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市直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31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详见《山南市2022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市县(区)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公人员)。
2.全市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中,经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招聘且在编在岗的七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中级及以下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教师、医护人员、工勤人员不在本次报考范围。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4.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内的年度考核);
6.具有公开遴选(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