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及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的通知》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周村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周村区纪委监委(含巡察机构、派驻机构)选调工作人员12名左右,主要从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综合文字工作,视报名情况决定选调人员数量。
二、选调范围
全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职级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热爱纪检监察事业,中共党员优先(含预备党员)。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公安、法律、财会、审计和文秘类专业优先。
(三)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达到规定的最低年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