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2022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岗位
公开选聘岗位为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八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计划详见《2022年威海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威海市各区市(含高区、经区、临港区、南海新区,下同)事业单位中聘用在八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不含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中央机关、省直部门设在威海市的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市直部门设在各区市的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3.市直和中央、省驻威市级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面向全市选聘的岗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应在我市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应在现单位服务满2年。
4.除岗位另有要求外,参加九级管理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公开选聘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现聘八级管理岗位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报考岗位等级为八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中级及以下(含十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