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遴选

 

官方微信公众号

北辰遴选APP

北辰遴选官方抖音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山东遴选网 > 考点速递 > 笔试考点 > 【山东·第43期】法治山东建设

【山东·第43期】法治山东建设

2022-10-10| 来源:北辰遴选·孙弘毅老师

一、背景链接

2022年9月23日,山东省委宣传部举办“山东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介绍了山东统筹法治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努力实现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山东建设走在前开新局,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陆续出台;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高速推进,人民群众的多样性诉讼需求逐渐得到满足……法治山东建设蹄疾步稳,多面“开花结果”,对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裨益良多。


二、深度解读

★法治中国建设的内涵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之一。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成功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动摇,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中国的总目标,以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重点,切实将加强法治建设贯穿于政法工作全过程,带头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要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作为基本要求,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把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作为灵魂,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法律制度,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要把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作为重要目标,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习**法治思想

习**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就其主要方面来讲,就是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这“十一个坚持”,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必须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为更好治国理政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同志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于我们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

1.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

——2014年10月20日,习**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关于中央政治局工作的报告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在这点上,我们不会动摇。

——2014年2月17日,习**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2.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2020年,政法战线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各级政法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切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1年1月,习**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要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要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既要破解当下突出问题,又要谋划长远工作,把主要精力放在顶层设计上。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主动谋划和确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做好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运筹谋划、科学决策,实现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2018年8月24日,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

3.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次宪法修改建议将这个内容明确载入宪法总纲。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我们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并长期执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首先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都是错误的、有害的,都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也是从根本上违反宪法的。

——2018年1月19日,习**在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我们说的依法治国,党的十五大早就明确了,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不是要否定和放弃党的领导,而是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我国宪法是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反映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党的领导地位。

——2014年2月17日,习**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4.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意识

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

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领导干部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是法治建设的大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2020年2月5日,习**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2020年5月29日,习**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山东省法治建设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治统领,强化使命担当,努力实现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山东建设走在前开新局,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1.法治建设统筹能力进一步增强

2018年10月,省委成立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将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负责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全省法治建设工作。省委依法治省办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山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推动将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自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习**法治思想以来,省、市、县三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累计学习习**法治思想571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习**法治思想纳入主体班次867期。将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作为我省“八五”普法规划的首要任务,举办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网络培训班,全省参训人数近60万人。

依法治省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在全国首批组建了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协调小组及委员会办公室,推动出台贯彻中央“一规划两纲要”的方案举措以及法治人才培养、涉外法治、法治乡村、法治文化、依法防控疫情、涉疫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动全省16市、136个县(市、区)全部建立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搭建起“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四梁八柱”。

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推动出台《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制度,省、市、县党委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覆盖率均达到100%。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滨州市获评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淄博市、济宁市有关工作获评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

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组织召开全省严格执法座谈会,创新建立优化法治环境工作协调机制,部署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专题调研,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层面法治建设监测评估,制定完善法治山东建设指标体系。大力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通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事项约244万件,累计减少各类证明材料2662.3万份。

2.行政立法保障作用更加凸显

始终把行政立法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推进,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成果突出。聚焦民营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快推动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制度。推动出台《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山东省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等一批富有山东特色的省政府规章,在助力市域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现行有效省政府规章204部,以良法保障善治、促进发展的格局逐步形成。

立法工作机制建设卓有成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出台《山东省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办法》,建立33家基层立法联系点,成立18家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组建101人的立法专家库,通过立法调研、立法听证、立法后评估等方式,确保制定的每一部法规、通过的每一项条文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法规政策体系持续健全统一。扎实做好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建立常态化法规规章清理机制,对于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规和规则,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开展涉及行政处罚、歧视性和不公平待遇政策措施等5项专项清理工作,共梳理涉及行政处罚领域规章、文件5451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建议废止或修订133件,有效维护了制度权威和法制统一。

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发展、法律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平台建设实现一体化推进。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6.31万个,市、县、乡、村四级平台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行“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着力优化“山东法律服务网”管理运行,基本实现了法律服务申请“指尖办”和“网上办”。建成“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推动12348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双号并行,实现24小时不间断接线服务。

服务水平实现精准化提升。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律师服务企业千人计划”,开展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法律服务代理、送法进企业等法律服务活动,成立服务民营企业等各类法律服务团2200余个,联系服务企业1.2万余家。围绕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组织编写疫情防控知识法律五十问,成立法律服务团助力复工复产,开通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仲裁“绿色通道”,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特殊时期的法律服务需求。

群众需求得到多元化满足。组织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律师行业供给侧改革,山东从“律师大省”稳步迈向“律师强省”。创新推行“公证+不动产登记”等服务新模式,积极打造“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在全国率先完成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类别重新核定工作,“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实现县级全覆盖。

4.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全面落实“六五”“七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精心打造特色普法品牌,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信仰法治、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

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在全国率先印发实施省级层面《关于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推动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省直机关绩效考核内容,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

普法工作重点更加聚焦。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青少年“关键群体”,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建成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489个,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深入实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选拔聘任“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24万余人,农村普法力量得到充实加强。

普法工作阵地更加多元。全面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休闲娱乐中增强法治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目前,全省累计建成法治文化公园、广场1.3万个,打造法治文化长廊2.5万条,建成村居法治宣传教育中心4.8万个。全省累计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22个,数量位居全国首位。

普法工作品牌更加丰富。聚焦关键节点,持续深化宪法、民法典“十进”活动,广泛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沿着黄河去普法”等系列活动。突出齐鲁传统文化特色,实施“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筹备举办齐鲁法治文物展,创作推出一大批接地气受欢迎的法治文艺作品。

5.法治人才队伍素质全面提升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人才正确培养方向,健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等“五大体系”,努力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法治人才队伍。

党对法治人才工作的领导不断强化。深入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增强“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政治自觉,成立省司法厅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发展规划,确保党中央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法律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推动建立健全在职培养体系,大力发展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队伍,持续加大对法治人才特别是高端化、紧缺型法治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目前,全省律师已达到3.77万人,公证员、仲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1.68万人。

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持续加强。深入实施国际贸易摩擦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工程,培养近400名涉外律师人才,全省58名律师进入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组建山东自贸区国际仲裁院、山东国际仲裁中心,先后成立涉外律师服务团、“一带一路”律师服务团、涉外仲裁服务百人团,开创了法治人才工作新局面。

★山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据统计,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规章,需要由各级政府实施。因此,没有法治政府,就无法落实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也不可能建成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上,习**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应该率先取得突破”。

近年来,山东省坚决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和习**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放在重要战略位置,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调整充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和统筹部署。聚焦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两个五年规划,出台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印发《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完备。聚焦关键少数,我们联合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宣传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习**法治思想,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与服务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聚焦依法决策,在全国率先制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重要事项公示制度、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政府决策程序更加严格、更加规范。印发《山东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持续加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目前,我省省市县党委政府已经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负责对出台的文件、签订的协议和作出的决策进行法制审核。聚焦规范执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完成全省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加快推进综合执法队伍统一服装、统一标识,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执法意识进一步增强。聚焦职能转变,连续5年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先后取消578项证明事项,实现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废止。深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组织省直单位编制形成涉及29个执法领域、410个证明事项的通用清单,最大限度减少证明材料,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超过15万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旁听庭审活动。从今年上半年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来看,行政机关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9.3%,是近年来最高水平。其中涉企案件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自去年以来始终保持100%,走在了全国前列。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从全省被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来看,政府机关败诉率从2018年以前的16%左右下降至今年的9.87%,反映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能力有了显著提升。执法监督效能进一步提升,目前,全省136个县(市、区)全部成立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基本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全省各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率均已达到100%,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现全覆盖,全省现有行政执法主体7411个、行政执法人员20.4万人,全部实现依法审核、持证上岗、规范履职。

★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纳入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写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公共法律服务组织领导机制基本形成。一是切实加强制度设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司法部2014年提出的。山东从一开始,就着眼于科学规范,坚持高点定位,认真统筹谋划,不断加强制度建设。2015年,在全国最早以省两办名义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2020年在全国率先出台首部公共法律服务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2021年8月制定发布了全国首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省级地方标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工作规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等8个文件,省司法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办法》《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23个,发布了《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截至目前,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二是健全完善“三大平台”。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山东不断加强三大平台建设,建成“一站式”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6.31万个,实现了五级实体平台全覆盖;升级“12348”热线平台,月均咨询量超过5万人次;整合全系统各类网站资源,建成“山东公共法律服务网”,咨询服务总量、上线率、参与解答率始终位居全国前列,各地开通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APP等应用系统358个,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积极践行法治为民。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作用,每年全省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800多万件。我省共有1.35万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担任6.6万个村(居)的法律顾问,为群众无偿提供法律意见、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人民调解等,年均提供法律服务100余万次,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推行“一次办好”和“跨省通办”,在全国率先实现公证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数据共享、业务联办。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为特殊困难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十三五”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余万件,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山东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和习**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化新时代全民普法的有效途径。山东省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建设在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方面的引领和熏陶作用,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是明确目标措施。推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实施《山东省贯彻〈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具体措施》,提出12条具体举措,进一步细化中央关于法治文化建设的部署要求。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大力推动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重大文化建设项目,依托图书馆、博物馆、社区文化中心、农家书屋等建立健全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体系,注重加强基层单位和乡村、社区法治文化形象塑造。目前,全省已命名3批396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三是推进法治文艺创作。实施“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扶持创作展现齐鲁特色、“接地气”的优秀法治文化产品,鼓励开展优秀法治题材作品创作。全国普法办开设的普法产品库,我省报送数量、入库数量均居全国前列,被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 四是注重突出地方特色。加强对齐鲁法律文化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筹备举办法治文物展,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促进法治文化建设与齐鲁传统文化、廉政文化、机关文化、行业文化等有机结合,推动形成“一市一品牌、一县一特色、部门有特点、行业有亮点”的法治文化建设格局。特别是注重结合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加强黄河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实施黄河法治文化阵地拓展、精品创作、活动惠民、品牌创建、媒体传播、理论创新“六大工程”。 五是提升法治文化传播力。成立山东法治宣传联盟,构建普法网络矩阵集群,开通“山东乡村普法广播”和“山东乡村振兴普法宣传站”,持续提升普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努力形成了“舆论全覆盖、媒体全联动”的普法传播态势。省司法厅筹建了融媒体中心,与20余家主流媒体建立了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统筹全系统954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形成矩阵效应,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开展山东省法治文化专项课题研究,为进一步提升齐鲁法治文化传播水平提供理论支撑。


三、实战应用

例题1:结合给定材料,请你概述农村法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准确全面,逻辑清晰,500字左右。

【参考作答】

虽然农村的法治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但对照新农村建设和形势发展要求,还存在许多不容乐观的现实问题。

一是“重人治、轻法治”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少数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缺乏,依法建设经济和处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不高。一些农民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在自己权利受侵犯时,挖空心思地去“拉关系、走后门”亲近权力,却很少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依然存在。在农村,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时有发生。有的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缺乏交流沟通,互相戒备排斥,甚至对立、对抗;有的执法办案人员面对复杂的情况,或是束手无策,或是定性不准、处罚失当;有的甚至吃、拿、卡、要,收受人情贿赂;还有的对制假售假的坑农骗农案件,立案不及时、惩处不力,未能对违法犯罪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

三是农村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不稳定因素增多。农村矛盾纠纷的主体、案件的形式、潜在的问题越来越趋于多样化、复杂化,因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纠纷有增无减,上访行为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由于问题成因复杂,处理难度较大,已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重大隐患。

例题2:《求是》杂志发表习**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章强调,我们必须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结合给定材料和山东实际,请你围绕“法治建设”写一篇体会性文章,自拟题目,文体不限,1200字左右。

【参考作答】

用“法治之光” 照耀“逐梦”征程

奉法强者则国家强盛、社会有序、人民安乐。2013年,习**总书记在视察山东时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深入推进法治山东建设。山东党员干部要筑牢法治信仰、恪守公平正义、坚守为民初心,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用“法治之光”照耀逐梦新征程,让法治山东“金招牌”越来越闪亮。

点亮“法治信仰之光”,引领逐梦“时代航向”。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法治信仰是推动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和文化动力。坚守法治信仰不仅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新时期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守共产党人的政治信仰。坚守政治信仰与法治信仰密不可分、紧密相连。坚定法治信仰,就是要坚信党的领导,围绕党的法治思想、任务和目标,忠贞不渝、永不动摇履行职责和义务。要以习**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为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领航导向,在时代发展的浪潮中坚定“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的逐梦前行信心,不断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新篇章。

点亮“公平正义之光”,行稳逐梦“铿锵步伐”。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无异于法治的“生命线”,守好这条“生命线”,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行稳致远。党员干部作为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和示范者,法治社会建设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必须当好“带头人”,以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要筑牢思想意识的“防线”,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学习,树牢法治思维,强化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坚守法治边界的“高线”,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建设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恪守敬畏法律的“红线”,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坚持公道正派,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守好法治之“尺”。

点亮“初心为民之光”,唱响逐梦“最美和声”。建设法治社会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民权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法治建设的不竭动力。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法治光阳照亮人民心田。要以法治宣传“释民惑”,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让法治精神沁入人心;以法律援助“惠民生”,整合法律资源,打造精品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依法行政“护民利”,倡导以人为本的柔性执法,坚持宽严相济、德法共治,传递执法温度,营造温馨和谐的法治氛围。

法者,治之端也。让我们坚持厉行法治,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积极探索法治领域改革,夯实发展稳定的法治“压舱石”,筑牢法治信仰、恪守公平正义、坚守为民初心,让法治山东“金招牌”越来越闪亮。


四、高分框架

★策论文框架:

走好法治山东建设“赶考之路”

树牢法治观念,做忠实崇尚者。

提升法治素养,做自觉践行者。

凝聚法治力量,做坚定捍卫者。


抓住“关键少数” 奏响“法治强音”

树立法治观念,敬畏法律,做忠实崇尚者。

增强法治意识,掌握法律,做学法先行者。

筑牢法治思想,遵纪守法,做坚定捍卫者。

强化法治思维,厉行法治,做自觉践行者。


以“思想精粹”找准法治“维度”

“万山磅礴看主峰”,坚持组织领导,找准法治“维度”的“准心”。

“一枝一叶总关情”,坚持为民服务,找准法治“维度”的“初心”。

“绝知此事要躬行”,坚持笃行致远,找准法治“维度”的“诚心”。


让“法治思想”为乡村振兴赋能

“万山磅礴看主峰”,凝聚尊法“向心力”,激活乡村振兴有法可依“新引擎”。

“一枝一叶总关情”,加强普法“牵引力”,跑出乡村振兴有法可依“加速度”。

“绝知此事要躬行”,强化用法“综合力”,积蓄乡村振兴执法必严“驱动力”。


法治建设三个“到位”

认识“到位”,学法“提醒神脑”。

实践“到位”,守法“躬身示范”。

坚持“到位”,用法“贯穿始终”。


★议论文框架:

锚定航向开启法治山东建设新征程

坚持高起点谋划,全面依法治省的思路日益完善。

坚持高效率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氛围日益浓厚。

坚持高质量落实,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


★通知框架:

关于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一)落细落实协调监督职责。

(二)准确规范协调监督内容。

(三)积极创新协调监督方式。

(四)大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五)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六)努力强化执法协调监督保障。

三、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2年3月中旬前)。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2年3月-9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因地制宜推进试点。

(三)加大试点保障力度。


★简报框架

山东省基层法治建设突出“四个聚焦”

夯实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基础

一、聚焦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加强法治镇街建设

二、聚焦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三、聚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非诉纠纷化解工作

四、聚焦构建法治保障体系,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


山东省司法厅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统筹协调。

围绕中心大局,深化宣传成效。

突出重点群体,创新引领前行。

弘扬法治文化,打造亮点品牌。


★工作要点框架

2022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一、坚持政治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

二、坚持重点突出,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三、坚持分层分类,狠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四、坚持重心下移,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五、坚持完善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五、必背金句

1. 法者,治之端也。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

2. 坚持政治统领,强化使命担当,努力实现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山东建设走在前开新局,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3. 山东用法治托起“公平秤”,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更多地照进人民心田。

4. “十三五”以来,山东全省上下坚持厉行法治,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积极探索法治领域改革,夯实发展稳定的法治“压舱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越来越浓厚,法治山东“金招牌”越来越闪亮。

5.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

6.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境界。在习**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书写了法治中国前所未有的辉煌篇章,奠定了中华民族千秋伟业的法治基石。


六、范文赏析

★议论文

锚定航向开启法治山东建设新征程

法者,治之端也。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山东坚持政治统领,强化使命担当,努力实现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山东建设走在前开新局,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高起点谋划,全面依法治省的思路日益完善。2018年,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成立。作为首批成立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的省份之一,山东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委员会下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正是这样的高起点谋划,推动了山东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保证了山东法治建设的全方位立体式协同推进。目前,山东16个市、136个县(市、区)全部组建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并高效运行。

坚持高效率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氛围日益浓厚。除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速推进各项基础性立法,山东坚持将守法普法作为重要工作推动。以提升普法实效,筑牢法治根基。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制定出台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16条意见;部署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山东省法治宣传月活动;累计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基地、中心等文化阵地7468处……法治山东建设氛围日益浓厚,法治山东建设根基越夯越实。

坚持高质量落实,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2020年,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落实省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积极组织各市、县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法治督查……“关键少数”依法行政意识的强化、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为法治山东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力量源泉和榜样示范。

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人民群众福祉需要法治保障。随着“十四五”法治山东建设系列规划文件的印发,一幅更加绚丽的法治山东建设画卷铺开,映照着山东依法治省的坚定步伐。面向未来,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砥砺前行,山东必将开启一段更加辉煌的法治建设新征程。


★策论文

走好法治山东建设“赶考之路”

法者,治之端也。近年来,山东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的制度机制,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守底线、依法履职,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凝聚法治力量,增强“法治担当”,推动工作落实与为民服务能力的提升,迈出扎实步子,迈开加速步伐,走好新的法治山东建设“赶考之路”。

树牢法治观念,做忠实崇尚者。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让社会充满公平正义,党员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加强自身要求,做带头学法的模范,在心中坚守公平正义,让法治观念入脑入心,保持遵守宪法法律的清醒认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改革、推动工作的能力。党员干部要重点学习《习**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内容,多思多悟、常学常新,将纲要作为行动指南,将法治意识根植于心,胸怀敬畏之心,树牢底线思维,增强思想制约力和言行举止约束力。要让法治精神深入心中,办事讲规矩、言行守规矩,摒弃特权思想、官僚主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内心深处自觉尊崇、真诚信仰,始终维护法治尊严,做到爱法、守法、护法,牢牢把握严格执法的工作“生命线”,将法治作为言行的“校准坐标”“度量之尺”,正确行使权力。

提升法治素养,做自觉践行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并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个目标不是轻轻松松、一蹴而就的,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精心组织实施、持续稳步推进,聚力法治建设,推动法治体系日臻完善。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党员干部要提升法治素养,在实际工作中定规矩、划界限,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行为习惯,把法治思维运用在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和解决纠纷上,解决问题于法有据,办理事务依法而为,坚守公平正义,维护法治秩序,推动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执法水平不断进一步提升。

凝聚法治力量,做坚定捍卫者。各级党委和政府、党员干部要强化使命担当,以法治“重拳”直击顽疾、打通堵点,不断巩固人民的主体地位,以良法善治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以法治护航人民幸福、保障百姓福祉,如保护群众的个人隐私、保障食品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等,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关切的现实问题织密法治之网,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法治环境为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不断释放法治温度;在立法、执法上要主动回应社会热点,真正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参与立法过程和执法监督,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汲取群众的智慧与力量,团结带领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

法是治国之重器,也是良法善治的前提。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信仰法治、尊崇法治,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精神贯穿于学、铭刻于心、实践于行,不但要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更要深入思考用、联系实际用,坚持学用结合、守正创新,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抓住“关键少数” 奏响“法治强音”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领导干部作为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人,身份特殊、作用突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古语说:上行下效,普通群众的一言一行深受领导干部的影响。因此,作为“关键少数”,山东各级领导干部要扛起法治使命,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崇法治、掌握法律、捍卫法治、厉行法治,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用实际行动奏响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法治强音”。

树立法治观念,敬畏法律,做忠实崇尚者。西谚有云:“有用而有效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只有从内心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才能自觉地遵守法律、践行法治。领导干部要扣好法治的“第一粒扣子”,从为政之初就敬法之权威、畏法之严厉,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法治观念,懂得“法者,治之端也”的道理,摒弃传统“人治思想”和封建“长官意识”,不以言压法、不以权压法,真正将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

增强法治意识,掌握法律,做学法先行者。“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法律既是行使权力的依据,也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很多事情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若不学法、不懂法,就会进退失据、由“盲”而“乱”。领导干部要多学多看,舍得花大力气、下苦功夫,不能囫囵吞枣、浅尝辄止,要学思践悟习**法治思想,真正吃透基本精神、准确把握核心要义。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搞清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筑牢法治思想,遵纪守法,做坚定捍卫者。“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其关注度高、影响力大,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执行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不能视法律为儿戏,无论工作还是生活,都要恪守法律底线,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确保一举一动合乎法度。要挺身而出、勇于同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言行作斗争,坚决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强化法治思维,厉行法治,做自觉践行者。“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思维的核心在于限制、约束权力任意行使。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思维,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把握好“可为”和“不可为”的界限,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也不任性,带头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在法治轨道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开展工作。

法是治国之重器,也是良法善治的前提。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新征程上,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带头尊崇法治、掌握法律、捍卫法治、厉行法治,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护航山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法治山东”建设新篇章。


以“思想精粹”找准法治“维度”

围绕服务保障齐鲁大地“走在前、开新局”,山东持续推动依法治省,以法治护航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以法治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让人民群众在高质量法治建设中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山东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加强法治学习,积极吸纳“思想精粹”,抬升一线实践的法治“维度”,让自身的工作更有章法,让社会的运转更有秩序,让齐鲁儿女的生活更加安定。

“万山磅礴看主峰”,坚持组织领导,找准法治“维度”的“准心”。坚持法治思维并不意味着削弱组织的领导能力,相反,法律规程作为一种理念上的规定,必须要有确定的主体去履行、去维护,通过现实的人去“画龙点睛”才能够发挥出其真正魅力,如果人为割裂二者关系,那么法治思维也就成了“空中楼阁”,丧失了力量。广大党员干部要善于把握坚持法治思维和坚持组织领导的辩证关系,不能预设立场成为非黑即白的“二极管”,一方面坚决服从组织领导,凝聚起法治建设的“向心力”,另一方面坚持法治思维,为坚持组织领导提供法的保障。

“一枝一叶总关情”,坚持为民服务,找准法治“维度”的“初心”。法律要有指向性,只有确定好其服务的对象,才能够正确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习**法治思想坚持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特别是在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面前,只有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法治才能满足人民对公平的向往。广大党员干部要品出法律背后的“人情味儿”,面对繁复的利害关系要善于用法去缕清主次,面对复杂的口角纠纷要善于用法去讲清道理,不能生硬地套用法律规定,使执法变得“高冷”起来,而要在不违背原则的基础上灵活运用,让“人情”“律法”充分交融,分清是非、处理得当的同时强化法治的“初心”。

“绝知此事要躬行”,坚持笃行致远,找准法治“维度”的“诚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深刻领悟习**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把法治思想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到实处,就要找准法治“维度”的“诚心”。首先自身要积极学习,悟懂悟透法治思维,其次相关干部要上好法治“大课堂”,不仅要铺开“摊子”,扩大培训教育范围,让组织上下乃至全社会都能接受思想洗礼,凝聚全社会尊法守法的共识,构筑好“最大公约数”,还要善于牵“牛鼻子”,抓住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的学习教育,凿深法治学习的“烙印”,以“点”带“面”让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终始惟一,时乃日新”。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法治山东建设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长期坚持、久久为功。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深入学习习**法治思想,推动自身学习进入新层次,推动法治山东实践进入新境界。


★通知

山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青岛、潍坊、济宁、威海、临沂、聊城、滨州市司法局:

按照《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1〕84号)要求,司法部决定在我省济宁市、潍坊市、临沂市、威海市、聊城市等5市和青岛市市南区、滨州市阳信县等2县(区)开展试点工作。为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习**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准确把握司法部试点《通知》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统筹推进、切实可行的原则,坚持执法为民、问题导向、工作创新、稳妥实施,结合山东工作实际,通过试点不断构建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二、具体任务

(一)落细落实协调监督职责。各试点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及我省地方性法规,根据本部门“三定”规定,认真研究确定、细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的工作职责,列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明确履职方式和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本地区行政执法工作的作用。

(二)准确规范协调监督内容。要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等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确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内容。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全方位监督,重点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单位的执法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质效和行政执法保障等工作情况。推动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和行政审批、监管、处罚等执法行为之间相互衔接机制,以及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行政机关移送行政执法案件协作机制,防止执法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工作脱节。完善评议考核制度,推进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确保正确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

(三)积极创新协调监督方式。要加强工作创新,根据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积极探索执法监督方式方法,用足用好行政执法工作报告、行政执法统计分析、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证件和服装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培训、行政执法重大事项协调、行政执法争议解决、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绩效评估等制度,实现对行政执法的全方位、全流程协调监督。积极探索建立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及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协调监督机制,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研究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等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协助做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四)大力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建设,要会同编制管理等部门认真研究探索省、市、县、乡四级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的设置模式。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测算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数,确保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与承担的协调监督工作任务相适应,切实做到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有专门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要加强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队伍建设,研究建立各级执法协调监督干部培训、培养机制,提高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平台(行政执法APP)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部署应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以科技手段实现对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监督。

(六)努力强化执法协调监督保障。要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基本配套保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力度,保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经费,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良好运行提供有力保证。

三、时间安排

试点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各试点地区要结合各地实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实行挂图作战,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2年3月中旬前)。各试点地区在前期深入学习、广泛动员、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面存在的难点、堵点、薄弱点,深入分析研判,充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方案,于3月中旬前报省司法厅。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2年3月-9月)。各试点地区要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夯实试点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稳步推进试点工作落地见效、取得成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各试点地区要深入总结试点成果,认真查摆短板不足,深入分析问题原因,结合实际确定工作举措,提出推进意见建议,全面客观评估试点成效,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形成综合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试点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建立试点工作协调机制。要把试点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试点工作情况。青岛、滨州市司法局要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单位试点工作的指导监督,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因地制宜推进试点。各试点单位要按照司法部通知精神,把握好试点工作的原则和要求,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稳步推进试点。市级司法局作为试点单位的,可以在本辖区内开展试点,也可以选取部分县(市、区)、乡(镇)、部门开展试点;县(区)司法局作为试点单位的,要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试点。各试点单位可以围绕司法部确定的六大试点任务全面开展试点,也可以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有侧重地选取部分试点任务开展试点。要切实通过试点工作,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制机制,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三)加大试点保障力度。各试点单位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要会同编制管理等部门,认真研究探索各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的设置模式,确定、细化工作职责,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切实做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有专门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基本配套保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好试点工作所需的信息系统、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机构良好运行提供有力保证。

试点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各试点单位要在2022年10月中旬前组织完成对本地区试点工作的全面总结,并将综合报告报省司法厅。试点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省司法厅将及时跟踪了解有关情况,推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工作交流,试点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司法部。


★工作简报

山东省基层法治建设突出“四个聚焦”

夯实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基础

基层法治建设是全面依法治省的重点和难点。去年以来,针对基层法治思维不强、法治机构弱化、法治建设工作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聚焦补齐基层法治建设短板,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法治镇街、法治乡村、基层法治机构建设,推动健全完善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聚焦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加强法治镇街建设

围绕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加强工作指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镇街延伸、向基层拓展。青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的意见(试行)》,开展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试点,补足“基层短板”,在源头上有效减少和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日照市委、市政府将“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写入全市“9+3”攻坚行动方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制定“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制度”“规范性文件废、改、立及村(社区)集体显失公平合同定期清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夯实了法治镇街建设基础,提升了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二、聚焦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坚持统筹谋划、夯基筑本,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提出推进涉农重点领域立法、加强涉农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检查、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加大农村普法宣传力度、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等13项具体举措,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法治保障。济南市总结推广“章丘经验”,制定法治乡村“十个一”创建标准,逐步探索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构建多元共治的新型城市基层治理格局。沂源县借助司法所和镇村法律顾问专业力量,聚焦镇村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重要合同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在全县642个村(社区)建立常态化审查监督机制,主动服务村集体经济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

三、聚焦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非诉纠纷化解工作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专门印发通知,在5个市、16个县(市、区)部署开展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召开全省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全面启动试点工作。烟台市按照“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思路,加快流程再造和系统集成,完善线上线下非诉讼纠纷化解平台建设,构建“多元导入、一体受理、分类化解、联动处置、跟踪监测”的运行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在非诉讼闭环内解决。寿光市整合43人的前台和窗口服务队伍,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中心,创新设立 “无讼超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群众法律诉求,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潍坊市召开现场会推广了寿光市“无讼超市”经验做法。禹城市建立协调、组织机构名册、清单统一、一次告知等制度,构建了非诉讼纠纷“3445”闭环调解模式,收到良好效果。

四、聚焦构建法治保障体系,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

省委依法治省办通过定期调度,指导各市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完善法治工作运行机制,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法治保障体系。枣庄市在市辖区65个镇(街)均完成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及办公室的设置,实现依法治市、区(市)、镇(街)“三级全覆盖”。临沂市推进在全面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加设基层法治工作协调小组,郯城县建立“五纵五横”法治建设体系,全县13个乡 (镇、街道)均完成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办公室及执法、守法普法和村民自治指导协调小组的设置,法治联络员在各乡(镇、街道)各行业实现全覆盖。泰安市按照“一委一办三组”模式推动基层法治机构建设,泰山区、肥城市全部乡镇均设立全面依法治乡(镇、街)委员会、办公室和备案审查、守法普法、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小组,为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山东省司法厅开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大力推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省直机关绩效考核。

围绕中心大局,深化宣传成效。持续深化宪法、民法典“十进”活动。大力推动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广泛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修订完善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考核标准,我省获评全国第八批、第九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始终居于全国首位。

突出重点群体,创新引领前行。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青少年“关键群体”,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指导督促各地组建法治副校长人才库。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在全省培育“法治带头人”7万余名、“法律明白人”16.9万余名。

弘扬法治文化,打造亮点品牌。实施“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创作推出一大批受欢迎的法治文艺作品。深挖齐鲁优秀传统文化法治元素,举办齐鲁法治文物展,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健全完善以案释法案例报送制度,入选司法部案例库数量一直居于全国首位。


★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2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今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服务增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为主线,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坚持政治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

1.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习**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习**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积极宣传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的创新经验做法。

2.推动把习**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将习**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重点教学内容,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到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3.深化习**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充分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习**法治思想。围绕习**法治思想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提升运用习**法治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持续深化网上宣传解读,在重点理论报刊设立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专栏,推动习**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4.结合深入学习宣传习**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鼓励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展现法治山东建设新成就。

二、坚持重点突出,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5.聚焦省委提出的“十大创新”任务,深化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组织开展“沿着黄河去普法”主题宣传系列活动。

6.持续深化“宪法十进”活动,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配合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

7.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持续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8.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宣传周活动。

9.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慈善、社会救助以及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10.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全社会对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三、坚持分层分类,狠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1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定期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旁听庭审等活动,不断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

12.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实施青少年“法育工程”。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开展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完善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组织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活动。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我省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

13.分层分类分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总结推广公民法治行为实践养成经验,引导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

四、坚持重心下移,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4.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强化动态管理,提升创建质量。组织开展第九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工作。组织开展“章丘经验”三十周年纪念活动。

15.贯彻落实 《山东省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指引》,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管理和培训。在山东乡村普法广播开设“乡村法治带头人”栏目。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16.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突出宣传《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围绕服务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力,组织执法人员和律师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到重点企业巡回宣讲,解答企业关心的法律和政策问题,促进企业依法维权,按市场规则办事。建立依法治企协调推进机制。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

17.协助全国普法办做好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建设,建立完善全省“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制度,充分发挥联系点总结经验、典型示范、辐射带动的作用。

五、坚持完善机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8.建立法治文化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实施“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组织开展山东省法治文化专项课题研究。组织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19.加强对齐鲁法律文化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举办齐鲁法治文物展。探索建立我省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推动各地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

20.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打造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和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深化法治文化进景区工作。加强基层单位和乡村(社区)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组织开展山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示范基地评选。

2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制作研发网上评议系统。做好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法治宣传教育案例报送工作。

22.进一步健全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管理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业务培训、普法宣讲、法治调研、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活动。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23.强化齐鲁普法网、“山东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普法矩阵作用。鼓励各级各部门通过新媒体平台以短、灵、快的微宣讲、微视频、微故事、微电影等形式进行普法,培养普法“网红”。

24.及时总结推广“八五”普法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实施方案

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具体措施》《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民政部《关于深入贯彻习**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关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民政等部署,以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民政治理体系为主线,以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部门分工责任为重点,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重要抓手,以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为保障,全面推进依法履职、依法决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以及普法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把党的领导作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全省民政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把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作为民政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民政法治建设各领域全过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坚持抓重点求突破,切实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扎实履行部门分工责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民政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认真落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依规治党各项部署,统筹推进依法履职、依法决策、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和学法普法,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部署要求在民政领域全面贯彻落实。

(三)主要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面构建起能够满足和适应民政工作改革发展需要、更加完备成熟的民政依法履职、依法决策、科学立法、公正文明执法、普法宣传教育、依规治党等法律规范体系和制度机制,各项民政权力依法高效运行,重点民政领域创制立法取得新突破,民政领域突出问题依法有效治理,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深入人心。全省民政干部职工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基本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党中央明确习**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指导地位的重大意义,深刻学习领会“十一个坚持”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和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坚定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上来。

2.认真学习《习**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逐篇研读《习**法治思想纲要》和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及时跟进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习**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理论来源、时代背景、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深化对新时代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理解和认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3.深化习**法治思想学习研讨。将习**法治思想纳入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研讨计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经常性研讨交流和思想碰撞中,学懂弄通悟透习**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特别是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民政法治工作。

(二)完善依法履职制度机制

4.认真落实民政权责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逐级编制和公布民政部门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对民政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统一规范权责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及实施层级、实施权限,逐一厘清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确保“非禁即入”。

5.充分发挥协调议事机构作用。按照“谁主办、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委(政府)负责、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社区治理、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及未成年人保护等部门协调议事机制,认真落实协调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建立部门工作评价制度,确保设在民政部门的各类协调议事机构高效运转。

6.深入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认真落实《山东省民政厅高效有序运行流程再造落实措施》,实行重点工作顶格推进、专班抓落实、并联办理和部门协同、直通基层、创新激励、闭环运行等制度机制,打造“内部流程扁平化、横向流程协同化、纵向流程贯通化”精简高效政务生态。深入推进数字机关建设,推动非涉密业务数字化转型,完善机关办公OA系统,推动部门自建系统与“山东通”集成对接,加强机关高频事项“一件事”一链应用和重点业务领域多跨事项“一次办好”,实现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网上办、掌上办”全覆盖。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7.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改革。依法制定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禁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民政行政许可事项。全面落实集中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加快推进民政行政许可事项和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进入各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依托国家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深入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落实社会救助审批权委托下放乡镇(街道)办理制度。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8.深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三级十七同”要求,依托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动态调整和完善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全量归集各类民政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不断完善网上办理功能,全面推进各类民政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在PC端、移动端、自助端、实体大厅等线上线下各类服务渠道及“前端展示、窗口收件、业务办理”三侧数据同源、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9.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巩固和拓展民政领域“双全双百”工作成效,深化全生命周期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极简办、集成办、全域办”。加强电子证照制作和应用,推动2020年2月以后制发的婚姻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公开募捐资格证和火化证等全量制作和同步生成电子证照。全量实时归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数据,确保“应办全办”。推动部门自建系统与省“好差评”评价系统精准对接,全量实时归集办件数据,提升评价率和好评率。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

10.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监督管理机制,适时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整治不合理收费和违规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山东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居住区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2022年6月底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对标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指导市、县不断扩大养老服务设施、制度和服务供给,优化供给结构,全面提升居民对养老服务的满意度。通过下放审批权、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深入推进殡葬管理领域“证照分离”改革。

11.加强放权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牢固树立“放权不放责”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山东省民政厅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服务指南》,建立受委托单位定期报告工作、业务学习培训、审批事项备案等制度。通过调研督导、查阅资料、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委托放权事项办理实施、依法履行行政程序、作出行政决定及印章使用管理等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受委托单位认真履行《委托协议》,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监管细则,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委托放权事项接得住、运行好。

(四)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1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前,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征求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根据需要,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以及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公众代表等列席党组(党委)会议。鼓励委托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

13.强化重大决策执行和评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报告、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决策的重要依据。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强化决策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止决策执行。落实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对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每年制定评估项目清单,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防范决策风险。

14.健全完善重大决策辅助机制。落实《山东省民政厅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民政厅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完善法律顾问履职效果考核评估机制,将公职律师执业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调整充实省民政厅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决策咨询和辅助作用。

(五)深入推进民政立法创制

15.加强重点民政领域立法。根据省政府立法规划(2021-2025年),推动出台《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山东省实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办法》。修订《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根据国家立法进程,适时推进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社会工作、社区治理服务、流浪乞讨救助、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行政区划管理、慈善事业发展等重点民政领域立法工作。开展与《民法典》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修改和废止工作。

16.深入推进民政工作政策创制。建立和完善推动民政工作政策创制的有效激励机制,统筹开展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评选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围绕民政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创造先进经验,推动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政策制度。高质量做好政府部门征求意见、会签意见办理工作,推动完善民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17.加强民政工作标准化建设。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等10部门印发的《“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村级事务公开、村级议事协商、社区服务、智慧社区、康复辅助器具、智慧养老、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服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标准研制工作,并结合全省标准化行动计划,每年研制出台一批省级地方标准。加强现行有效民政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民政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着力提高民政工作标准化水平。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8.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执法全过程制度,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全面记录,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及时制作行政执法案卷,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范围、程序,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切实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19.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规范民政执法,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履行执法职责,强化主动执法,加大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殡葬管理、慈善活动等领域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群众和舆论监督,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重点整治养老服务、公墓管理、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销售及“僵尸型”社会组织、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深化源头治理。

20.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创新。建立民政与其他部门横向联合和市、县民政部门纵向联合的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事项与权责事项映射动态管理,深化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殡葬服务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推进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网上办理,实现监管数据全量实时归集。着眼民政执法相对人的特殊性,在养老服务、最低生活保障、殡葬服务等涉及特殊群体领域,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规范轻微违法执法行为,落实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制度,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

21.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使执法、法制审核人员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定期轮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改善执法条件,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配齐行政执法记录仪等相应录音、照相、录像设备。

(七)加强民政权力监督制约

22.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完善民政机关内部监督制度,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对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事项和岗位监督。扛牢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接受人大询问和质询,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行政案件,履行生效裁判,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对审计机关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及时认真整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23.加强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落实合法性审核、报备、有效期、清理等制度,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提交会议集体审议和决策。制定涉及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市场主体的政策文件,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报备率和政策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率达到100%。加强合同、协议的法制审核。加强民政领域下放(委托)权力运行的事中事后监管。

2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法定主动公开事项要全面、及时、准确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三公”经费支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事项,以及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殡葬服务、养老服务、慈善事业、儿童福利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创新政务公开方式,依托民政网站、微博微信等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完善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加强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回应群众关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确保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提升办理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八)坚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25.深化矛盾纠纷预警防控。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时期排查相结合,加强城乡社区治理、行政区划界线、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和及时稳控化解。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健全群众自治制度,推动城乡社区全部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常态化开展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坚决防止和杜绝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进入村(居)委会班子。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扎实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从源头有效预防、减少边界纠纷的发生。推动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完善内部章程和议事机构,提高社会组织自我治理服务的能力,防范化解风险。

26.提高行政复议应诉质量。完善民政法制机构牵头、涉诉业务机构主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等参与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答辩集体讨论研究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对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检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涉企业行政案件,行政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自觉履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裁定,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加强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复议应诉队伍。

27.依法稳妥处置信访问题。引导和支持民政工作对象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民政信访工作,引导群众逐级表达诉求。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改进来信来访、网上投诉办理、复查复核和督察督办工作,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深化信访工作改革,坚持诉访分离,完善按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机制,对于可以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机制。认真梳理研究民政系统群体性、政策性信访突出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深入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九)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28.制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全省民政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每年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坚持在执法过程中普法,坚持民政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社会组织、进基层民政服务机构,不断增强民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29.深化“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认真履行普法宣传教育部门分工职责,坚持全省民政系统上下联动,深入社区居民群众中间,扎实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坚持线上线下相融合,采取发放宪法读本、举办宪法大讲堂、专家辅导讲座、开展以案释法、制作法治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标语等行之有效方式,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载体和手段,推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进社区、入家庭,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争做守法公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民政法治建设的领导。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要深入学习领会习**法治思想,自觉把习**法治思想落实到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完善党组(党委)领导民政法治工作的制度机制,充实民政法治机构工作力量,落实法治工作经费。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把民政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述职重要内容,作为考察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扛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严格按照《山东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十四五”期间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细化抓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推进学法、用法、立法、执法、普法以及民政“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特别是对民政部门承担的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及时有序引导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募捐和志愿服务等活动”部门分工责任,要进一步细化措施,纳入每年重点民政工作部署,持续推进高效落实。

(三)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坚持把加强学习教育培训作为提升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将习**法治思想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学习研讨。把习**法治思想纳入党组(党委)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最新论述和重要讲话。落实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把法治教育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必训内容,全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开展法治能力测试。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地方党委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民政法治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视频教学 更多

北辰官

更多

北辰遴选

北辰遴选官方微信公众号

立刻关注

北辰遴选

北辰遴选官方微博

关注

图书

更多

预定2023年时政热点

1.12

销售 0件
浏览 322人

2023年广东省遴选笔试宝典-补差价

88.00

销售 0件
浏览 217人

测试组合装书籍

1.12

销售 0件
浏览 160人

测试testSingleProduct1-1

0.01

销售 0件
浏览 206人

2023年广西省公务员遴选

158.00

销售 0件
浏览 222人

预定2023年时政热点

1.12

销售 0件
浏览 322人

2023年广东省遴选笔试宝典-补差价

88.00

销售 0件
浏览 217人

测试组合装书籍

1.12

销售 0件
浏览 160人

测试testSingleProduct1-1

0.01

销售 0件
浏览 206人

2023年广西省公务员遴选

158.00

销售 0件
浏览 222人

预定2023年时政热点

1.12

销售 0件
浏览 322人

2023年广东省遴选笔试宝典-补差价

88.00

销售 0件
浏览 217人

测试组合装书籍

1.12

销售 0件
浏览 160人

测试testSingleProduct1-1

0.01

销售 0件
浏览 206人

2023年广西省公务员遴选

158.00

销售 0件
浏览 222人

预定2023年时政热点

1.12

销售 0件
浏览 322人

2023年广东省遴选笔试宝典-补差价

88.00

销售 0件
浏览 217人

测试组合装书籍

1.12

销售 0件
浏览 160人

测试testSingleProduct1-1

0.01

销售 0件
浏览 206人

2023年广西省公务员遴选

158.00

销售 0件
浏览 222人

预定2023年时政热点

1.12

销售 0件
浏览 322人

2023年广东省遴选笔试宝典-补差价

88.00

销售 0件
浏览 217人

测试组合装书籍

1.12

销售 0件
浏览 160人

测试testSingleProduct1-1

0.01

销售 0件
浏览 206人

2023年广西省公务员遴选

158.00

销售 0件
浏览 222人
北辰遴选 -做中国遴选学习权威平台
北辰遴选 -专注于遴选考试培训
北辰遴选APP
官方客服
安卓APP
IOS APP

400-1788-950

咨询电话(09:00---21:30)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商务合作:18674025063

微信扫码登录

+86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漫漫遴选路,北辰永相随
+86
已有账号?立即登录
VIP会员
个人中心
      (登录账号:)
  北辰遴选VIP会员(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
电脑、手机、IPad均可用~
一个月
¥9.9
半年
¥48(原价¥59)
一年
¥68(原价¥118)
    支付宝
    微信
¥0.01
支付宝支付
《VIP服务协议》
全战栏目畅读
文档PDF下载
完善用户信息
注:已注册用户请绑定原手机号
可直接微信扫码登录该手机号账户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