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遂宁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任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我市市直事业单位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市直12家事业单位19个岗位(共选调工作人员21名),具体选调条件要求详见《遂宁市2023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选调范围
遂宁市以及重庆市潼南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省机关事业单位在遂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满足岗位资格条件。各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职务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学历条件须符合《遂宁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任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3年5月19日)、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5月。
6.身心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试用期未满或新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3.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