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周至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单位同意推荐的方式。
二、选调名额
选调人数共20名(其中办案一线人员15名,限男性)。
三、选调的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全额财政供养在编在岗公务员(不含县内公务员)。
四、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勤奋敬业;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公务员身份;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