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共石泉县委组织部和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石泉县2022年县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和事业单位选调(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职位(岗位)和数量
本次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聘)工作人员共30名,其中县级机关选调公务员11名、县级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19名。
二、选调(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聘)范围
1.选调公务员的范围:全县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部分职位面向安康市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详见职位表)。
2.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范围:全县事业单位八级以下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校教师及卫生医疗机构医护人员除外)。部分岗位面向安康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八级以下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人员(详见岗位表)。公务员也可参加选聘,正式聘用后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二)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当经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定”;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除选调(聘)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转任、调动到现单位工作须满2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