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经研究,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选调范围、人数及岗位
(一)选调范围:
全国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二)选调人数和职位: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级科员综合管理岗位6名。
具体工作岗位待选调工作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个人专长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统一安排。
条件要求详见《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1)。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新录用乡镇公务员须满足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条件(选调生除外)。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执行有关规定);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