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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第42期】“放管服”改革

2022-10-10| 来源:北辰遴选·初尘老师

一、背景链接

2022年9月19日,省长赵一德在西安市调研“放管服”改革工作。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提高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2022年9月2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视频会议,省长赵一德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力推改革任务落地,力促营商环境提升,为稳住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王琳,副省长徐大彤出席会议。


二、深度解读

★定义内涵

1.“放管服”改革

“放管服”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简政放权、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等多领域改革,必须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形成合力。

“放”解决政府职能定位问题,重新界定政府、市场、社会的各自边界及其相互关系;

“管”指向政府管理转型,有效监管,简约治理,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服”则是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唯有宽“放”,才能最大程度释放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唯有善“管”,才可有信心地进一步宽放;唯有“放”“管”结合,才能可持续地提供优质服务。

2.营商环境

(1)定义:营商环境指的是制约投资行为的客观条件,是投资者在进行投资行为过程中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它作为“支配商业活动所必须的政策、法律、制度、规则等的一种复杂的融合体”,是经济发展的软实力,也是各国各地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面临的制度性条件,是他们生存发展的土壤,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

(2)内涵:营商环境包括影响营商决策的各种硬环境和软环境。硬环境主要是指一个地方的基础设施,软环境则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经济要素、社会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改善营商环境,不只是优惠政策、资金支持、政府补贴,还包括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带来的便利程度,以及法治保障带来的稳定预期、公平正义。

(3)指标:一类指标反映监管过程的复杂程度和费用支出,包括开办企业、施工许可、产权登记、纳税等方面的便利程度;另一类指标反映法治保障程度,包括投资者保护、合同执行、破产办理和劳动力市场监管等。

(4)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市场化就要破除不合理体制机制障碍,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市场化本身有一个过程,虽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但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顶住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政府的主要着力点还是要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保障公平准入,以加强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以优化公共服务便利投资兴业,把市场主体的活力激发出来。

法治化就要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给市场主体以稳定的预期。要做到规则公开透明,政府所有规则和标准原则上都应该公开,不公开是例外,让市场主体知晓并按照规则和标准去做。要做到监管公平公正,在法律面前各类市场主体一律平等,政府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要依法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让市场主体放心安心去发展创造。

国际化就要持续扩大开放。中国经济已经深度融入世界经济,必须不断拓展开放领域、提升开放水平,维护以规则为基础、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世贸组织规则的完善。我们的营商环境要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标,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这样不仅能更多吸引外资,也有利于我们的企业在国际市场大平台上参与竞争、提高国际竞争力,实现发展利益。

★重要意义

1.放管服改革

“放管服”改革通过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范围,优化行政权力的运行机制,从而赋予市场主体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

一是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放管服”改革的核心要旨是通过减少行政权力的不当干预,优化行政权力的作用方式,提升市场活跃度,激发市场创造力,有效破除了影响市场交易的各种藩篱和屏障。这既有利于促进各类要素的自由流动,形成更加开放、更有活力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也有利于提振市场主体的信心与活力,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据统计,我国自2013年以来平均每年新增市场主体超过千万户,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总数由2012年的近5500万户,增加到2021年的1.43亿户,增长了1.6倍,市场主体的总体活跃度保持在70%左右。应当说,面对新冠疫情和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取得这一成果是极为不易的。

二是深刻推动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优化调整。“放管服”改革的本质是对政府与市场边界的重新厘定,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政简易管,政繁易腐。一方面,“简政放权”的各项举措深化了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这一基础性规律的运用,通过削减不合理、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通过挖掘、释放市场潜力来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另一方面,“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通过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有为政府及时有效弥补市场机制缺陷,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形成科学合理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三是有力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现代政府治理体系构建。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长期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观,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正在形成。通过压缩行政审批事项、严控新设许可,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行政机关对事前管制的路径依赖得到遏制;事中事后监管的推进促使行政机关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监管职责;对政府服务功能的强调有效推动了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高效便民的施政原则得到进一步深化。上述改革措施从根本上重塑了政府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有力破除了“官本位”思维及其衍生的权力寻租、形式主义等各类问题,这对于现代化政府治理体系的构建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2.优化营商环境

第一,优化营商环境是关系“国之大者”的战略工程。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事关一域的经济工作,更是关乎全局的战略工程,我们必须坚决对标对表,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打造一等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第二,优化营商环境是赢得区域比拼的实力工程。好的营商环境,不仅是生产力,更是竞争力。区域发展的比拼,归根结底是营商环境的比拼。人才往哪里走、资金往哪里流、项目在哪里建,都取决于哪里的机会多、障碍少、效率高、服务好。

第三,优化营商环境是提升发展质量的引领工程。实践反复证明,营商环境与发展质量正相关。营商环境好的地方,往往发展就快、质量就高;营商环境差的地方,往往发展就慢、质量就差。尤其是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经历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传统的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渐减弱,制度供给成为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砝码”。

第四,优化营商环境是锻造干部作风的基础工程。营商环境,不仅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更是干部作风的“显示器”。营商环境好的地方,干部作风必然务实;营商环境差的地方,干部作风必然漂浮。我们要通过抓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大力整治部门这种官僚主义的“衙门作风”,着力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带动干部作风根本性转变。

★2022年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今年以来,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方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复杂严峻环境中推动稳定发展。我们一方面运用适度规模财政货币政策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另一方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两者相辅相成,是应对冲击、推动经济持续前行的重要举措。坚持以“放管服”改革破发展难题、优营商环境,用“放管服”改革办法提升宏观政策效能,通过退税减税降费直达机制帮扶各类市场主体。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为市场主体“改良土壤”,创新实施宏观政策是“浇水施肥”,两者结合产生倍增效应,经济顶住下行压力、运行在合理区间,又没有搞大水漫灌,保持了物价平稳。“放管服”改革实际是放开搞活、促进公平竞争,给群众经商办企业更多自由和便利。“放管服”改革重在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既符合目标又好于预期的是目前市场主体1.6亿多户、比十年前增加近2倍,其中个体工商户1亿多户。众多大中小市场主体融通发展,支撑了经济总量翻番、财政收入增加近一倍,承载了就业创业基本盘。退税减税降费也涵养了税源,新办市场主体近些年累计缴税远高于同期减税。政府刀刃向内删繁除弊,重点放开制造业和一般服务业,守住安全底线。简政不减责,加强和创新监管,反对垄断,维护公平竞争。建设法治政府,政府的权力边界就是法律法规,维护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合法产权。优化和再造政务服务,努力让群众和企业办事不求人少跑腿。“放管服”改革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二季度经济受到超预期因素影响,当前巩固经济恢复基础任务繁重。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们针对新挑战果断推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及时快速、有力有效。同时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要把这些政策落到位,不懈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稳住经济大盘、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重要表述

1.陕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

(1)取得成绩

“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助企纾困有力有效,实有企业总量实现翻番,上市企业从47家增加到69家。

(2)未来五年工作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拓展“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深度广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完善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持续推进“小切口”改革,在金融服务、教育医疗、社区治理、数字化利民等方面再推出一批改革举措。

2.2022年陕西省政府工作报告

(1)取得成绩

扭住关键力促改革开放提速。出台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开展“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全覆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流程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实有市场主体增长12.1%。加强数字政府建设,“一局一中心一公司”数字政府运行格局初步形成,892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好办”。

(2)2022年工作

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整合改造升级政务“一张网”“一朵云”和大数据中心平台,促进数据资源质量和数字政府效能全面提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全力打造“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秦政通”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秒批秒办。推动水电气热“一件事一次办”,一般社会投资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70个、100个工作日以内。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快“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优化金融、能源、交通、公用事业等行业涉企服务,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监管更加公平有效。开展民营企业梯度培育、产业水平提升等8个专项行动,持续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深化税银互动,进一步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等领域不合理限制。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一定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中多上减税降费的“主菜”、优化环境的“硬菜”,让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3.陕西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并适时推广,进一步理顺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运转模式,全面推开“一件事一次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一网通办”“一网办好”。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健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发挥标杆城市引领示范作用。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加强“红顶中介”治理,完善招投标体制机制。加强营商环境督查检查,减少行政程序繁琐环节,清理“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不合理手续,破除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各类堵点难点痛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对策措施(省级贯彻:2022年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要点)

1.全链条优化审批

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国务院要求,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严格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监管职责,明晰审管边界、强化审管联动、确保无缝衔接。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环境。加快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证照分离”改革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全面实施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税控设备、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员工参保登记纳入全流程管理。优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管理。合理确定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项目范围,适当提高审查频次。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探索推进“多评合一”。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扎实开展“标准地”“用地清单制”试点。加快推进“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科学合理确定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一口受理”建设单位申请,限时开展联合验收,提高验收效率,加快项目投产使用。持续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继续完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内容,研究推动更多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告知承诺制事项办理平台,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知晓率和使用率。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梳理公布全省中介机构清单和中介机构资质清单,着力解决部分中介服务市场竞争不充分、乱收费等问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全过程公正监管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覆盖率,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重点推进“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市场主体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行政许可及接受日常监管、公共服务过程中,及时全面记录市场主体行为及信用信息,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分类结果常态化运用。探索建立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体系。在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探索建立完善职业诚信体系,将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抓好宁强县作为全国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工作,压减执法事项,减少多头执法、多层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队伍,为全省推行跨领域跨部门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经验。全面提升仲裁服务水平。加大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行工作,提升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和影响。完善和规范仲裁程序,严格仲裁质量管理,建立完备科学的质量保障和监督机制。

3.全周期提升服务。

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加快建立健全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企业账户服务中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水平,加快推动水电气热“一件事一次办”。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实施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实现交易全过程留痕,提升招投标透明度和规范性。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推动实现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在巩固“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工作成果基础上,以部门信息实时共享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和办税联办业务“一窗办事”和“网上(掌上)办理”。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以全省23条重点产业链为试点,开展产业链金融创新,推进仓储、仓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围绕产业链核心企业、龙头企业加大保险服务力度。推动银行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提高支小支农业务规模。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高标准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快推动“单一窗口”服务功能由口岸通关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推进全流程作业无纸化,在“单一窗口”上线1-3个具有陕西特色的应用服务功能。建立完善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出台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优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建立完善破产简易审理、中小企业预重整规则,明确适用范围、程序和效力,畅通中小企业重整快速启动渠道。建立科学的破产绩效考核机制。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建设涉及治安、户政、交管等公安服务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推进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巩固“百日攻坚”工作成果,强化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电子证照系统、事项库、“好差评”系统基础支撑能力,推动系统不断向省级部门和市(区)延伸。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生态。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总平台作用,构筑创新驱动发展优势。压实知识产权属地保护责任,持续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专项行动,进一步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优化引才用才服务。创新高端人才认定、培养、引进、使用、流动、评价和激励机制,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招聘“高精尖特”专业人才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自主组织实施。丰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方式。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整合各部门涉企服务政策、事项和系统,推进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对涉企普惠政策实行分类梳理和标签化管理,加强企业与政策匹配对应,主动精准推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4.全方位转变作风

积极对标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拉高标杆、主动对标,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学习新观念、新政策、新做法,明确差什么、学什么、做什么,建立对标学习东部发达省市、营商环境先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举措清单,并推动学习成果落地见效。常态化开展“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参加1次“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结合业务实际深入一线体验营商环境、深入查找办事难点、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优化办事流程,持续提高服务效能。扎实推进政企互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健全企业困难和问题协调解决、帮扶支持机制。通过定期走访、建立台账、强化督办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动向、诉求、困难,抓好政策落地执行,细化量化帮扶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工作要点,细化举措,夯实职责,抓好落实。要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提供政务服务,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要鼓励探索创新,完善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进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

★领导要求

1.9月19日省长赵一德在西安市调研“放管服”改革工作

赵一德首先来到省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详细了解省级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等情况,强调要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创新改革举措,强化流程再造,不断擦亮陕西政务服务名片。在12345热线省级平台,赵一德实地了解平台运行、受理转办、回复反馈等情况,他指出,政务热线是政府与群众交流互通的连心桥、是社情民意反映的主渠道,要建立健全受理、转办、核查、反馈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热线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在西安市莲湖区市民中心和碑林区张家村街道西何社区,赵一德与工作人员、办事群众深入交流,仔细询问窗口设置、办理时效、便民服务开展等情况,对莲湖区家门口就业“1234”工作法、税收网格化融合机制、一证(照)通办、无感服务、远程踏勘等做法表示肯定。他强调,要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压缩办理时限,主动提供全天候“不打烊”政务服务,努力让办事群众真切感受到“放管服”改革成果。

赵一德在调研中指出,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立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要着眼稳住经济大盘,加快落细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靠前服务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发展,用好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联审联批等方式,确保项目加快落地、早日投产,以高质量服务助力高质量发展。要全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加快资源集约、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手段丰富应用场景、提高服务效能,探索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域通办、上下通办、秒批秒办,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9月21日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视频会议

赵一德指出,“放管服”改革是提升政府政务服务效能、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的关键性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把准原则方向、找准突破口、强化攻坚举措,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推动全省“放管服”改革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赵一德强调,要在“放”上持续深化,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扎实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持续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把该放的权力彻底放出去、该减的事项坚决减下来、该清的障碍加快清除掉。要在“管”上持续深化,全面强化协同监管、不断完善智慧监管、积极推进信用监管、探索创新包容审慎监管,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要在“服”上持续深化,坚持利企便民导向,建好用好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平台,扎实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秒批秒办,切实为企业群众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要持续释放改革效能,坚定不移在促进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就业民生保障上狠下功夫,以改革的实效实绩助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强化统筹协调,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严格督导评估,做好创新示范,切实汇聚起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


三、实战应用

问题1:自陕西省开展国家第六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以来,铜川市印台区多措并举助推服务效能大提升。请结合材料,撰写一篇印台区开展政务服务工作的简报。要求:准确全面,格式规范,逻辑清晰,1200字左右,40分。

【参考作答】

铜川市印台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助推服务效能大提升

铜川市印台区围绕国家第六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以“方便群众办事”和“规范内部管理”为主线,以“完善机制、培育标准、创新服务、公众满意”为目标,助推政务服务效能大提升。

让“服务台”成为“好助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服务平台成为凝聚共识的“好助手”。依托陕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审批资源,完善网上服务事项基本要素,设立综合办事窗口及全程网办窗口,融合帮(代)办服务,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基本形式,将便民服务从“面对面”延伸到“键对键”。搭建网络技术及远程踏勘平台,申请人在经营场所随时发起踏勘申请,踏勘技术保障人员在线响应、远程踏勘,实现全流程“零跑腿”“不见面”,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和审批效率。建立24小时自助服务平台,对进驻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一事一码”对外公布,采取“群众自助申请、专人负责办理、结果免费邮寄”的方式,实现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

让“软指标”成为“硬杠杠”。加强标准化模块管理,从规范行政事务精简、行政许可精细、产业服务精深处着手,实现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紧盯“四张清单”,提高基本要素精确度。推出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颗粒化清单”“四办清单”“四类权限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将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权限划分为一类审批权限(窗口人员审批)、二类审批权限(科室负责人审批)、三类审批权限(分管负责人审批)、四类审批权限(主要负责人审批),四类审批权限事项分别占到全部行政审批事项22%、27%、49%、2%;中介服务事项占全部事项的14%,审批企业和群众办事时限得到大幅压缩、效率得到持续提升。

让“硬要求”成为“正能量”。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倾力打造“好地方事好办”印台实践。以告知承诺规范化为重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取消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分两批次推出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制作标准的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明确办理需提供的材料,办理程序,着力为企业和群众“松绑”“解困”,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以帮办代办便捷化为主线,全面开启讲解引导、领跑带路、代领网办结果、免费邮寄送达的全流程服务模式,探索实施重大项目靠前服务、重点项目“豁免”服务,促进项目建设落地生根。

让“高效率”成为“新常态”。充分运用标准化理念与方法,以“工匠”精神推进流程再造。持续抓好“三减”工作。开展“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便民行动,实现平均每个事项减少材料30%以上、减化环节45%以上、压减审批时间58%,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成本持续降低。精准梳理编印“事项汇编”。根据自然人出生到死亡和法人设立到注销全周期,梳理并编印73项服务事项的自然人生命树和303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法人生命树事项汇编,方便企业和群众随时查询、预约,有效提升“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成效。全力打造“一件事”套餐服务。发挥标准化审批提速优势,从为企业和群众办理“一个事项”向“一件事”转变,整合并联审批服务事项,推出160个“一件事”套餐服务,极大地方便企业和群众。


问题2:2021年以来,陕西省市场监管系统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形成了21项典型经验做法。假如你是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请你撰写通知将21项典型经验印发给全系统。要求:准确全面,格式规范,逻辑清晰,400字以内,15分。

【参考作答】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全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

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直属行政机构:

去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持续优化市场准入,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形成了一批原创性、差异化的典型经验做法,为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向好贡献了市场监管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经验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各地互学互鉴,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全面提升,省局总结形成了21项典型经验做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复制推广借鉴工作。

附件:1.典型经验做法目录

2.典型经验做法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9日


四、高分框架

★策论文框架:

念好“四字诀” 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

念好“优”字诀,实现服务加速。

念好“新”字诀,增强改革动力。

念好“联”字诀,延伸改革触角。

念好“细”字诀,升级办事体验。


把“放管服”改革推向纵深

大力简政放权,变“放得更多”为“放得有质”。

转变政府职能,变“单线运作”为“放管齐抓”。

创新管理理念,变“管得更多”为“管得更好”。

优化公共服务,变“各自为政”为“互联互通”。


着力做好“四个一”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创新模式优服务,全力推行“一扇门”。

破除壁垒提效能,努力构建“一网通”。

规范标准简流程,全面实现“一次办”。

多措并举转作风,着力展现“一笑脸”。


★讲话稿框架:

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的讲话

一、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一是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落实党中央部署的实际行动。

二是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是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提振大市场信心的关键举措。

四是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关键之举。

二、坚持把握工作重点,推动环境全面优化提升

一是着力优化政务环境。

二是着力优化法治环境。

三是着力优化市场环境。

四是着力优化要素环境。

三、勇于向内自我革命,坚决整治顽瘴痼疾问题

一是在破除思想坚冰上狠下功夫。

二是在纠治作风顽疾上狠下功夫。

三是在惩治腐败沉疴上狠下功夫。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打好营商环境攻坚战

一是发挥领导小组作用。

二是强化督导指导检查。

三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经验材料框架:

咸阳淳化:“三大举措”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政务服务,推动便民利企再升级。

强化项目建设,助力县域经济再突破。

探索多方共治,促进监管效能再提升。


宝鸡麟游:推行“3+”模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再提速

“三化”夯实审批基础。

“三改”创新审批方式。

“三建”优化审批服务。


太白县:“五办联动”促改革凝心聚力优服务

一是疫情防控“预约办”。

二是特殊事项“贴心办”。

三是压减材料“提速办”。

四是关联事项“并联办”。

五是高频事项“下沉办”。


西安新城区:打造“跑改”升级版 提高群众满意度

聚焦全省一流,确保跑出“高度”。

聚焦关键掣肘,确保跑出“速度”。

聚焦群众需求,确保跑出“温度”。

聚焦制度倒逼,确保跑出“力度”。


以“谋、放、管、优”四字为重点 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

突出“谋”字为先,推进改革持续发力有效有序。

坚持“放”字当头,推进市场社会活力有效释放。

做好“管”字文章,推进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公正。

突出“优”字为重,推进政府服务效能全面提升。


五、必背金句

1.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2.营商环境既是竞争力又是生产力。

3.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事关发展、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

4.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

5.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是一场刀刃向内的政府自身革命,是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极大激发市场活力的战略举措。

6.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7.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

8.简政不可减责,放权不是放任。

10.让营商“软环境”助力城市“硬”发展。

11.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

12.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营商环境”。


六、范文赏析

★大作文:策论文

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三篇文章”

营商环境是项目建设的“生命线”,是企业运行的“压舱石”,更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要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工作,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正法治、透明高效的社会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从而为推动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实现“一站式”优化政务环境。坚持管好企业墙外之事,不管企业墙内之务,针对重点项目实行“一把手”工程,实行预约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服务机制,为本地区重点项目开辟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提升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率,增加“一趟清”和“不见面”审批服务清单,同时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工作,有效提升审批业务办理效能。

实现“保姆式”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在项目引进中塑造产业、在承接转移中推动升级、在服务对接中跟进管理,以“保姆式”服务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土地、审批、融资等实际问题,强化工业工地项目征收工作进度,加快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完成水、电、气、讯管线入地和道路景观绿化,实现园区景观提档升级,为新企业落地提供广阔发展建设空间。强化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组织召开专题银企对接会,有效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实现“刮骨式”优化法治环境。以“刮骨去毒”的决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行稳致远保驾护航。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发展的违法行为,形成“打击一起、震慑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工资拖欠和“三角债”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降低因农民工工资问题导致的信访事件发生率。稳妥处理企业破产案件,压缩审理程序和周期,进一步提升合同执行质量,完善快速化解机制,全面构建起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目标已经明确,奋进正当其时。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思想,用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优化营商环境,用高质量发展项目检验营商环境,坚持不懈优化政务环境,持之以恒优化法治环境,努力建设低成本的投资洼地,以一流的营商环境,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深化“放管服”内涵 着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去年以来,我们在深化简政放权、完善监管体系、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做了些探索,但与习**总书记去年对陕西的要求,与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期待相比还有些差距。我们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深化“放管服”改革内涵,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保障和推动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更精准、更彻底地“放”,“放”出更高便利度。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难点,做到疏堵点、消痛点、破难点,以放权的精准度提升办事的便利度。要大力推行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介合一、多测合一、多系统合一,让企业多用时间跑市场、少费工夫跑审批。要大力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进一步提升投资建设的便利度。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全国一张清单”之外,不另设审批事项、扩大审批权限、再设负面清单。要畅通要素流动渠道,切实解决好融资等方面的难题,进一步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要素获取的便利度。

要更到位、更公正地“管”,“管”出更高公平度。公正监管是公平竞争的保障。要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高水平监管体系,以政府“有为”确保市场“有效”。要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完善跨部门随机抽查清单,构建综合性监管机制,探索实行“一支队伍、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化品等直接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特殊领域,要加强监管,健全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体系。要推进信用监管,建设全省统一的“区块链+信用服务”综合评价平台,真正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

要更便捷、更优质地“服”,“服”出更高满意度。要扩大“一网通办”的优势,巩固“一窗受理”的成果,提升“一次办成”的质量。各级政府要推动本级特色服务事项尽快部署到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要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现线下办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流办理、窗口统一出件”。要拉紧业务链条,压减“隐性时间”,实现“一件事”一次告知、一表填报、一窗受理、一链审批、一次送达,让广大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享受优质、均等的政务服务。

改革争在朝夕,落实难在方寸。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低调务实不张扬、只争朝夕不懈怠,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要求和党中央精神,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切实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迈出新步伐、见到新气象。


紧扣关键环节任务 打造营商环境高地

当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发展动力,释放企业发展活力,有利于稳就业、保民生、吸引投资、稳住经济基本盘,是应对风险挑战的战略选择,更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关键抓手,对推动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深化简政放权,营造“兴商”发展环境。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而企业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企业的发展信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营商环境优劣。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要持续激发高质量发展“内动力”,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突出的限制多、门槛高、审批繁等问题,坚持化繁就简、打通梗阻,多推出“啃硬骨头”的举措,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坚守公平正义,夯实“安商”法治保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去年正式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就明确:“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字里行间就一个关键词“公平”,有这个原则作为市场主体保护的根基,各类市场主体就可以吃下定心丸。当然也要看到,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依然在路上,这就需要持续加强法治化建设,着力解决市场主体还面临着监管执法不规范、不透明与不充分、不到位并存等问题。

提升服务效能,形成“亲商”浓厚氛围。要不断优化行政审批,通过简化、合并或取消等方式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促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减少企业跑腿次数,降低业务办理成本。要以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标尺”,坚持惠企利民、便捷高效,狠抓营商环境整治,重点解决行政审批“中梗阻”、政务服务“办事难”等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持续推出便利化举措,服出便利实惠,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只要我们聚焦关键环节任务,不断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扎实推动营商政策落实落细,就能够让市场活力迸发、市场主体活跃的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格局加速形成,从而为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加快实现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时代目标。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复杂严峻形势,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是落实中央提出的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我们陕西而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发展动力,释放企业发展活力,是应对风险挑战的战略选择,是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抓手。

坚持依法行政,营造“安商”法治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依法行政要着力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一要规范行政检查执法。要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等制度建设,重点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乱作为、慢作为和不作为问题。同时,要整顿执法队伍,规范执法主体,推进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二要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以制度监督权力,严防以公权力为庇护伞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重拳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杜绝投资领域的地方保护主义,打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三要强化企业经营司法保障。一方面,要切实保障知识产权,依法惩治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另一方面,要拓宽涉企案件纠纷解决途径,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降低纠纷化解成本。

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兴商”发展环境。“放管服”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一要深化简政放权,做好减法。要不断优化行政审批,通过简化、合并或取消等方式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促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减少企业跑腿次数,降低业务办理成本;要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统一的网上在线注册审批平台,推进商事登记更加便捷,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促进同级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为企业注册登记提供便利。二要强化监督管理,做好加法。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通过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宽松的市场准入环境。一方面要加强对“监管者”的监督,杜绝监管者在监管过程中的各种不当行为,遏制利用行政权力干预、阻碍企业发展的行为;另一方面要强化市场监管,打击各种不当获利行为和侵犯违法行为,为企业修筑“防火墙”。三要着力优化服务,做好乘法。要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以服务促管理,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营造便民利企的政务环境和普惠市场主体的政策环境,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加强政策配套措施与实施细则的建设,强化重点领域改革的谋划和推进,严格落实国家改革政策。

构建良好政商关系,营造“亲商”“重商”氛围。健康的政商关系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基础。一要杜绝政商之间“清”而不“亲”。要着力破解领导干部安于现状“不愿为”、怕担责任“不敢为”、能力不足“不能为”、工作拖沓“不想为”等问题,督促领导干部主动作为,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为企业排忧解难。二要杜绝政商之间“亲”而不“清”。一方面要完善制度设计,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制度理性遏制权力任性;另一方面要推进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既明确政府该干什么、能干什么,避免职责交叉。三要推进“亲”“清”耦合。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家交往时,要坚守党性意识和底线意识,真心实意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不搞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做到“亲”而有度、“清”而不疏。民营企业家也要洁身自好,摒弃投机思维,不搞商业贿赂,主动与政府沟通反馈,做到与领导干部之间清清楚楚、清清白白,有交集而不交易,有交往而不交换。

当前,陕西的发展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在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刻,我们必须要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落实责任、凝聚合力,提升能力、改进作风,全力推动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更大突破,持续为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


用心做好四则运算 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习**总书记强调“要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旨在让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当前,陕西省营商环境与市场主体期待还有较大差距。因此,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我们当前的重要任务。

改善营商环境要做好强化监管的“加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既不能够一哄而上,更不能够一管就死,必须做到宽松量化、有进有退。一是要强化法律规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将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用法律规范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切实服务好企业。二是要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按市场规律办事,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三是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通过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商业贿赂等行为,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信用和市场监管体系。只有通过推进法治化,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建设更加透明、更加便利的营商环境,

改善营商环境要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近年来,我省各级政府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推进自身改革,普遍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规范职责权限,把企业与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作为改进政务服务的重点,取消不必要的审批证明,简化繁琐手续,降低办事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了企业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但是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如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成为了制约企业发展的天花板。因此,想要推动企业更快更好成长,改善营商环境,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向市场“放权”、向社会“让权”。

改善营商环境要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促进营商环境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进步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用服务型政府助力营商环境的清明。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政府提供“店小二”“保姆式”服务,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论“见面不见面”“跑腿不跑腿”“线上线下”都要实现“一次办好”。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型行政服务,从根本上改善了陕西发展的营商环境,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在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哪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好,企业投资就往哪里走,哪个地方发展就会更快更有活力。抓好营商环境的优化,对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处在关键时刻的陕西,必须全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迈出新步伐、实现新提升,从而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事务性文书:计划

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聚焦短板弱项,大力实施一批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省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二、改革目标

(一)开办和注销企业。围绕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群众办事全方位,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费用、减时限,实现企业开办“零收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企业开办时间分别压减至2个、2个和1个工作日以内。推进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改革,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办理建筑许可。推进项目立项备案到竣工验收全流程改革,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一般社会投资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75个、70个和6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110个、100个和90个工作日以内。

(三)获得电力。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省力、省时、省钱)服务。2021年、2022年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20个、15个工作日以内,年均停电时间压缩8%以上。2023年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争取再压减1-3个工作日,全省年均停电时间争取同比再压缩8%。

(四)获得用水用气。用水报装。在企业相关手续齐全情况下,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用水报装时限(含施工)分别压减至13个、10个和7个工作日以内,故障维修响应(从企业用水报修到维修人员抵达现场)时间压减至3个、2个和1个小时以内。

用气报装。精简业务办理流程和环节,实现线上安全检查、维修等业务申报功能,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无外线施工的报装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4个和3个工作日以内,小型外线(含施工)用气报装时限分别压减至20个、15个和10个工作日以内。

(五)登记财产。加快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流程、人员集成,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压缩办理时间。2021年底前,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2022年底前,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以内办结。2023年底前,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

(六)纳税。打造智慧平台,创新智慧服务,进一步优化纳税流程,减少纳税次数,压缩纳税时间,提高纳税便利度。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2021年、2022年和2023年企业纳税时间分别压减至100小时、80小时和70小时以内。

(七)跨境贸易。持续巩固进出口货物通关工作成效,力争2023年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持续完善“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在线申办,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每年在“单一窗口”上线运行1-3个具有陕西特色的应用服务功能。

(八)办理破产。企业破产审判程序进一步优化,破产管理人制度不断完善,破产审批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2021年,完善破产体制机制,协调成立陕西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并指导其规范相关业务活动。2022年,建立更加顺畅的破产企业注销、涉税处理、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机制。2023年,建立破产企业破产风险联合评估、法律援助等机制,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机制。

(九)获得信贷。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信贷流程,提高贷款服务便利度,降低信贷综合成本。推动小微企业“首贷户”数量持续增加,信用贷款、续贷业务余额持续增长,每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不超过1.5%。

(十)保护中小投资者。投资者维权渠道更加畅通,股东诉讼便利度进一步提升。2021年,建立证券期货调解组织,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内部管理机制。2022年,合理配备资源,建成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3年,推动金融纠纷化解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

(十一)执行合同。2021年,推行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全面推广应用电子送达平台;深化执行办案系统与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升级对接,实现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名单信息共享。2022年,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和修复,完善对被执行人及其车辆信息实时共享机制;全面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全面落实各类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进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2023年,推进解决执行联动系统升级,形成各部门协调顺畅、健全高效的执行工作格局。

(十二)劳动力市场监管围绕惠企利企便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2021年,完善实名制动态就业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劳动力就业状态动态监测;建立省市县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员数据库,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2022年,全面上线使用调解仲裁管理服务平台,劳动调解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2023年,实现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劳动力市场监管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

(十三)政府采购。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简化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降低政府采购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环境。

(十四)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动态监管,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十五)政务服务。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运行体制,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和协同办公体系,让“一网通办”加速迈向“一网办好”,形成协同高效的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政府运作新模式,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进入西部前列。2021年,基本完成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框架建设,初步形成“上联国家、下通市县、横接部门”的政务服务格局。2022年,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以线上平台串联实体大厅,以实体大厅支撑线上平台,初步形成“省级批发、市县零售”的全新政务服务模式。2023年,持续积累沉淀政务服务大数据,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为全省数字政府建设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十六)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提升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总量分别达到500项、600项和700项。

(十七)市场监管。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监管方式进一步融合。2021 年,积极探索将“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2022年,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的典型经验,提高监管精准性。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机制更加成熟,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取得显著成效。

(十八)包容普惠创新。创新创业环境、人才流动环境、生态环境、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和市场开放水平稳步提升,全社会包容性、普惠性和创新性持续增强。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达到6500家、7000家和8000家,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自主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分别不少于800人、900人和1000人,全省货物贸易总额年均增长13%以上,全省文化馆、图书馆服务人数年均增长10%以上,地级以上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到2023年全省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9人。

(十九)数字营商。各类市场主体获取政策和服务的便捷性明显提升,“秦务员”移动端的实用性持续增加,“好差评”系统全面运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形成省营商办协调、19项重点任务牵头部门专项推进的“1+N”工作框架结构,建立完善“季度推进、半年点评、年度评价”机制。

(二)加强改革创新示范。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推出更多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举措,打造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营商环境高地。支持西安市争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支持中国(陕西)自贸试验区和各类功能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先行先试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

(三)复制推广先进做法。对标先进地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加强省内先进做法学习借鉴,推广西安市“一件事一次办”、西安市“政策通”服务平台、安康市紫阳县“五窗联动”政务服务等经验做法,以复制推广引领营商环境改革创新。

(四)加强评价综合应用。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对评价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事务性文书:工作要点

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全方位转变作风,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全链条优化审批

1.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国务院要求,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清单内事项逐项编制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大幅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做好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的衔接。〔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持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严格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监管职责,明晰审管边界、强化审管联动、确保无缝衔接。〔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市场准入准营环境。加快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证照分离”改革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全面实施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税控设备、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员工参保登记纳入全流程管理。在餐饮、便利店等行业探索开展“准入即准营”改革,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证准营、证照同发”。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鼓励探索开展“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不断优化企业注销流程,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制定完善企业注销指引。〔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管理。合理确定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项目范围,适当提高审查频次。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有序推动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与用地、环评、节能、报建等领域改革衔接,强化审批数据共享,解决“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探索推进“多评合一”。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扎实开展“标准地”“用地清单制”试点。加快推进“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对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区域节能评价、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矿产资源压覆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考古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涉审事项,纳入区域性评估评价。对投资项目涉审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多本共评”“一评多用”、联合评估评价,提升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科学合理确定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一口受理”建设单位申请,限时开展联合验收,提高验收效率,加快项目投产使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防办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持续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继续完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内容,研究推动更多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告知承诺制事项办理平台,加强宣传推广,提高知晓率和使用率。完善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改进告知承诺制事项分类核查、监管办法。〔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梳理公布全省中介机构清单和中介机构资质清单,着力解决部分中介服务市场竞争不充分、乱收费等问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打造全面开放、管理规范、竞争有序、便捷高效、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环境。〔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过程公正监管

9.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畅通违反公平竞争问题举报绿色通道。以关系民生和营商环境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为重点,加大反行政垄断执法力度,打破地方保护。规范涉企收费,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等问题。〔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覆盖率,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制定公布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归并相似抽查计划、合并相同监管对象,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重点推进“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市场主体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行政许可及接受日常监管、公共服务过程中,及时全面记录市场主体行为及信用信息,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分类结果常态化运用。建立健全联合奖惩对象认定机制和事后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出台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标准、程序及救济措施。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建立会员信用记录,开展信用承诺、诚信倡议、失信核查行动,加大行业失信惩戒力度。〔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探索建立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体系。在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探索建立完善职业诚信体系,将重点领域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依法实行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抓好宁强县作为全国规范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管理试点工作,压减执法事项,减少多头执法、多层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队伍,为全省推行跨领域跨部门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经验。组织有关部门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进行抽查验收。〔省委编办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全面提升仲裁服务水平。加大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行工作,提升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和影响。完善和规范仲裁程序,严格仲裁质量管理,建立完备科学的质量保障和监督机制。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健全仲裁员遴选聘任、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管理监督和淘汰退出机制,打造一支业务精良、作风严谨、善于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定分止争的专业化仲裁员队伍。投入专项财政资金改善仲裁机构硬件设施,建设仲裁信息网络平台,开展网上立案、网上调解与网上合议,实现仲裁服务的高效便捷。(各设区市政府负责)

三、全周期提升服务

15.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加快建立健全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企业账户服务中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水平,加快推动水电气热“一件事一次办”。推行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改革,在企业年报系统中整合市场监管、社保、海关等年报数据。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持续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省能源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西安海关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实施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实现交易全过程留痕,提升招投标透明度和规范性。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推动实现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加强招投标监管,畅通招投标异议、投诉渠道,坚决破除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各类市场主体设置的不合理限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在巩固“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工作成果基础上,以部门信息实时共享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和办税联办业务“一窗办事”和“网上(掌上)办理”。推动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政务信息共享核验,公安部门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等对外服务系统,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公安部—人口库—人像比对服务接口”进行人口信息核验,公安、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等信息,司法部门提供委托、继承、亲属关系等涉及不动产登记公证书真伪核验服务。〔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税务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以全省23条重点产业链为试点,开展产业链金融创新,推进仓储、仓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业务,鼓励保险机构围绕产业链核心企业、龙头企业加大保险服务力度。推动银行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机制,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提高支小支农业务规模。创新信用贷款产品,提升企业间接融资能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推出符合中小企业轻资产、重智力特征的金融产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推动更多中小微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保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高标准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快推动“单一窗口”服务功能由口岸通关向口岸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拓展,推进全流程作业无纸化,在“单一窗口”上线1-3个具有陕西特色的应用服务功能。完善智慧口岸功能,启动数字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二期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拓展“长安号+境内外城市港口”模式,加密“+西欧”线路,以日韩为重点培育东向通道,优化海外仓和陕西商品展示中心布局,深度融入全球港航体系、物流网络。〔省商务厅、西安海关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建立完善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出台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优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建立完善破产简易审理、中小企业预重整规则,明确适用范围、程序和效力,畅通中小企业重整快速启动渠道。建立科学的破产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对破产案件的法律支持力度,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注销、涉税事项处理、资产处置、职工权益保护等有关问题。建立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依规调整对重整企业的相关限制和惩戒措施,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省法院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试行公安服务“一窗通办”。建设涉及治安、户政、交管等公安服务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推进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省公安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巩固“百日攻坚”工作成果,强化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电子证照系统、事项库、“好差评”系统基础支撑能力,推动系统不断向省级部门和市(区)延伸。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办理的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跨区域互认通用。优化完善“秦务员”APP,拓展“掌上好办”事项和各市(区)服务事项、特色应用及主题服务专栏接入。试点推进部分省政府部门和各市(区)政务服务移动端服务内容向“秦务员”APP集中。〔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生态。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总平台作用,构筑创新驱动发展优势。压实知识产权属地保护责任,持续开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专项行动,进一步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打造“科学家+工程师”“新双创”、科技经纪人三支队伍,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领办创办科技企业,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全面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经验。〔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4.优化引才用才服务。创新高端人才认定、培养、引进、使用、流动、评价和激励机制,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招聘“高精尖特”专业人才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自主组织实施。丰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方式。支持民营企业海外引才和柔性引才,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整合各部门涉企服务政策、事项和系统,推进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对涉企普惠政策实行分类梳理和标签化管理,加强企业与政策匹配对应,主动精准推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深化“互联网+风险推送”,促进税收、补贴、服务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确保市场主体政策红利应享尽享。〔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方位转变作风

26.积极对标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拉高标杆、主动对标,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学习新观念、新政策、新做法,明确差什么、学什么、做什么,建立对标学习东部发达省市、营商环境先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举措清单,并推动学习成果落地见效。对标《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支持西安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相关改革。〔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常态化开展“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半年至少参加1次“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结合业务实际深入一线体验营商环境、深入查找办事难点、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切实优化办事流程,持续提高服务效能。〔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扎实推进政企互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健全企业困难和问题协调解决、帮扶支持机制。通过定期走访、建立台账、强化督办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动向、诉求、困难,抓好政策落地执行,细化量化帮扶措施。加强各级涉企部门党员干部专业能力培训,全面提高履职水平和涉企服务能力。健全营商环境意见建议处理和反馈机制,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接受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涉企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9.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工作要点,细化举措,夯实职责,抓好落实。要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提供政务服务,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要鼓励探索创新,完善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进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各牵头单位要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工作格局,工作落实情况分别于8月31日、12月15日前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事务性文书:工作方案

陕西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为充分发挥先进地区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各市县(区、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复制推广借鉴国家和全省推出的典型经验做法,营造勤于学习、勇于改革、善于创新的良好氛围,按照省委《关于凝心聚力埋头苦干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意见》“建设一批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的工作要求,根据《陕西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在全省开展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创新引领、示范带动为主题,围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强典型经验复制推广借鉴,发挥标杆引领示范作用,推动企业群众办事时间持续压减、满意度持续提升、体验感持续向好,打造一批具有陕西特色的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引领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典型示范,促进各地政府更加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门间协调配合更加有力,工作机制和组织建设不断加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加快形成;推动《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实施,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促进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国家和全省推出的典型经验做法得到有效推广,部分领域改革成为全省、全国标杆,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不断释放,营商环境成为各地新的竞争力。

三、创建程序

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主体为各县(区、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含自贸区)。西安市可推荐8家(含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可推荐1家,其他设区市可推荐4家。省发展改革委对入选的县(区、市)、开发区进行授牌,并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予以适当加分。各县(区、市)、开发区可在其政务服务中心、市民大厅、税务大厅等企业群众经常办事的场所进行挂牌。

(一)县区申报。各县(区、市)、开发区于开展活动当年7月底前向本市区营商办自愿申报,填写《陕西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见附件2)。

(二)市级推荐。各市区营商办按照《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3)对各县(区、市)、开发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经市区人民政府同意,于8月底前将本市区推荐名单、推荐县(区、市)《申报表》和营商环境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营商办)。

(三)评审公示。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市区推荐的申报材料,会同省级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考评指标体系》进行审查,必要时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现场核验,通过竞争性选拔,形成拟入选创建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入选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动态管理。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有效期为2年,已被命名为全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的,满2年后如继续创建,应重新申报。省发展改革委对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实行动态管理,适时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对不符合标准的提出整改意见,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将撤销其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称号;对发生严重损害营商环境行为、引起较大舆情的创新示范区,随时撤销其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称号。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市区要充分认识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创建活动作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的有效抓手,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将创建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省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参与和指导监督,帮助和引导创建对象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和难题。各市区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应坚持“优者上、劣者汰”原则,严格把关,公平公正推选。

(三)广泛宣传,示范引领。要加大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视频、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宣传创建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充分发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监测,改革创新。各市区营商办要加强对辖区内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全面加强辖区内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日常监测,发现不符合创建条件的情形或有群众举报反映的,按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省营商办报告。各县(区、市)、开发区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勇于加强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探索示范,为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作出贡献。

附件:1.陕西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申报表

2.xx县(区、市)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

3.陕西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区创建指标体系


★事务性文书:经验材料

咸阳淳化:“三大举措”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近年来,咸阳市淳化县始终坚持立足实际,从高处谋划、在小处着手,以“三大举措”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优化政务服务,推动便民利企再升级。精简审批服务。一是行政许可事项分级管理。出台重大事项、一般事项和即办事项审批制度(试行),按照“成熟一项划转一项,接得住、不误事”原则,将原16个部门164项行政许可事项完成划转,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二是工程建设项目加快审批。推行投资建设项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科室”“三帮一”审批模式,为项目申报审批提供“7+24”全时服务,今年来共审批项目44个,其中重点项目27个。三是公证服务持续优化。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全面推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实行“最多跑一次”、“特事、急事特办”、“公证费用依法减免”、“温馨邮寄”等服务。截止目前,办理公证案件157件。完善便民服务。一是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业登记一次性集中办理涉税事项11个,“一网通办”税费种42个,推行“全程网上办”业务372项,自助办税厅实现24小时运行。二是树好“马上就办”服务品牌。持续做好“马上就办、办就办好”24小时“不打烊”倾心服务。上半年热线平台累计受理群众诉求438件,办结419件,办结率95%,群众满意率99.6%。三是架起政民互动“连心桥”。县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板块开设县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意见征集与调查、在线访谈等专栏,发布征集调查2期、在线访谈4期,县长信箱共办理70件,办结68件,办结率97%。优化涉企服务。一是普惠金融政策精准制定。印发《淳化县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的若干措施》,明确纾困资金支持、缓解融资等问题,出台加速释放工业产能、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措施23条,为各领域稳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实。组建工作专班,完善“直联包抓、直达快享、不来即享”等工作机制,因“行”制宜、量“企”裁衣,今年以来制造业中小微企业83户缓缴税款313.7万元。三是暖千企行动精准开展。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纽带作用,抽调40余名业务骨干组成17个“送政策解难题”工作小组,累计走访企业30多家,宣讲政策12场次,打通为企服务“最后一公里”。

强化项目建设,助力县域经济再突破。“勤”争项目。全力以赴抓项争资,紧紧围绕淳化县“十四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和“324”产业建设体系,招引装备制造、新型建材、新能源、绿色食品加工等产业的龙头、链主企业,形成带动作用,使其产业链条纵向拉长、横向加粗,并与第三方专业招商机构签订委托招商合作协议。截止6月底,引进合同项目6个,其中3亿元以上项目4个,共计资金22.84亿元,预计到位资金17.34亿元,其中工业到位资金11.54亿元。“常”谋项目。成立项目策划包装专班,充分发挥导向作用,努力形成“包装一批、成熟一批、入库一批、建设一批”的良性发展格局。策划申报2022年专项债券项目13个,总投资15.9亿元,现已成功发行债券项目4个,到位资金1.99亿元;在国家重大项目库中上报存储项目1766个,总投资941.9亿元,已完成审批、核准、备案项目128个。“快”建项目。坚持清单化推进、专班化运行、闭环化管理,建立重点项目一次性告知清单,组建万头奶牛现代牧场等9个工作专班,推行“项目管家”“企业保姆”制度,制定项目建设容缺受理、先证后照管理办法,103个重点项目已开工95个、开工率92.3%,完成投资30.5亿元。承担的14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已开工12个,开工率85.7%,完成投资13.55亿元。

探索多方共治,促进监管效能再提升。“智慧云平台系统”持续运行。市场监管智慧云平台系统自全市首家上线以来,共实现电子监管餐饮单位43家、药品经营企业38家。经营单位可通过手机APP快捷上传资质证照、索证索票、量化分级等信息,做到食品来源可追溯、源头安全可防控;消费者可通过手机APP择优消费、自动导航、评价投诉,开展社会监督;监管单位可通过手机APP开展网上量化分级、电子巡查、投诉处理、数据分析进行靶向监管,极大地发挥了市场监管社会共治的巨大作用。“双随机”联合抽查持续加强。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库和检查人员库,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开展联合抽查,以小概率抽查达到大范围震慑的效果,目前已报送11个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采取以会带训、面对面指导等多种形式,先后对8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监管业务训练,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持续深化。建立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坚持一把手定期督查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研究公开,对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实行月抄报、季通报、年考核。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7镇1办镇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均已完成。上半年,主动公开信息2000余条,办结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五公开”全覆盖。


宝鸡麟游:推行“3+”模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再提速

近年来,宝鸡市麟游县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疏堵点、破难点、树亮点”,大力推行“3+”模式,不断提升政府及市场服务效能。

“三化”夯实审批基础。一是办事指南标准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以来,将政府投资类和社会投资类项目52个工改事项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对事项办理的法定依据、材料清单、申请表格统一实行一张清单公示、一个指南指导、一张表单申报。同时,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和业务量大、事项简单的特办事项,围绕流程最简化、时限最短化、材料标准化目标,科学编制了10个主题式和8个点餐包事项清单,真正做到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让服务对象看得明白、办得顺畅,打好项目审批基础关。二是办结时限制度化。制定《麟游县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限清单》,使办结时限制度化,倒逼工作人员高效办理。按照谁受理、谁跟踪办理制度,在办理时间上做足“减法”,力求在最短时间办结。在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从初审资料到专家评审,两个事项全程只用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审批,平均节省审批时间35个工作日,为项目早开工、早投产争取时间。三是上门服务便利化。创建“流动服务大厅”,巡回在企业、社区、园区搭建“窗口”,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报批指导、协办帮办、现场发证等服务,实现审批事项“马上办、上门办,企业一趟都不跑”。“申报-受理-领证”面对面、手把手指导,全流程精细化、一条龙服务,企业开工成本大幅压减,获得感不断增强。今年以来,累计现场指导68次,帮助59家企业协调解决审批问题,现场为企业核发证照196本。

“三改”创新审批方式。一改“线下跑腿”到“数据跑腿”。申报阶段,企业依托宝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一次性网上申报,系统后台人员分部门线上审核,实现工改事项“网上办、零跑腿”,并同步推出“视频连线”模式,为企业“提前把脉”,提供24小时全程政策咨询服务;审批阶段,建立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评审专家之间“云端会商”专线,实施在线咨询、在线指导整改、在线对接专家等服务,审批结果限时推送,评审结果即时共享,打破信息流转壁垒,解决“企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二改“单一审批”为“集成审批”。实行“联评联审联办”模式,在评审环节将同一类型项目进行“打包”,统一综合项目信息,对投资额度小、项目位置分散、技术较为单一、工艺流程相似的事项集成评审,抽取一组专家,完成一类评审,形成“基础设施类项目评审”“工业仓储类项目评审”等评审类型,大幅节省评审费用。其次,对同一项目涉及的不同事项实行“联办”,探索并联审批模式,实现抗震设防备案、人民防空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同步审批。去年以来,累计为辖区内重点项目及企业减少相关申请材料30余份,优化办理环节36个,缩减办事时限150余天,整体服务效率提升70%以上,极大缩短了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间,审批效率显著提升。三改“审批服务”为“全能服务”。在项目审批全生命周期中,推行“精准服务、帮办代办、保姆式服务”,实行小型低风险项目、工业仓储类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在“咨询、受理、勘验、审核、审批”五个阶段提供全程跟踪服务,确保项目落地投产。为确保服务专业性,聘请具备多种中介服务资质的公司,提供申报资料初审、现场踏勘环节把关指导、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等服务,推出“联合勘验”“帮办代办”等附加服务,解决企业筹建项目程序性难题,让审批“瘦身”,为服务“加码”。

“三建”优化审批服务。一是建优干部队伍,强化综合素质。持续推进作风机制建设,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五个对照”,对照群众满意干工作,对照工作重点干工作,对照时间节点干工作,对照规定动作干工作,对照底线红线干工作。充分利用各类专题培训、网络学习平台、专题业务培训等渠道,督促干部职工加强学习,不断提升队伍业务能力。坚持按月评选“最美笑脸”“金牌店小二”,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岗位争先、服务创优的内生动力,切实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能服务、愿服务、好服务”。二是建立回访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定期对受理台账中的申请对象进行电话回访,围绕是否依法审批、是否正常受理申报材料、是否按照法定承诺时限办结、是否存在服务态度差、故意刁难办事人员等情况进行细致询问,同时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流程、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填写《回访登记表》,对相关问题建议进行梳理汇总。三是建强考核机制,提高监督效能。不断完善以受理投诉、巡查监察、按时反馈等为基础的全程监察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效能监察作用,坚持月度定期通报和问题专项督查,倒逼工改窗口工作人员严守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对外公布工作人员信息及投诉电话,接受公众监督。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今年以来,累计收到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4903条,综合满意率100%。


★法定公文: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结合陕西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以上率下、条块结合、协同联动的要求,依法依规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加强对清单内事项全链条全领域管理,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编制并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在我省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制定全省统一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完善监管规则标准,构建形成承接国家、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在“十四五”时期基本实现同一行政许可事项在全省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同规则监管。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准确依法编制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各级政府均要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自上而下编制,逐层向下覆盖,每一级清单包含本级和以下各级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乡镇一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入县级清单,不单独编制。采取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部门、垂直管理机构、国务院部门驻地方派出机构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步纳入清单。各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机构(以下简称审改牵头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布工作。省审改办负责组织省级行政机关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称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中确认我省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梳理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各设区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以下称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汇总形成《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向社会公布。各市、县、区在上一级清单范围内梳理确认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编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同级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上一级审改牵头机构。

(二)全面梳理取消、下放或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改牵头机构会同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历年来取消、下放或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我省已取消审批或改为备案的,重新编入清单;对国家下放省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省级不得自行再直接下放;对省、市两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层级如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相冲突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审批层级编制清单,或依法向本级政府提出调整意见,对相应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

(三)细化统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对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衔接,对照国务院相关部门确定的实施规范和《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逐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许可证件、数量限制、年检年报等实施要素。对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要素和体例,确定子项、办理项,编制实施规范。在编制实施规范过程中,上级部门已经明确的实施要素,下级部门要保持一致,上级部门暂时难以统一确定的实施要素,下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市、县、区在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时,应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实施机关。

(四)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办事指南。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实施规范更新调整办事指南,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变实施规范明确的要素内容,不得有兜底性条款。办事指南要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此前尚未制定办事指南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抓紧在实施规范基础上补充相关服务性信息,制定办事指南。在严格执行办事指南的同时,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不断深化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举措,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五)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省审改办负责对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进行动态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拟通过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新设或者调整行政许可的,起草部门应当充分研究论证,并在起草说明中专门作出说明;司法行政部门在草案审查阶段,应当征求同级审改牵头机构意见;行政许可正式实施前,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提出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申请,审改牵头机构应当及时进行调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因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下级清单要及时相应调整。

(六)加强清单实施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在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市(区)于2022年11月底前将清理整治情况报送省审改办备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期间的衔接办法,明确过渡方案,确保事项调整不影响企业群众正常办事。审改牵头机构要与权责清单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对接,及时将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作出相应调整。

(七)推动审管联动有序衔接。根据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际,对已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事项,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事项和监管措施,确保审管无缝衔接、协调联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审管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1〕74号)明确的监管职责确定监管主体;对多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监管主体存在争议的由同级政府决定。要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制定监管措施,明确风险等级和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其中,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要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八)加快线上线下融合。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等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要求,做到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推动各行政许可业务办理系统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管理系统深度对接,实现数据及时交互共享,对行政许可全流程开展“智慧监督”。积极探索创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应用场景,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九)及时公开相关内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应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提升企业群众对相关情况知晓度,强化群众监督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要将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考核。省审改办坚持每月调度,及时通报各级清单编制进展情况,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的重点督办。

(二)严格时限要求。2022年8月底前,编制完成各市(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9月底前,编制完成各县(市、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1月底前,完成变相许可清查整治,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更新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问责。各级审改牵头机构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做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编制清单、清单之外实施行政许可的,要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陕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29日


★法定公文:通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陕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全省行政复议职责集中至省、市、县级人民政府,一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统一管辖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参照设区市级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此前该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该部门继续办理。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和其他事项,可以以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开展工作。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引导行政复议申请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或者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送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并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与人民政府部门妥善做好职责交接,及时解决人员配备、设施保障等问题,确保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不得因人员不到位、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影响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省、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要加强对下级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并依法进行监督。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宣传,使人民群众广泛知悉本通告,便于人民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特此通告。

附件:陕西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及各市(区)人民政府行政

复议机构地址和咨询电话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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