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根据克拉玛依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街道社区开展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克拉玛依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选调10人,实际选调人数视情况而定。
二、公开选调范围
克拉玛依区街道社区岗位上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作风扎实,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必备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性别不限,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3月4日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