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委机关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选调职位为县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审查类工作人员,共5名。其中,A类岗位4名,B类岗位1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直各部门的正式在编公务员。
三、选调资格及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自律意识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参加工作为2017年7月以前,具有公务员身份,现任副科级(不含)以下职务;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