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优化县级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安机关为县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10名。现就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基层民警10名,其中男8名,女2名。
详见《2023年周至县公开选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范围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国公安机关(不含铁路、民航等行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同意后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限制:一级警长及相应职级至四级警长及相应职级人员年龄在38周岁(含)以下(1984年2月22日以后出生);一级警员及相应职级以下人员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199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
4.一般应当在本级公安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