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住建干部队伍建设,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面向川渝两地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共计14名。各单位简介及具体选调条件要求详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在编在岗人员;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在川、在渝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件);
4.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期间,以及影响期限未满的;
5.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