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用人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专业素养强的优秀干部选调进来。
二、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的职位共4个(事业编制)。其中,靖边县政务监察投诉中心1名,靖边县廉政教育中心3名。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1.选调范围
靖边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
2.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敢于担当;
(3)中共党员,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