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调任规定》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计划
1.地(市)及以下机关中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2.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和自治区设在我区地(市)及以下机关中符合报考条件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3.遴选计划共127个,详见《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军队团或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