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张店区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发[2017]34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办发[2016]44号)要求,张店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初级中学校长2名。现就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张店区两所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暂定名:齐盛学校、马尚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各1名。
二、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面试答辩与考察体检相结合的原则。
三、遴选范围及对象
国内具有中学教育教学管理经历的中小学在编在职人员。
四、遴选条件及资格
(一)具备《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经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中学校级正职1年及以上(含学校负责人或实际主持工作者);
2、担任小学校级正职3年及以上(含学校负责人或实际主持工作者);
3、担任中学校级副职2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