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呈贡区决定面向全省开展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人岗相适,选拔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单位、选调职位及人数等详见《昆明市呈贡区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云南省范围内(呈贡区除外)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学历有科级实职以上任职经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等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