矿山”、“无废企业”、“无废园区”、“无废农业”、“无废村庄”、“无废宾馆”、“无废商场”、“无废景区”、“无废学校”、“无废小区”等“无废细胞”工程。开展3个不同规模的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建设试点。开展3个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一、背景链接

2022年7月6日至9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陈晓光率民盟中央调研组到我省,就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开展重点调研。王宁感谢民盟中央对云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他表示,云南省将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全力配合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确保一江清水出云南。


二、深度解读

★基本内涵

生态文明建设其实就是把可持续发展提升到绿色发展高度,为后人“乘凉”而“种树”,就是不给后人留下遗憾而是留下更多的生态资产。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重要意义

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崛起必须有良好的自然生态作保障。随着生态问题的日趋严峻,生存与生态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联系紧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支撑和根本保障。

建设生态文明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现象十分严峻,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日益突出,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合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大力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建设生态文明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迫切需要。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人们不仅期待安居、乐业、增收,更期待天蓝、地绿、水净;不仅期待殷实富庶的幸福生活,更期待山清水秀的美好家园。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发展模式,注重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正是为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而作出的战略决策,也为子孙后代永享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顺应时代潮流,契合人民期待。

★习**生态文明思想(“八观”)

1.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深邃历史观。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无论从世界还是从中华民族的文明历史看,生态环境的变化直接影响文明的兴衰演替。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留下根基,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2.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自然观。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保护生态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必须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平衡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4.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和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人民群众期盼享有更优美的环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5.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整体系统观。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必须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内在规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山上山下、地上地下、陆地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进行整体保护、宏观管控、综合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维护生态平衡。

6.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严密法治观。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必须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7.全社会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行动观。美丽中国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必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促使人们从意识向意愿转变,从抱怨向行动转变,以行动促进认识提升,知行合一,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民自觉行动。

8.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共赢全球观。人类是命运共同体,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生态危机、环境危机成为全球挑战,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置身事外,独善其身。必须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形成世界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解决方案,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推动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云南省生态建设存在问题

高质量绿色发展还不充分。“后发展”和“欠发达”仍然是云南的基本省情,制造业产业层次偏低,产业链条短,发展路径严重依赖资源;工业结构偏重,区域性、结构性、布局性污染仍较突出,绿色产业化进程仍然面临诸多阻力和不确定性;经济增长与污染排放未完全实现脱钩,局部资源环境承载状况超出或者接近承载上限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能源消耗总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尚未达到峰值,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艰巨;出现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重开发、轻保护”情况依然存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基础还不稳固。

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差距明显。大气环境质量较全国排头尚有一定差距。地表水优良比例、劣Ⅴ类水体比例在全国排名靠后;九大高原湖泊中仅泸沽湖、抚仙湖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杞麓湖尚未脱劣,异龙湖脱劣后出现反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重、覆盖范围广,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压力大,受污染土壤安全利用和修复治理任务繁重。

环境治理能力不足的短板突出。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不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平较低。高原臭氧发生机理不明且技术支撑不足,跨境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难度较大。部分历史遗留尾矿库问题突出,工业固体废物、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处理难度大,环境风险管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生态安全风险防控压力大。部分区域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敏感,生态系统破碎化严重,部分物种种群处于濒危状态,抗干扰能力弱,一旦破坏,恢复和演替过程缓慢。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能力较为薄弱,本底尚未摸清,投入不足,保护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外来物种入侵、口岸疫情疫病传入风险不断增大,入境动植物检疫监测和处置难度大,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任务重,生态安全面临挑战。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繁重。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体系不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能力仍需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市场体系不完善,投融资能力不足。

★“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2035年全面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资源节约利用为源头,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关键,以绿色低碳能源为支撑,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大力开展城乡绿美行动,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十四五”时期基本原则

提高站位,争先创优。牢记习**总书记殷殷嘱托,深刻认识和把握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自觉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谋划和推动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各环节,坚决扛牢扛实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政治责任,对标国内一流找差距、补短板、争先进,努力树立新标杆。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正确把握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五个关系”,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造福人民上,加快提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系统治理,多措并举。树牢系统观念,坚持预防和治理相结合、减污和增容并重,追根溯源、系统治理、综合施策,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流域污染防治与高原湖泊治理。

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落实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结合云南实际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重点加快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建设和市场化保护治理体系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分级落实、上下联动,形成全社会共享共建合力。

防范风险,守牢底线。以坚决全面彻底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各类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主要目标

2035年远景目标

展望2035年,生态文明体系全面构建,绿色发展水平全国一流,资源利用水平全国先进,碳排放实现达峰并稳中有降,绿色低碳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建成,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国前列,绿美云南建设成效显著,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生态文化全面普及,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全面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以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统领,补短板、树典型、创模式、推机制,推动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绿美云南建设取得新成就。探索符合云南实际的城乡绿化美化建设路径和发展模式,重点实施绿美城镇、绿美社区、绿美乡村、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建设,使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人文美成为普遍形态。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达到新水平。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逐步形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

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新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成绩,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稳居全国前列,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生态安全得到新巩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和河湖岸线管控制度严格落实,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形成,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风险管控不断强化,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

生态文明制度实现新突破。生态文明法治监督体系、评价考核体系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自然资源保护能力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得到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逐步形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生态价值观念实现新提升。习**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生态文明意识普遍增强,生态文化更加繁荣,人民群众生态文明建设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主要措施

争当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排头兵。围绕加快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争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排头兵。围绕建立健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环境责任目标的硬约束,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突出重点实施一批标志性战役,提升固废危废风险管控处置水平。

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持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建立健全监管体系,推动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完善政策制度,营造全民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良好氛围,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彰显云南生物多样性优势。

争当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排头兵。围绕全面构建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广泛推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强化生物安全保障,增强重点区域生态功能,增值生态资产,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保障国土生态安全。

争当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排头兵。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切实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重要支撑,围绕建立健全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彰显云南特色的新时代生态文化,培育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力量,打牢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思想基础。

争当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排头兵。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省委《关于加强九大高原湖泊监督检查的意见》主要内容(2022年7月印发)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明确监督内容、优化监督方式、规范监督行为、整合监督力量,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法治监督,做实民主监督,做细日常监督,鼓励社会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规范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效率。

《意见》在监督体系建设方面,提出了包括党委巡视、人大常委会监督、河(胡)长制督查等6个方面。《意见》提出,省委巡视机构在巡视九大高原湖泊所在州(市)、县(市、区)党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时,将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纳入监督重点内容,适时开展专项巡视。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开展,有关部门(单位)配合,每年适时对涉湖州(市)、县(市、区)保护治理工作情况和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开展1次监督。

重点督察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湖)长、总督察、副总督察批办事项落实情况和总河长令落实情况;“湖泊革命”攻坚战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一湖一策”年度实施方案落实情况、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规划落实情况、清水净湖巩固提升行动方案落实情况、流域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湖泊“三区”(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和绿色发展区)管控情况等。

此外,还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专业优势,根据民主党派省委会、无党派人士年度工作计划,每年适时对湖泊保护治理工作开展2次民主监督。湖泊管理局要对湖泊保护治理总体规划和保护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湖泊所在州(市)每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众通报监督反馈问题办理情况。

★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2022年7月印发)

《通知》明确,全省实行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河(湖)长制,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督察体系,推行“河(湖)长+”协作机制,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等协作机制体系。

《通知》明确,省级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设总河长、副总河长。省级总河长由省委书记担任,省级副总河长由省长担任,九大高原湖泊省级湖长由省委常委担任,六大水系、牛栏江、赤水河省级河长由副省长担任。省级总督察由省委专职副书记担任,省级副总督察由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担任。州(市)、县(市、区)总督察由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副总督察由人大常委会、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通知》要求,省级河(湖)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河湖巡查工作或召开河湖管理保护专题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审定并组织实施相应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明晰相应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区管理和保护目标任务,推动建立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河湖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开展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协调解决相应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等。州(市)级河(湖)长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解决相应河湖管理保护中的具体问题(每半年不少于1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河湖巡查工作,每年不少于3次(每半年不少于1次);审定并组织实施相应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组织开展相应河湖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等。县(市、区)级河(湖)长定期开展专题研究(每季度不少于1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河湖巡查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镇(街道)级河(湖)长负责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相应河湖经常性巡查、管护,每年不少于12次(每月不少于1次),及时发现、劝阻、制止涉河湖违法行为等。村(社区)级河(湖)长常态化开展河湖日常巡查,组织基层巡(护)河员队伍做好河湖保洁工作;组织订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对河湖管理保护事项作出约定。

全省创新工作方式,发挥好“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等协作机制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涉水工作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更广泛的“河(湖)长+”协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信息共享,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

★《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主要内容(2022年7月印发)

构建监测体系新格局。针对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等新形势新问题,在完善法规制度、细分监测事权、优化运行机制、增强监测能力、培育人才队伍等方面协同发力,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机制、基础能力和队伍建设改革创新,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保障基础监测工作。从空气、地表水、土壤、地下、声环境、生态、农村环境、实验室分析能力、污染源监测九个方面对常规监测能力建设进行了规划。通过优化监测点位设置,提升监测自动化水平,丰富新污染物监测指标、强化监测结果运用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基础监测工作。

推进监测创新发展。着重从空气、地表水、土壤、生态质量、实验室分析能力五个方面强化创新技术的研究应用,探索符合我省独有条件下,在新技术、新的监测领域的研究方向。

提升应急监测能力。按照“平战结合、分区分级、属地管理、区域联动”的原则,建立省-区域-市-县四级的环境应急监测网络,健全省生态环境应急监测统筹、调度、联动机制和分级响应机制,分级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强化质量监督管理。从保障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强化数据质量监管能力、构建四级生态环境监测质控体系、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推进数据智慧应用等方面开展监测质量管理建设。

推进数据智慧应用。依托《云南省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整合优化信息化资源,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辅助决策应用、加大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力度三个方面作出了规划。

★《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2022年6月印发)

《实施方案》明确,云南将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5.16万吨、0.33万吨、1.28万吨、0.83万吨。

为确保如期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实施方案》明确,将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提升工程、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减量清洁替代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10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将实施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等17个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加快提升重点行业、企业能效水平。到2025年,钢铁行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全省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以上,电源使用效率(PUE)达到1.3以下,逐步对电源使用效率超过1.5的数据中心进行节能降碳改造,建立完善部门间数据中心行业管理协调机制。“十四五”时期,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

《实施方案》提出,具备条件的省级及以上园区全面实施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省级及以上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得到合理利用处置;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试点。实施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持续提高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等运输比例,推动发展多式联运。到2025年,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领域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72%、35%。

《实施方案》明确,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中的比例,持续推广节能环保农用电动车辆、农机和渔船。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到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40%,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国家监管清单中77个农村黑臭水体完成整治。

此外,还要深入打好长江、珠江、赤水河流域(云南段)等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善九湖流域截污治污体系,围绕流域环湖截污、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实施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推进九湖保护治理取得新突破。

★《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主要内容(2022年6月印发)

《细则》中提出,赤水河流域17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实现全覆盖并达标排放,《细则》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赤水河流域范围包括镇雄县赤水源镇、果珠乡、大湾镇、花朗乡、以勒镇、坡头镇、芒部镇、雨河镇、林口乡、鱼洞乡、黑树镇、泼机镇、母享镇、尖山乡等14个乡镇和威信县扎西镇、双河乡、水田镇等3个乡镇。

在规划与管控方面,《细则》要求编制云南省赤水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村庄建设边界。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预警机制,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空间开发格局,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防止城镇无序扩张和村庄无序建设。

科学合理划定禁建区,依法严厉打击侵占河道、填河造地、非法采砂、工程弃土、机械占用河道等行为,稳妥清除禁建区范围内各类建筑物。加强赤水河干支流珍稀濒危和特有鱼类资源产卵场、索饵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生境保护,推进赤水河鱼类栖息地修复,建设人工浅滩、人工鱼巢,恢复流域原生水生植被,保护和改善珍稀濒危和特有鱼类生境。

水污染防治方面,《细则》提出,根据赤水河水环境保护需求,制定更严格的赤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加快赤水河干流、主要支流沿岸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及截污管网体系建设,推进县城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老旧小区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河道截污管网等市政设施建设,实现赤水河流域17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并达标排放。赤水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30米范围内严控化肥施用。

禁止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实施医疗废弃物转运处理,推进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防止堆放的废弃物产生污水渗漏、溢流和废弃物散落等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云南省“十四五”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主要内容(2022年5月2印发)

《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省环保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成为全省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功能完善的现代环保产业体系。

《规划》从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特色优势领域整体提升、产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等3个层次明确“十四五”发展目标。依托我省资源和市场优势,结合环保产业发展特点,《规划》要求着力提升技术研发、引进、转化、应用能力,面向“十四五”时期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减污降碳和环境服务需求,围绕高效节能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先进环保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通过示范带动整体发展,使环保产业成为我省绿色经济发展新增长点。

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我省将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构建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链条综合治理体系,围绕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研发引进先进适用的污染治理技术装备,发挥环保药剂、环保材料在环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环保技术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力扶持环保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环保产业由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转变。

按照“优布局、强优势、补链条、上台阶”的发展思路,我省将优化环保产业布局,培育产业主体,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链,提质增效环保服务业,积极开拓外部市场,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数字化建设,实现环保产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通“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

在产业布局方面,坚持精准化、特色化、差别化发展道路,以市场需求大、工业基础好、科技人力资源集中的昆明、大理、曲靖、玉溪、楚雄、红河为重点,兼顾带动和辐射其他州市,打造滇中引水工程流域节能环保产业经济带。其他州市结合市场需求和产业优势,集中力量和资源,实现单点突破,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基地和环保产业服务业。增强基础和共性技术的产业支撑能力,加速节能环保技术在生产、生活、生态重点领域应用,培育特色产业集群。

在产业主体培育方面,以环保领军企业为主体、骨干企业为重点、中小企业为补充,第三方机构为纽带,综合发挥市场资源配置、政府扶持引导和行业协调联动作用,推动形成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共生关系,着力打造环保产业发展的“雁阵”。

在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链方面,以减污降碳为抓手,我省将着力打造5条竞争力强的特色优势产业链,建设一批集聚度高、优势特征明显的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和特色产业园,在稀贵金属及有色金属回收利用、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九大高原湖泊和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硅铝磷产业废气资源化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土壤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方面培育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实施一批示范工程,推动形成契合我省绿色低碳发展的现代环保产业体系。

与此同时,我省将通过不断完善产业配套政策、行业规范和标准体系,全面推广新兴业态和模式,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使市场环境持续优化,助力环保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内容(2022年4月印发)

坚持创新引领,强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优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统筹推进区域绿色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绿色环保产业,优化能源供给结构,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助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化“三水”统筹,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强系统治理,统筹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协同防治,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持续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加强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持续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积极推动水生态恢复。

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系列行动,控制工业、交通、建筑等行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相关管理制度融合,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

强化协同控制,改善大气环境。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完善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体系,分区施策改善区域大气环境,大力推进重点行业NOx等污染物和VOCs治理,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持续推进污染源治理,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

推进系统防治,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加强工矿企业污染源环境监管,推进土壤安全利用,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加强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统筹生态保护与监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加强系统治理,推进城市生态系统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开展生态系统保护成效监测评估。

统筹风险防范,筑牢环境安全底线。持续提升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加强无废城市建设与固体废物管理,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加强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加强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强化环境风险应急管理。

健全治理体系,推进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现代化。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法规标准、监测评估预警、监督执法和督查问责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创新市场化环境治理模式。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支撑,提升生态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创新和示范创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提档升级”。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表述

习**总书记殷切期望云南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汲取滇池沿岸违规违建的沉痛教训,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当标杆、作表率,全面提升“植物王国”、“动物王国”、“世界花园”的影响力。

(一)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创建高黎贡山、亚洲象等国家公园,守护好自然生态,保育好自然资源,维护好生物多样性。落实林长制,持续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和国土绿化。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协助办好COP15第二阶段会议,配合做好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成立和运营工作,绘就生物多样性保护“云南画卷”。

(二)全面开展生态保护治理修复。始终把大保护作为关键任务,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深入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长江、珠江上中游岩溶石漠化集中连片地区、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区等区域生态修复,持续开展石漠化、水土流失、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强化湿地保护恢复。

(三)全面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一批标志性战役。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长江(金沙江)等六大水系保护修复,加大赤水河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坚持“一湖一策”,全面落实“退、减、调、治、管”措施,开展一场动真碰硬的“湖泊革命”,使九大高原湖泊真正成为镶嵌在云南高原大地的九颗明珠,焕发出更加夺目的光彩。持续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业污染、重金属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基本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污水直排和城市黑臭水体,让七彩云南的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良田沃土成为各族人民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四)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落实国家《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绿色转型,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加强山区综合开发,鼓励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念好“山字经”、唱好“林草戏”,做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这篇大文章。严守耕地红线,保护坝区良田,建设绿色矿山,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支持减碳增汇及碳交易市场发展,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五)全面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让环保监督长出“钢牙”。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和执法司法制度,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罚。建设智慧环保,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生态环境是云南的宝贵财富,也是全国的宝贵财富。我们要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锲而不舍、久久为功,走出一条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

★“十四五”规划部署

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核心要义是保护。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提升“植物王国”、“动物王国”、“世界花园”、“生物基因宝库”的影响力。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完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全面改善环境质量。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8个标志性战役”,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系统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全省环境质量。

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绿色转型,倡导绿色生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制度体系,全面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全面落实能源、水、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开展全民节能、节水行动,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绘就美丽云南新画卷。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全面彻底整治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落实好河(湖)长制,加强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实施“一湖一策”,落细“退、减、调、治、管”举措,加快推动湖泊保护条例修订。持续整治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重金属污染等突出问题,加强六大水系保护修复,配合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推动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确保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全面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积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争创高黎贡山、亚洲象等国家公园,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争取建设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国家实验室。落实林长制,持续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和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强化湿地保护。

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高质量编制云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十四五”能耗双控实施方案,支持减碳增汇及碳交易市场发展,做大绿色金融,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两高”项目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推动落后和低效产能退出。引导重点行业深入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推动垃圾分类和资源化,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广泛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领导要求

王宁指出,2021年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水质总体向好的方向发展,但个别湖泊水质形势依然严峻。要增强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正视问题、深刻反思,搞清楚有哪些问题,什么问题最突出,把措施、路径找准,提高治理成效。

王宁强调,治湖先治水,治水先治污。要紧紧抓住减少入湖污染负荷这一关键、核心,从源头抓起,用治本之策,抓好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确保水质持续改善。要治污水,大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村庄生活污水、工业和旅游业污水、黑臭水体治理,构筑全流域、全方位、全时段的水污染防治体系。要治农业面源污染,来一次农业生产方式的革命,强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科技支撑,大力推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大幅削减入湖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要治垃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抓好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规范整治垃圾填埋场,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改善湖泊水生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修复山体、植树造林、治理河道、清理调蓄带、恢复水生态、量力而行引水补水,推动流域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得到整体改善。

王宁强调,加强湖泊保护治理,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要压紧压实各级责任,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理体系,强化科技支撑,探索建立市场化机制,主动学习先进省区有效经验做法,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健全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我省高原湖泊和水系保护治理长治长效。

王予波强调,建设绿美河湖、健康河湖、幸福河湖,是政治责任、发展所需、民心所盼。各地各部门要始终牢记习**总书记嘱托,坚决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要全力推进“两线”落实落地,全面加强“三区”管控,切实提升入湖河流水质,提高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构建流域健康水循环体系,全流域调整农业结构,扎实推进绿美河湖建设,强化湖泊保护治理科技支撑,织密织牢湖泊保护治理法治网,从严落实湖泊保护治理责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齐头并进。


三、实战应用

问题1:近期,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提出要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请你结合材料,论述下该文件的主要特点。600字左右,20分。

【参考作答】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以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在云南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二是结合云南实际,完善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任务框架。《排头兵规划》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五大体系的基础上,增设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篇章,既突出对习**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落实,又聚焦云南排头兵建设重点任务,凸显云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点和亮点。

三是合理设置目标指标。认真分析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特色优势、短板弱项,结合现有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指标体系,遵循保证指标数据可获取、可监测、可考核的原则,选取能表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成效的通用指标、定量指标,有针对性地细化提出绿色发展、生态环境、生态安全、低碳生活4大类23项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主要目标指标。

四是注重创先争优,明确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工程。坚持对标国内一流找差距、补短板、争先进,树立新标杆,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建设工程任务,有助于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碳达峰碳中和、高原湖泊治理等一批典型模式,确保排头兵建设落地见效,有效推动云南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出新出彩”,努力推出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的鲜活实践经验。


问题2:据了解,历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都把九大高原湖泊作为督察的重点,请你结合材料,概括下云南在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要求:总结全面,条理清晰。600字左右,20分。

【参考作答】

一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云南全面建立了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河(湖)长和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河长制办公室的组织体系,九大高原湖泊的湖长全部由省委常委担任,带头履行湖长职责;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分别组织九大高原湖泊专项督察,全面实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

二是紧盯问题精准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委巡视组、省委督查室和省政府督查室均对九大高原湖泊湖长制及保护治理工作开展了督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推进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改工作,紧盯滇池、杞麓湖等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全面开展九大高原湖泊存在问题拉网式大排查。

三是依法依规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坚持依法治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全面梳理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存在的不足,推动出台配套政策,洱海、程海、泸沽湖、异龙湖已经按程序印发州(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滇池涉及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目前由省司法厅牵头修订,阳宗海正在按程序报批。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由玉溪市抚仙湖管理于2021年4月19日印发了15项依法行政工作有关制度。

四是扎实推进“退、减、调、治、管”科学系统治理。按照省委、省政府“退、减、调、治、管”五字要求,全面提升精准治湖思路,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科学系统治理。


四、高分框架

策论文框架

全力做好“五篇文章”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做好“融合”文章,优化绿色发展格局。

做好“市场”文章,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做好“保护”文章,加强生态环境修复。

做好“宣传”文章,培养绿色生活方式。

做好“制度”文章,推进生态治理提升。


建设生态文明“绿色谱系”

用好执法“杀手锏”,构筑监管“防火墙”。

打好治理“组合拳”,构筑制度“防波堤”。

开展保护“攻坚战”,构筑绿色“防护林”。


下好生态环境保护“先手棋”

加强山林保护,让山林更绿。

加强水源保护,让水质更优。

加强大气保护,让空气更净。

加强环境治理,让城乡更美。


答好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综合卷”

把准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方向盘”。

绷紧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弦”。

绘好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全局图”。

打赢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战”。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坚持统筹协调,构建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

坚持科学治污,构建绿色发展的治理体系。

坚持科技引领,构建平台管控的智慧体系。


保护与发展并举打造绿色发展新名片

绿色引领,着力创新生态机制。

点绿成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铁腕护绿,加强生态环境整治。

                                                                                                                                                                                     

经验材料框架

多措并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再上新台阶

坚持统筹协调,构建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

坚持科学治污,构建绿色发展的治理体系。

坚持科技引领,构建平台管控的智慧体系。

坚持铁腕治污,构建督查执法的监管体系。

                                                                                                                                 

讲话稿框架

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细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

二、要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任务

三、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扎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稿

第一,加快绿色低碳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是关键

第二,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满足人民需求是重点

第三,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协调发挥作用是保障


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会议上的讲话

一、坚定信心,再接再厉,坚决抗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担当

二、问题导向,绿色发展,努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举措

三、坚守底线,压实责任,着力夯实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保障


五、必背金句

1.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当标杆、作表率,全面提升“植物王国”、“动物王国”、“世界花园”的影响力。

2.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

3.走出一条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路。

4.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

5.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6.驰而不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8个标志性战役”。

7.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绘就美丽云南新画卷。

8.加强湖泊保护治理,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

9.建设绿美河湖、健康河湖、幸福河湖,是政治责任、发展所需、民心所盼。

10.从严落实湖泊保护治理责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齐头并进。


六、范文赏析

★策论文

积极打造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新高地

云南作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和重大职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云南生态文明建设,习**总书记明确要求云南要努力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云南要始终牢记习**总书记殷殷嘱托,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在云南落地生根。

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全面推行林长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推进林长制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开展林草资源监测评价,全面摸清资源家底,形成林草资源“一张图”,实现以图管地、以图管林。开展林草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构建适应林草资源监管需求的行政执法体系。严格落实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监管机制,层层压实林草资源监管责任。建立亚洲象常态化安全防范工作机制,减少人象冲突。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及栖息地、生境保护修复,推进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实施网格化管理,推进林草灾害立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火,除治西山区、麻栗坡县松材线虫病疫情,抓好黄脊竹蝗、薇甘菊、红火蚁等有害生物防治。

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深入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开展全省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调查评估,形成全省造林绿化空间成果。完善全省乡土树种、草种,明确适宜种植区域。坚持乔灌草结合、封造育并举。开展森林经营,强化后期抚育,精准提升森林质量。认真落实“双重”规划,聚焦高原湖泊、重点生态屏障区、干热河谷地区等重点区域,加快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系统推进九大高原湖泊面山及流域林草生态修复治理。

加快保护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坚持应调尽调,妥善解决自然保护地内历史遗留问题。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国家公园创建作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标志性工程,提高认识、系统谋划,彰显云南优势,强力推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推进亚洲象国家公园、香格里拉国家公园创建,科学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确保取得突破性进展。

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在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云南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普及生态文化,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在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上取得更新进展、更大突破。


★经验材料

云南省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经验材料

2021年4月6日至5月6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云南省开展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14日反馈了督察报告。云南省委、省政府根据督察报告,制定了《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提高站位,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始终把抓牢抓实督察整改作为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检视“两个维护”和检验领导干部立场、品质、能力、意志的“试金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真抓实干整改落实,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生活。

高位推动,全面压实整改责任。督察报告反馈后,省委、省政府立即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省委常委会会议24次、省政府常务会议29次、省委和省政府专题会议多次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70余次对督察曝光的5个典型案例和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出要求,20余次开展现场调研督办。2021年9月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视频推进会,省委书记、省长对督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

科学部署,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严格细致对照督察报告指出的4个方面16类50个问题,对标对表、实事求是确定整改措施,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规定时限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并印发全省实施。按照“一个问题一个牵头单位、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逐个问题制定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省级督办领导,以目标和时限倒逼问题整改,稳步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同时,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认真办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对督察交办的3069件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建立整改验收销号制度。

强化督导,跟踪督办落实。建立省委、省政府督查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联动机制,完善责任追究、案件移交机制,督促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会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对各州(市)整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按月清单化调度全省整改进展情况,建立健全“建账、督账、清账”机制,定期梳理汇总,按照要求上报;定期分析研判,对整改进展滞后的,提前预警提醒,进行挂牌督办。落实一线工作法,及时掌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开展帮扶指导,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坚决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严肃纪律,严格责任追究。通过省级主要新闻媒体、省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2021年12月17日,整改方案在“一台一报一网”进行了公开。对督察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省纪委省监委以事立案、直查直办,严肃责任追究,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有关规定,对52个责任单位和158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并于2022年4月1日对外公开问责情况。其中,厅级单位15个,县处级单位24个,乡科级单位13个;厅级干部37人,县处级干部84人,乡科级及以下人员3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5人,诫勉、通报等处理93人。


★批复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滇中引水工程受退水区

水污染防治补充规划(2019—2040年)的批复

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上报〈滇中引水工程受退水区水污染防治补充规划(2019—2040年)〉的请示》(云环字〔202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滇中引水工程受退水区水污染防治补充规划(2019—204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紧紧围绕“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原则,以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确保受退水区断面水质目标达到考核要求,工业、城镇、农业农村污染收集处理能力明显增强,清洁生产水平、节水率、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和污水再生利用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水环境容量,水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实现受退水区经济、社会、环境良性发展与和谐统一。

三、昆明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大理州、丽江市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滇中引水工程受退水区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抓好规划任务落实,确保规划目标落到实处。

四、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滇中引水建管局、省搬迁安置办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工作支持和指导协调,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


★汇报材料

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汇报


“十三五”时期,云南省把争当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转化为建设绿美云南的行动实践,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在云南落地生根,在全省形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共识共为,为全省开启全面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绿色发展底色更加鲜明。八大重点产业和“三张牌”彰显特色优势,绿色能源成为第一大支柱产业,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42.2%,绿色能源电力装机、绿色能源发电量占比等指标全国领先。持续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15年下降14.5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163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15万亩,农业节水达2亿立方米以上。碳排放强度较2015年降低24.72%,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有机产品认证数量居全国第三,绿色食品认证数量居全国第七。绿色已成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鲜明底色。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全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8%;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达83%,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全面稳定达标并保持Ⅲ类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4%,九大高原湖泊劣Ⅴ类水体数量由2015年的4个减少到1个,完成33条黑臭水体整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81.2%和90%。

绿美云南建设全面开启。将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转化为建设绿美云南的施工蓝图,命名36个“美丽县城”,授牌27个“特色小镇”,建成3条美丽公路。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12个、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6个,建成了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生态文明乡镇(街道)。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37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85个,国家森林城市6个、国家森林乡村235个。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685.6平方千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1.67平方米;建成海绵城市217平方千米。中国传统村落达708个,位居全国第二;106个传统村落上线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位居全国第一。

西南生态安全屏障逐步牢固。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生态安全体系,推进普达措国家公园试点建设,持续开展绿美云南建设,全省森林面积(3.74亿亩)、覆盖率(65.04%)、蓄积量(20.67亿立方米)均居全国前列。颁布实施全国首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率先发布生物物种名录,率先实施极小种群物种保护行动,建成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累计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166个,全省90%的典型生态系统和85%的重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正在从愿景变为现实。

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坚决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成为全省上下的共识共为。创建云南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35个,为弘扬生态文化、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奠定了坚实基础。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形成。《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及实施细则颁布施行。主体功能区制度逐步健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增加到39个。建立生态转移支付制度,“十三五”期间争取到生态转移支付资金227.98亿元,年均递增20.3%。强化“一张蓝图管控”,构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完成“三线一单”。累计完成135项改革任务,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加快形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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