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昌邑市公开选拔部分年轻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范围
昌邑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国家正式干部(不含医院、学校、垂直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拔职位和数量
镇街区领导班子成员10名,其中男、女各5名,考选中男女分别计算成绩。
三、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者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突出政治标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